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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我的是零分!!_天涯杂谈_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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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杂谈』 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我的是零分!!

作者:nianqi 提交日期:2007-3-13 14:05:00 访问:1072270 回复:26136
    考研初试成绩公布,我的是零分。

   2007年3月12日,我刚刚从周口市教育局高招办回来,被告知已经发出的机要是不可能取消的。我的成绩因为一份2007年1月30日发出的机要:因携带手机入场,扰乱考场秩序,各科成绩取消。
   看到这样的结果我诧异了。因为想不到一位老师的行径可以到如此地步。2007年1月20日下午的情形历历在目。我只觉得一双看不见的手颠倒了事情的真相,耽误了我一年的时间又或者是一生的命运。
   那天的事情是这样的。20号下午考试英语,我走进考场的时候被一个女老师检查出了手里的手机。我问她:“老师,我把卡取出来行吗?我是看时间的,因为英语的考试时间比较紧。”女老师说,不行。我说,那放在哪里呢?女老师说,就放在这个桌子上。放在考场外面的小桌很小,已经放了一些学生的课本。我出于担心就问了句:“那丢了怎么办?”女老师又是一句,丢了不负责。
   我心里有些气愤,心里想着英语考试一定要心情放松,没想到碰上了一个说话这么冲的老师。因为还要考试,我回头看了一眼,刚好看到隔壁考场的一个认识的人,我就把手机交给了她,请她帮我把手机放在她的背包里。
   开始考试了,我做得很顺利,毕竟已经复习了一年,我觉得自己的发挥还是可以的。尽管之前有一些心情不好,但并没有影响我的情绪。
   我是最后做的完型填空,因为考过研的都知道,完型的题目不容易得高分。我做题的时候把试卷从中间撕了一下。每年的完型的题和选项都在第一页的正反面上,作起来很不舒服,所以我就把那一页撕了一下。考场比较静,我撕试卷的声音可能有点大。一个男的监考老师走过来问,你在做什么?我告诉他,因为做题不方便,我把试卷撕了一下,这样看起来比较容易一点。
   最后15分钟,我涂完了答题卡,听见老师说还有最后5分钟,请大家仔细检查。这时那个女老师在我的旁边走来走去,起初我并没有抬头也不知道是何故?偶然抬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个女老师斜着眼睛注意着班上的学生,站在第一排一个学生的面前嘴里说着:“C、B……”。第一排的那个同学身子趴得很低,指着自己的试卷问:“这个呢?这个选几?”
   我立刻明白了这一切,瞪了那个女老师一眼。那个女老师的脸上立刻出现了尴尬。她走到我的面前,又看了一眼我的试卷,我用一只胳膊压住了。她问我做什么?我说,没事,就看看你的名字。那个女老师一下子火了,吼了出来:“你看清楚,这上面有我的名字和编号,你想上哪告上哪告去。我还告诉你,考务办公室就在二楼。”我问了她一句:“老师,你如果没有抄我的答案告诉别人,我告你干嘛?”那个女老师丝毫不认为自己的举动是错误的。她说:“你想告就告去!别看没到结束的时间,你现在就能去!”我觉得这种老师真是很过分,不但敢于承认自己的行为,还这么嚣张。
   我很气愤,手哆嗦,整理好自己的试卷说:“老师,现在还没有到结束时间,考试完我们再说这件事好吗?这么多人复习了一年的时间,不是来听一个老师跟一个学生辩论这个老师凭什么抄自己的答案给别人的。”
   很快结束了,铃声响起的那一刻,那个女老师声嘶力竭地喊了出来:“你去吧,你快点去。想找谁告找谁告!”
   我去了考务办公室把情况反映给了主考。主考说他会调查这件事情。我同时问了主考那个女老师会不会因为这件事情为难我。他很明确地回答我,不会。
   因为这样的事情我很生气,但毕竟考试是第一位的。我调整好心情,顺利考完了以后的两门课。我提醒自己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以后大概不会再遇见。
   可是今天,2007年3月12号,当我打电话问过中国传媒大学的老师为什么我的成绩是0分时,才知道,他们对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竟是发个这么一个机要,作废了我的各科成绩。
   中国传媒大学的老师告诉我,我的成绩考得不错,但因为有这么一个机要,所以不能告诉我分数。说如果尽快让当地的招办发一个函取消的话,还来得及。并说从来没有见过以这种理由通知作弊的。
   我去了周口市高招办,得到的解释却是已经发出的机要是不可能取消的,也没有人愿意承担这个责任。而查看了当时的记录却是考场的两个监考老师相同的笔录:该生私自戴手机进考场,经劝瞩后不听,态度恶劣,且撕毁试卷表示抗议。
   我问负责人,你觉得一个女生会在决定自己命运的考场上因为带不带手机这个问题而态度恶劣到撕毁自己的试卷表示抗议吗?你不觉得一个女的作为老师该抄的也抄了,该看的也看了,反过来这样用这种手段来报复是不是也太过分了一些?负责人说,你年轻嘛!明年还可以再考啊!
   我诧异了,每个人年轻的时间都是一样的,为什么我的年轻就是用来陪着一些人堕落的。“那有什么办法?刘少奇不也是被冤枉致死了吗?”他这样答复我。
   面对这样的结局,我不知道今年的研究生梦想是不是就这样结束了。为了中国传媒大学的梦想我已经努力了三年。考研的目的也由第一年的跟风,想要从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第二年的不服气、变成了今年的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节目策划人。可是一个机要,一个不做真实的调查就不负责任地发出的机要,毁了我的这一切。
   我也不知道该从这样的事件中吸取怎样的教训,是以后再也不要带手机了,还是遇见想要看我的试卷给别人递答案的老师,就态度和蔼、毕恭毕敬地问一声:“老师,你看不清楚的话问我,我告诉你好吗?”
   因为一个人影响了我对这个群体的看法,老师,请原谅,以后我可能再也不会用尊敬和高尚的眼光看待你们。因为一件事影响了我对整个人生的看法。我觉得如果自己是一个有钱有势的人也许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以前对生活的这个世界是有着美好的希望的,因为公平和正义还是存在的。可是为什么当这种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就没有了解释真相的机会呢?一个只相信两个老师的机要如果是错误的,为什么不能取消呢?
   我以前看到被冤枉的事情都觉得别人很不幸,甚至很可怜。因为一件事就足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轨道。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时,我突然觉得可怜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力量。当自己可怜自己的时候,尤其如此。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我想公布我的信息和一些这个事情的信息。希望如果有人看到,如果你可以帮助我,请你告诉我今年我能上学吗?如果不能,请把那个机要的理由改为:该考生因发现监考老师的作弊行为而与其发生冲突,扰乱考场秩序,各科成绩作弊。可以吗?
  考生编号:100337166220363
  报考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报考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
  身份证号:41270219830120744x
  考点:周口市二高50考场3号
  20号下午英语监考老师:周口市二高老师**和一位男老师(我忘了他的名字,只记得他说一口蹩脚的周口味儿普通话)
  
请各位网友理性讨论,谢谢!


作者:longcat371 回复日期:2007-3-13 14:34:15 
 
  sf

作者:智慧启蒙 回复日期:2007-3-13 14:37:28 
 
  恭喜你摆脱教育

作者:凤凰凤凰凤凰 回复日期:2007-3-13 14:37:31 
 
  TMD,人渣啊。。。
  
  

作者:ccvt111 回复日期:2007-3-13 14:38:37 
 
  不知说什么好,只能告诉你,这个社会远比你想像中的还要黑暗.

作者:佳的爱人 回复日期:2007-3-13 14:41:16 
 
  顶一下兄弟

作者:硬盘大哥 回复日期:2007-3-13 14:42:41 
 
  不能饶了她

作者:宝贝的咪咪 回复日期:2007-3-13 14:56:29 
 
  可怜的孩子,抱抱~ 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情,还有机要一说啊!!估计是那个老师找到那个有权势的人哭诉啊,我帮了你 结果是这 你得帮我报复云云吧 社会黑暗啊!~

作者:whuan21 回复日期:2007-3-13 15:05:00 
 
   妹妹,我作为一个过来人,支持你!
    虽然我帮不了你什么,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地祝福你!
   当年我考研的时候,考场的老师就像自己家的亲戚一样,开始就告诉我们,一定要认真仔细的答题,这可是决定你们命运的考试啊。所以,当时我作的比较放松。
    现在想来,其实像妹妹你遇到的这种情况是少数,但也正因为这是少数,才有必要一查到底!将这些教育领域的败类清楚出去!
    支持你!
    

作者:似似飞飞 回复日期:2007-3-13 15:06:04 
 
  没什么能帮到你的,一起把这个贴子顶上去!!

作者:似似飞飞 回复日期:2007-3-13 15:07:11 
 
  没什么能帮到你的,一起把这个贴子顶上去!!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3 15:07:27 
 
   我是一个女生,在属于自己的青春时间里有着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一直执着地想要考中国传媒大学的研究生也是这样的理由。幻想过有一天可以以一个知名的节目策划人或者优秀传媒精英的身份,在一家知名的报纸或者网站上写专栏,没想到第一次在网上写东西,却是因为这样一个事情。很悲哀。
    一个人的力量很有限,我只是一个工作了不到两年时间的学生。希望真心地得到各位网友的帮助。上面公布的身份证号登录中国传媒大学的查分系统,或者打电话到这个学校,可以看到我的真实姓名及基本的信息。
    希望有良知的、可以公正地对以上的事实做出判断的各行各业的朋友给我一些帮助。无论这件事情的结果如何,谢谢你们!现在的我没有能力报答你们,希望各位朋友监督,如果我有机会在传媒领域工作,我会用心地帮助每一个被冤枉和误解的朋友。
    我用自己的真实信息为这句话做担保。
  

作者:隔山打狍 回复日期:2007-3-13 15:09:18 
 
  关注

作者:上下五千克 回复日期:2007-3-13 15:09:24 
 
  帮你顶!

作者:圣诞节飘雪 回复日期:2007-3-13 15:10:02 
 
  帮你顶啊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片面之词,
  但如果是真实情况,那有够无耻的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5:10:23 
 
  哎,去找教育部吧,现在正开两会呢,你到那里反映看有戏没

作者:bolen6 回复日期:2007-3-13 15:11:12 
 
  可怜孩子,顶你一下!

作者:abc_king 回复日期:2007-3-13 15:13:38 
 
  还有这样的sb老师啊,气愤中,楼主为了这两天考试付出了大半年的辛勤劳动,如果真的被这样耍了,哪还有社会和谐.还好我考试的时候老师都不错.强烈建议去告他们.如果实在无法挽回大不了再来一年,男子汉能屈能伸,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作者:viciss 回复日期:2007-3-13 15:13:54 
 
  41270219830120744x
  
  
  性 别:女
  出生日期:1983年01月20日
  发 证 地:河南省项城市周口地区
  
  83的一个考研MM,基本上是可信的
  

作者:Dayl 回复日期:2007-3-13 15:14:50 
 
  学生啊,社会就是这样,慢慢适应吧

作者:风与木然 回复日期:2007-3-13 15:14:51 
 
  真他妈的CCTV啊!
  建议投诉到教育部!
  虽然那也是一帮不要脸的东西!

作者:abc_king 回复日期:2007-3-13 15:14:52 
 
  再帮你顶一下.
  真心希望你能讨个说法,看天涯有没有牛人能帮你联系到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什么的

作者:方言1314 回复日期:2007-3-13 15:15:22 
 
  顶上去
  太黑暗了,有没王法了

作者:zrx12345 回复日期:2007-3-13 15:16:27 
 
  是你不对!考试不允许带手机,事先已经告知,你为什么还要带呢?你的行为增加了监考老师的工作强度,扰乱了考试秩序,应该承担责任。请下次一定要有“法制”观念。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5:22:22 
 
  作者:zrx12345 回复日期:2007-3-13 15:16:27 
    是你不对!考试不允许带手机,事先已经告知,你为什么还要带呢?你的行为增加了监考老师的工作强度,扰乱了考试秩序,应该承担责任。请下次一定要有“法制”观念。
  
  -------------------------------------------
  楼主好像没带啊,是把手机给别人了!
  再说,监考老师为什么不早早去维护考场秩序,而非要等楼主一直作弊到考试结束呢?
  如何处理,也得让楼主签字吧,怎么就能凭两个老师的言辞就把楼主给否定了呢?

作者:穿山小马甲 回复日期:2007-3-13 15:22:30 
 
  教师当中的人渣!败类!

作者:疼痛的麻雀 回复日期:2007-3-13 15:22:36 
 
  建议能找几个同考场的证人,再去抗争,应该机会会大点。
  再说一句:考研没有失败者……
  祝福你!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3 15:26:42 
 
  因为还要考试,我回头看了一眼,刚好看到隔壁考场的一个认识的人,我就把手机交给了她,请她帮我把手机放在她的背包里。
  
  最后我把手机放在了一个女生的背包里,这个女生的包是放在外面的,所以我没有把手机带进去。
  
  这件事情我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就是不该当着考生的面跟这个女老师理论,可是当时急了,也想要找到双眼睛证明一下。
  
  如果真正有人来调查这件事情,我可以为当时的行为作出道歉。可是没有。如果不是可以查分了,我根本就想不到会是这样的。
  

作者:dahuyou05 回复日期:2007-3-13 15:28:44 
 
  顶

作者:红木书桌 回复日期:2007-3-13 15:31:41 
 
  顶

作者:一嘴烟头 回复日期:2007-3-13 15:35:08 
 
  我职能帮你顶一下,让更多的人看到这个

作者:loveiscrazy 回复日期:2007-3-13 15:36:07 
 
  为周口人感到丢脸,支持楼主

作者:saloloo 回复日期:2007-3-13 15:37:04 
 
  不可思议嘛
  传媒大学不可能凭一个机要就作废了你的试卷
  你要是被认定作弊的话,肯定要签认定书的呀
  相信楼主没有签
  建议和传媒大学相关负责人联系,或者找周口市或者省教育部门反应问题,没有你签字的认定书,是不可能说你作弊的
  快点,时间还来得及!

作者:夏扬 回复日期:2007-3-13 15:37:56 
 
  
  可怜的MM...
  

作者:saloloo 回复日期:2007-3-13 15:42:44 
 
  再顶一下,希望楼主好运

作者:民间的游魂 回复日期:2007-3-13 15:44:22 
 
  很明显,她是在报复你了嘛
  建议找媒体,
  靠网友顶可能难以达到顶高%莺5莺的程度

作者:ybtlove 回复日期:2007-3-13 15:44:45 
 
  向CCTV反映,直接找小崔,小白试试。。。
  或者直接焦点访谈!!!!!!!!!!

作者:寻求证明 回复日期:2007-3-13 15:44:53 
 
  带手机入考场,撕考卷都是违反考场纪律的。
  
  赶快送礼、找人吧,关系到自己一生的命运呢。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5:46:49 
 
  作者:saloloo 回复日期:2007-3-13 15:37:04 
    不可思议嘛
    传媒大学不可能凭一个机要就作废了你的试卷
    你要是被认定作弊的话,肯定要签认定书的呀
    相信楼主没有签
    建议和传媒大学相关负责人联系,或者找周口市或者省教育部门反应问题,没有你签字的认定书,是不可能说你作弊的
    快点,时间还来得及!
  ---------------------------------
  我也觉的是!这么 严肃的问题怎么只凭监考老师的一句话呢!而且作弊要要通报的,并且要记入档案!就算不为这次考试,也得为以后着想!赶快找,教育厅 不行就教育部!别耽搁!

作者:捡完破烂来上网 回复日期:2007-3-13 15:48:10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5:46:49 
    作者:saloloo 回复日期:2007-3-13 15:37:04 
      不可思议嘛
      传媒大学不可能凭一个机要就作废了你的试卷
      你要是被认定作弊的话,肯定要签认定书的呀
      相信楼主没有签
      建议和传媒大学相关负责人联系,或者找周口市或者省教育部门反应问题,没有你签字的认定书,是不可能说你作弊的
      快点,时间还来得及!
    ---------------------------------
    我也觉的是!这么 严肃的问题怎么只凭监考老师的一句话呢!而且作弊要要通报的,并且要记入档案!就算不为这次考试,也得为以后着想!赶快找,教育厅 不行就教育部!别耽搁!
  
  祝楼主好运...
  
  看的让人心又寒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5:48:19 
 
  作者:寻求证明 回复日期:2007-3-13 15:44:53 
    带手机入考场,撕考卷都是违反考场纪律的。
    
    赶快送礼、找人吧,关系到自己一生的命运呢。
    
  -----------------------------------
  手机没带进去,但是撕试卷的确很难办!很容易让人抓住把柄,就算你是为了做题方便,也会被别有用心的人说成是作弊的!

作者:民间的游魂 回复日期:2007-3-13 15:48:23 
 
  考生编号 -|- 100337166220363
  考生姓名 -|- XX
  证件号码 -|- 41270219830120744X
  报考专业 -|- 广播电视新闻学
  研究方向 -|- 电视新闻
  院系所 -|- 电视与新闻学院
  101政治理论 -|- -2
  201外国语 -|- -2
  707新闻学基础 -|- -2
  811综合考试[新闻传播学] -|- -2
  总分 -|- 0
  
  +++++++++++++++
  
  非常同情你,作为一个同是考研的人!
  我时刻都想毁灭这个社会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5:50:14 
 
  作者:捡完破烂来上网 回复日期:2007-3-13 15:48:10 
  --------------------------------------
  这年头,哎!

作者:hughxm 回复日期:2007-3-13 15:50:17 
 
  任何事情都是相关的。恐怕楼主不应该与监考老师正面冲突,手机问题也好,她帮人作弊问题也好。处理事情还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
  其实这个社会黑暗的事情很多。很高兴楼主能站出来,但是恐怕更多的人只是看客罢了。做了人肉馒头还是觉得羞耻的。
  祝福楼主。要帮忙的话说声。

作者:厚道人在TY 回复日期:2007-3-13 15:50:59 
 
  顶之~

作者:bbttb 回复日期:2007-3-13 15:53:09 
 
  汗
  
  只有来顶一个
  
  关注结果如何

作者:死性我不想改 回复日期:2007-3-13 15:56:07 
 
  去年考的
  考场很松

作者:joejiang317 回复日期:2007-3-13 15:58:17 
 
  这是我在天涯看帖以来,唯一比较相信的一篇。

作者:涯天角海之一 回复日期:2007-3-13 15:58:45 
 
  没有这么恐怖吧?关注中!

作者:k10053l 回复日期:2007-3-13 15:58:51 
 
  lz该吃一堑长一智
  记住小不忍则乱大谋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3 15:59:22 
 
  楼主还是太年轻了,在有关自己前程的问题上,如果没有从根本上触及到你的利益,千万得装孙子,尤其是跟监考老师这种典型的“现管”的人打交道。
  
  支持楼主上告,同时注意搜集证人、证据,同考场的人应是最好的证人,也比较容易找到。

作者:edifier20 回复日期:2007-3-13 15:59:58 
 
  关注~

作者:绮罗一 回复日期:2007-3-13 16:01:33 
 
   明天才能查分,在忐忑不安中渡过这一天

作者:princess_elona 回复日期:2007-3-13 16:02:09 
 
  两会进行中呢~大好时机,要好好把握啊。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6:02:13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3 15:59:22 
    楼主还是太年轻了,在有关自己前程的问题上,如果没有从根本上触及到你的利益,千万得装孙子,尤其是跟监考老师这种典型的“现管”的人打交道。
    
    支持楼主上告,同时注意搜集证人、证据,同考场的人应是最好的证人,也比较容易找到。
  -------------------------------------
  同意!

作者:切a切 回复日期:2007-3-13 16:05:09 
 
  顶 同情你 但也不要消极悲观

作者:流水5023403 回复日期:2007-3-13 16:05:38 
 
  。。。挨。。没办法
  

作者:赌东道主 回复日期:2007-3-13 16:05:55 
 
  那个学校也不咋的

作者:guiniao 回复日期:2007-3-13 16:11:12 
 
  不顶就不是爷们

作者:人生感意气 回复日期:2007-3-13 16:14:00 
 
  TMD
  

作者:海明埋 回复日期:2007-3-13 16:14:39 
 
  找教育部, 找煤体
  
  找哪个人渣,偷偷录音做证据.
  如果最后不行,用一辈子的时间也要报仇,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3 16:15:31 
 
  向市招办反映了情况,我把事情的经过原本地复述了一遍,恳请他们想一想,我会不会因为带不带手机的问题而跟监考老师冲突到撕了自己试卷的地步。他们也觉得这个理由根本没法成立。我想要他们发一个取消机要的函却不可能。因为已经决定的东西再想重新定义,在他们看来无异于打自己的脸。
  因为那个女老师可能是当时怕我告发她的作弊行为,已经先下手为强地把我定义成了:携带手机入场,经发现后不听劝阻,态度恶劣。
  已经定义成了这样,我说是老师因为怕我揭发她的作弊行为故意报复我的。说给谁听啊?!
  我向河南的知名媒体反映了情况,可是没有一家愿意过来采访。这种事情媒体的力量是有限的。

作者:两栋塔楼 回复日期:2007-3-13 16:15:56 
 
  操!这还是我党的社会吗?
  他一个小手段就把人家一年的努力给抹杀了

作者:上官如烟 回复日期:2007-3-13 16:20:01 
 
  这个贴子 ,我顶定了,tmd什么世道。mm我代表亿万的网民支持你!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6:21:51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3 16:15:31 
    向市招办反映了情况,我把事情的经过原本地复述了一遍,恳请他们想一想,我会不会因为带不带手机的问题而跟监考老师冲突到撕了自己试卷的地步。他们也觉得这个理由根本没法成立。我想要他们发一个取消机要的函却不可能。因为已经决定的东西再想重新定义,在他们看来无异于打自己的脸。
    因为那个女老师可能是当时怕我告发她的作弊行为,已经先下手为强地把我定义成了:携带手机入场,经发现后不听劝阻,态度恶劣。
    已经定义成了这样,我说是老师因为怕我揭发她的作弊行为故意报复我的。说给谁听啊?!
    我向河南的知名媒体反映了情况,可是没有一家愿意过来采访。这种事情媒体的力量是有限的。
  --------------------------------------------
  赶紧向上找吧,别把希望寄托在媒体身上!

作者:柳梦窗 回复日期:2007-3-13 16:33:35 
 
  买凶拍人!
  
  那家伙太无耻,如果楼主说的是真的话。

作者:啦啦啦呀呀 回复日期:2007-3-13 16:34:18 
 
  气愤!
  
  什么社会啊,什么素质啊。。

作者:jm_001 回复日期:2007-3-13 16:41:14 
 
  lz啊 啥也不说了,洗洗睡吧

作者:暗夜之礼赞 回复日期:2007-3-13 16:43:37 
 
  顶上去
  希望有人能帮你

作者:涯天角海之一 回复日期:2007-3-13 16:45:35 
 
  研考是教育局主管吗?如果讲道理,走后门,忍声吞气都试过了不行,直接行政诉讼吧。但我其实不知道这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范围,告法院也一样!总归送礼求和之后实现不了正义,就要争斗捍卫自己的权利。
  
  1、手机经劝阻留在考场外,找同学和同试场的证明。
  
  2、撕考卷并非因为泄愤,当时监考老师并无表示,说明他们没有认为这是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找同试场人证明。
  
  3、声明监考老师的处罚并没有告知本人。
  
  以上:首先手机没有携带入场,没有违反考场规定。其次撕毁试卷不是因为泄愤,是属于可规劝的轻微行为。监考老师不能因为以上两点确定作弊。处罚没有告知本人或者在试卷上没有签字,是非正当程序,因此处罚也非正当。
  
  要说法就赶快,许多事情时间一过,就板上钉钉,错的也是现实!还有只在没有办法时用斗争的方式,能“和平”解决就和平解决。

作者:zhou_anxiong 回复日期:2007-3-13 16:47:19 
 
  同为读书人,我理解搂住的现在的心情
  给人无端端欺负,难受
  祝福搂住

作者:风十二12 回复日期:2007-3-13 16:48:15 
 
  恭喜加同情!
  
  俺没上过学,不懂什么考研!
  
  
  
  
  现在就这样,忍了!!!!!!!!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6:55:24 
 
  作者:涯天角海之一 回复日期:2007-3-13 16:45:35 
    研考是教育局主管吗?如果讲道理,走后门,忍声吞气都试过了不行,直接行政诉讼吧。但我其实不知道这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范围,告法院也一样!总归送礼求和之后实现不了正义,就要争斗捍卫自己的权利。
    
    1、手机经劝阻留在考场外,找同学和同试场的证明。
    
    2、撕考卷并非因为泄愤,当时监考老师并无表示,说明他们没有认为这是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找同试场人证明。
    
    3、声明监考老师的处罚并没有告知本人。
    
    以上:首先手机没有携带入场,没有违反考场规定。其次撕毁试卷不是因为泄愤,是属于可规劝的轻微行为。监考老师不能因为以上两点确定作弊。处罚没有告知本人或者在试卷上没有签字,是非正当程序,因此处罚也非正当。
    
    要说法就赶快,许多事情时间一过,就板上钉钉,错的也是现实!还有只在没有办法时用斗争的方式,能“和平”解决就和平解决。
  ----------------------------
  顶这个,要说法就赶快,千万别耽搁!

作者:茫盲 回复日期:2007-3-13 17:03:45 
 
  什么行业中都有败类!

作者:ronaldolb 回复日期:2007-3-13 17:04:33 
 
  这个帖子我顶,支持直接反应到二会,就该管管教育里的问题

作者:yzuwater 回复日期:2007-3-13 17:04:59 
 
   证据,关键是证据啊……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3 17:08:28 
 
  谢谢上面朋友的建议,可是找不到同考场认识的人。我是项城人,在周口考的试,只跟坐在我后面的女生讲了两句话。
  昨天去周口问招办的人,他们说别的考生的信息无权奉告。
  唉!真是不知道怎么办了!

作者:林漱石 回复日期:2007-3-13 17:10:02 
 
   真的要抗争,还有一条漫漫的长路要走。除了努力引起公众的关注、造成社会影响之外,楼主个人的坚忍也是非常必要的,甚至是最关键的条件。因为,除了你自己,没有人切身受害。
   作为一个考研的过来人,我深深理解你的心情。可叹,我无能为力。只有祝福你,希望你能够为自己找回公道!

作者:NO想当法师 回复日期:2007-3-13 17:12:01 
 
  什么是机要????

作者:jfygs 回复日期:2007-3-13 17:12:45 
 
  托老师找今年监考的教师打听一下,违纪处理的程序,看你的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合,立即找教育部、学校申诉。

作者:熵灵儿 回复日期:2007-3-13 17:13:09 
 
  可怜。。

作者:球兰花开 回复日期:2007-3-13 17:13:34 
 
  太气愤了,同情LZ,帮不了什么,只能顶一下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7:13:41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3 17:08:28 
    谢谢上面朋友的建议,可是找不到同考场认识的人。我是项城人,在周口考的试,只跟坐在我后面的女生讲了两句话。
    昨天去周口问招办的人,他们说别的考生的信息无权奉告。
    唉!真是不知道怎么办了!
  ------------------------------
  你直接向上找吧,如果你运气好上面有人肯帮你的忙的话,这些信息游人给你调查的.赶紧向上找,别在市招生办浪费时间了!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7:14:53 
 
  作者:jfygs 回复日期:2007-3-13 17:12:45 
    托老师找今年监考的教师打听一下,违纪处理的程序,看你的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合,立即找教育部、学校申诉。
  
  
  ----------------------------------------
  对!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3 17:14:58 
 
  焦点访谈的电话我打了,要等待他们跟我联系。教育部,死心了,接电话的那个女的说话的语气,唉!还是不提的好。
  没想到事情出来了,找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两会,我也不知道该跟谁?怎么反映?
  现在别的事情,什么低头认错,我都无所谓,就是想尽快要一个取消的函。

作者:K827 回复日期:2007-3-13 17:19:45 
 
  借用某名人的话:谁让你不幸生在了中国!
   ——说真的,地球那么大,那么多国家,那么几十亿人口,偏偏在这片土地上有了意识,还真是邪门,哈哈

作者:糖糖是条蛇 回复日期:2007-3-13 17:25:54 
 
  可怜的lz

作者:ybtlove 回复日期:2007-3-13 17:28:27 
 
  我们监考的老师也是很好的,我是去年考的(不过没考上),在郑州。还让我带手机在口袋呢,不过他们不知道而已,我是关机的。还让我带了红牛打开一边喝一边做题,挺爽的。发现你的那个监考老师TMD是个败类!!

作者:abitman 回复日期:2007-3-13 17:30:14 
 
  悲哀,我只能帮你顶了!
  BTW:那些老师很无耻!

作者:abitman 回复日期:2007-3-13 17:34:24 
 
  LZ我支持你!

作者:新浊世公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7:35:05 
 
  现在谁还考研 真的SB 不要怪我 要怪现在的教育制度

作者:xiaoQ1012 回复日期:2007-3-13 17:35:53 
 
  希望楼主有好的结果
  我也懂得了
  1.不和现管的老师有任何冲突(下来打死他无所谓)
  2.不带手机,带手表。带手机也最好带个包(不给人任何抓把柄的机会)
  3.监考老师要抄偶答案,我该认认真真地说。老师你就抄吧(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4.就算生气也不撕试卷(确实没有想到撕毁试卷的罪也那么大)

作者:小力拔山 回复日期:2007-3-13 17:36:11 
 
  周口,我的老家啊,
  
  支持你

作者:杨柳依依弄晓风 回复日期:2007-3-13 17:37:57 
 
  
  
  
  
   中国传媒大学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单
  
  
  考生编号 -|- 100337166220363
  考生姓名 -|- **
  证件号码 -|- 41270219830120744X
  报考专业 -|- 广播电视新闻学
  研究方向 -|- 电视新闻
  院系所 -|- 电视与新闻学院
  101政治理论 -|- -2
  201外国语 -|- -2
  707新闻学基础 -|- -2
  811综合考试[新闻传播学] -|- -2
  总分 -|- 0
  
  
  中国传媒大学研招办 All Rights Reserved
  
  
  
  
  

作者:yeyingu 回复日期:2007-3-13 17:40:09 
 
  太他妈什么来着,楼主我帮你顶!!!
  让更多的人看到!!!!

作者:月亮掉进井里了 回复日期:2007-3-13 17:41:06 
 
  知道考研的艰辛
  再支持一下

作者:已婚男100 回复日期:2007-3-13 17:41:24 
 
  MM,你遇到的具体情况属于个别,但中国的招生却大抵如此,没见过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博士生痛斥招生黑幕嘛。
  至少,我自己连续三次受到不公正待遇:
  1、是某高校某专业的高考最高分,确实调配来这个专业的,而我本人甚至不知这个专业干什么的;
  2、连续不断的以满腔热情报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被判专业课成绩却一次比一次低,而我敢肯定的告诉大家,其实考博时,我连试卷都知道了,只因旁边的XGMM有我无法办到的沟通能力。

作者:杨柳依依弄晓风 回复日期:2007-3-13 17:42:12 
 
  应该说有些考场有监视器的
  作出机要,要有证据呀
  凭什么就这样给人家短了进一步学习的机会.
  坚决支持楼主!!!

作者:sst1601 回复日期:2007-3-13 17:44:08 
 
  我做题的时候把试卷从中间撕了一下。每年的完型的题和选项都在第一页的正反面上,作起来很不舒服,所以我就把那一页撕了一下。考场比较静,我撕试卷的声音可能有点大。
  
  =================================
  
  撕试卷,why???????????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3 17:45:09 
 
  下班前帮楼主再顶一下
  
  无论如何,不到最后一刻就不要放弃,最好能调查一下那个老师的背景,没准是哪个当地某个官员的二奶之类,传言都无所谓,再将其曝光,从另一方面搞臭她。

作者:书飞呀 回复日期:2007-3-13 17:45:15 
 
  唉,只能精神上支持一下楼主,毕竟这个世界没有最黑暗,只有更黑暗!

作者:风定闻香 回复日期:2007-3-13 17:45:16 
 
  我也是考研人。看了很替你难受,毕竟这一年复习的辛苦很不容易。
  支持你!为了自己的努力和清白不要放弃,坚持到底!

作者:mdmgwg 回复日期:2007-3-13 17:42:24 
 
  帮顶!jr多啊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登录掌中天涯可免费“只看楼主”!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3 17:53:49 
 
  杨柳依依弄晓风,
  你的那个帖子把我的名字隐去可以吗?
  谢谢你的支持,等到这件事情有一个结果,无论是什么,我会公布自己的姓名,照片也行。我之前留了身份证号是怕有网友会不相信我的话,这只是一个查证方法。
  所以你的那个帖子修改一下可以吗?

作者:yzuwater 回复日期:2007-3-13 17:54:56 
 
  
  
   关键是举证太困难。考点的工作人员不要指望给你做证了,同一个考场的人即使找到了也未必会作证。
   只有从操作程序上找问题了……看他们对你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作弊这么严重的事情是要通报的,居然在成绩出来前你不知道,程序应该问题很大
   我对结果还是悲观的,他们嘴大你嘴小,你根本无法证明老师做作弊……但一年时间肯定又没了……

作者:weibeeling 回复日期:2007-3-13 17:54:59 
 
  已经腐败到骨子里头的教育,不要也罢.........
  
  

作者:cge_001 回复日期:2007-3-13 17:55:32 
 
  继续顶!!
  
  
  中国真就这么绝望了?
  
  日!

作者:Sniper_rr 回复日期:2007-3-13 17:58:08 
 
  监考老师太无耻了
  你的手机不是放在朋友那里了吗?找他作证啊...同意赶紧往上找.
  还有别吧希望寄托在这里,很多由论坛开始到轰动的帖子,都是有意炒做的

作者:yzuwater 回复日期:2007-3-13 17:58:33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3 17:53:49 
    杨柳依依弄晓风,
    你的那个帖子把我的名字隐去可以吗?
    谢谢你的支持,等到这件事情有一个结果,无论是什么,我会公布自己的姓名,照片也行。我之前留了身份证号是怕有网友会不相信我的话,这只是一个查证方法。
    所以你的那个帖子修改一下可以吗?
  ================================================
   天涯不能自己改的,找班主吧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01:36 
 
  LZ也算个SB了
  第一:考试大家都知道不能带手机,你还JJWW,把卡拿掉有P用,交别人了,那为什么早不扔掉呢?
  第二:考试撕什么试卷?就你聪明,撕了做着舒服,别人怎么没想到?而且考场那么安静,你撕试卷不影响别人吗?
  第三:考试现场跟监考人员NB,天真的脑子是不是读傻了?
  
  考了三年了,一点长进没有。哀其不幸,怒其SB。
  

作者:点八中南海 回复日期:2007-3-13 18:06:11 
 
  哈哈,太正常不过了
  
  俺一个哥们,考人民大学的研究生,不小心考了第一,但是还是被调整到那个老师的自费行列,多交别人8倍的学费爽了三年出来,还是木有工作——
  
  你有什么可抱怨的?

作者:秦淮烟火 回复日期:2007-3-13 18:06:20 
 
  同情,痛恨~

作者:两把铲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06:41 
 
  我当年高考时坐第一排,监考老师就坐我面前,交卷前一个男生当着他的面看我的卷子,他什么都不说,我瞪了那个老师一眼他居然说怪我不把卷子盖严.不过还好最后没做什么小动作为难我.

作者:霍香真气 回复日期:2007-3-13 18:11:44 
 
  
  
  小不忍则乱大谋。
  
  考研这么重要的时刻,你和监考的较什么劲啊?
  不过如果真如你所言,这监考的也太无耻了。
  关键是如果定性为作弊,是不是几年之内不能再考啊?那你可真是麻烦了。这都已经考了3年了,唉。
  
  尽量想办法吧,帮你顶起。
  
  
  
  
  

作者:暗黑破坏人 回复日期:2007-3-13 18:11:51 
 
  不公平!!!这案其实好查,找到考场里那些考生分别录口供。

作者:土豆烧猪肉 回复日期:2007-3-13 18:13:35 
 
  妹妹,这件事情一定要弄个清楚。
  
  这涉及到你的名声,我想没有那个单位愿意雇用一个考研零分的人。

作者:给我两朵棉花 回复日期:2007-3-13 18:14:09 
 
  确实挺SB的老师,不过你本身也SB.非得带手机,弄个表不行啊!
  不过话说回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破研究生确实也没什么好读的,除非特牛的专业.
  考研考三年,服了你了!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18:53 
 
  作者:暗黑破坏人 回复日期:2007-3-13 18:11:51 
    不公平!!!这案其实好查,找到考场里那些考生分别录口供。
  ===============================
  这位老兄好厉害,口供是说录就录的吗?不成教育部通知同场的考生陪陪LZ去公安局吧?而对方:人证:两个人都说你违纪了;物证:你把卷子撕了。
  LZ肯定没结果的,准备工作,或者再考吧。
  

作者:低调的男爵 回复日期:2007-3-13 18:19:27 
 
  这是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范畴~我建议你马上去行政诉讼,过了60天受理期,你就是有理也说不清了.

作者:QQ流浪仙 回复日期:2007-3-13 18:23:36 
 
  出了这样的事,怎么说LZ在考场怎么做的不好没什么意义。
  
  现在我们主要想办法帮助下这位MM。作为考研过来人,我很明白楼主现在的心情。
  
  第一,你可以去咨询下律师,这应该可以起诉。
  
  第二,你要收集证据,包括同考场的人,包括你说的那位主考。
  
  第三,你要尽量把这件事闹大,大了就有人出来管了。
  
  第四,你尽量找教育部的或者河南管教育的省长,市长,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他们的联系方式是可以找到的,打不到电话,发邮件也行。找的多了,我相信会有人站出来的,毕竟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又一个毕业生 回复日期:2007-3-13 18:26:29 
 
  卧槽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26:52 
 
  作者:QQ流浪仙 回复日期:2007-3-13 18:23:36 
    出了这样的事,怎么说LZ在考场怎么做的不好没什么意义。
    
    现在我们主要想办法帮助下这位MM。作为考研过来人,我很明白楼主现在的心情。
  =============================
  在中国,可以肯定,现在找谁也没用。除非LZ老爹是教育部的,而这个基本可以排除。
  

作者:QQ流浪仙 回复日期:2007-3-13 18:28:23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26:52 
  --------------------------------------------
  
  在中国就是因为历来顺受的人多了,所以社会才变成这样。
  
  你不争取怎么会有希望?

作者:寻找刺激的流氓 回复日期:2007-3-13 18:29:03 
 
  我早对中国的教育看了不爽了`!~!!~!~教育部下台

作者:千万矫情 回复日期:2007-3-13 18:29:18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01:36 
    LZ也算个SB了
    第一:考试大家都知道不能带手机,你还JJWW,把卡拿掉有P用,交别人了,那为什么早不扔掉呢?
    第二:考试撕什么试卷?就你聪明,撕了做着舒服,别人怎么没想到?而且考场那么安静,你撕试卷不影响别人吗?
    第三:考试现场跟监考人员NB,天真的脑子是不是读傻了?
    
    考了三年了,一点长进没有。哀其不幸,怒其SB。
  ------------------------------
  虽然说的粗鲁了点,但基本是事实。

作者:yummyisgirl 回复日期:2007-3-13 18:31:03 
 
  同情,但是不理解!

作者:沉默的小猫 回复日期:2007-3-13 18:31:46 
 
  如果你所说是真的,那这老师真是败类。
  我觉得你当时确实不应该跟她顶,起码该等考完后再举报她。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34:05 
 
  作者:QQ流浪仙 回复日期:2007-3-13 18:28:23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26:52 
    --------------------------------------------
    
    在中国就是因为历来顺受的人多了,所以社会才变成这样。
    
    你不争取怎么会有希望?
  --------------------------
  单从LZ的事上,看不到希望,因为她本身有过错。前面都说了物证人证都有了,而LZ只有她自己一面之词。

作者:二百七 回复日期:2007-3-13 18:36:06 
 
    以上:首先手机没有携带入场,没有违反考场规定。其次撕毁试卷不是因为泄愤,是属于可规劝的轻微行为。监考老师不能因为以上两点确定作弊。处罚没有告知本人或者在试卷上没有签字,是非正当程序,因此处罚也非正当。
  ---------------------------------------------------------------------
  如果你告他们就凭这一条,你必胜。只是胜利的程度上的问题了。
  
  赢多赢少的问题。但官司一定是胜利的。

作者:sea526 回复日期:2007-3-13 18:36:17 
 
  无论如何得顶一下
  
  
  

作者:QQ流浪仙 回复日期:2007-3-13 18:37:06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34:05 
  ————————————————————————————
  单从LZ的事上,看不到希望,因为她本身有过错。前面都说了物证人证都有了,而LZ只有她自己一面之词。
  ——————————————————————
  
  
  我想你错了,他手机最后没有带进考场。考场守则只说不可以在答题卡上做记号,没有提及试卷,试卷本身就是考完后处理掉的。根本不能算作弊。
  

作者:QQ流浪仙 回复日期:2007-3-13 18:39:45 
 
  作者:二百七 回复日期:2007-3-13 18:36:06 
  --------------------------------
  
  同样看法

作者:saloloo 回复日期:2007-3-13 18:48:37 
 
  只能再顶一下,知道楼主很着急,希望有好的结果。。

作者:二百七 回复日期:2007-3-13 18:48:43 
 
  顶一下,
  
  周口市这个教育局这么作,是违反程序的,而且也不会得到上面的通过的,也相信不会不知道。一定有什么黑幕。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50:16 
 
  教育部2004年5月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作者:打光棍 回复日期:2007-3-13 18:52:41 
 
  同情楼主,寒窗苦读十几年,付出了许多时间,精力,钱财和汗水,为的是什么?只为生存啊!人活着一个字:累!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53:17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
  可以马马虎虎判断LZ故意撕试卷,但有没告知,要不要考生签名,
  这个就不大清楚了,前面可能说的过激了点,但我想事情要逆转很难。
  

作者:乎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58:33 
 
  考研过来人,其中的辛酸能够体会
  不顶不是人

作者:JF1984 回复日期:2007-3-13 18:59:02 
 
  是考广院电新的..哎...希望楼主能更坚强一点.
  
  希望以后还有机会是校友.

作者:二百七 回复日期:2007-3-13 19:01:31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
  以这个看根本认定不了的,而且教育局肯定都是懂得,可是得到通过 定是有黑幕。

作者:疯乔 回复日期:2007-3-13 19:02:50 
 
  太令人气愤了,居然这么黑暗,一定要顶上去!!!@

作者:爱你一生一世够已 回复日期:2007-3-13 19:10:45 
 
  这是在中国,大家的气都不少,很多事情你根本没地方说理
  因为不讲理的混蛋是爷!
  谁讲理谁他妈煞笔,谁他妈倒霉!
  学着点吧~~~~~~~~~~
  
  PS:我的人生观也早就被改变了...
  楼主,学着点吧
  中国就上个煞笔混蛋比赛的地方
  

作者:karlwong 回复日期:2007-3-13 19:12:51 
 
  我是379,英语考了84,嘻嘻。

作者:茂林秋雨 回复日期:2007-3-13 19:15:30 
 
  帮LZ顶一下

作者:风吹乱了 回复日期:2007-3-13 19:16:11 
 
  帮你顶着

作者:快乐s最好 回复日期:2007-3-13 19:17:11 
 
  小女生这么牛么

作者:伊莲娜 回复日期:2007-3-13 19:39:30 
 
  帮你顶

作者:37kk 回复日期:2007-3-13 19:41:38 
 
  我相信这样的事情楼主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不知道该如何帮助楼主,只能给楼主提供一些我所了解的内幕.
  我不认为光凭一名王莹的老师可以做整件事情:把自己安排在有自己熟人的考场,给熟人传答案,老羞成怒后不直接在你试卷上写作弊而是发机要给你所报考的学校.
  我认为你肯定直接"开罪"的是一名叫王莹的老师,间接的确是这名考生背后的人.相信我:没有一定的关系.一个老师是不可能冒着丢饭碗的危险大胆甚至厚颜无耻的做这件事情.
  给你的建议是:
  1.直接找传媒大学的领导,让他们给你保留"申诉"的时间.一定要查清你是否"撕"试卷(你那是把试卷裁开,大家都会这样做的).
  2.一定要找到主考,最好让他出份证明
  3.对于你作弊的处理太过草率,最好能找到同考场的人做证明,相信你考场的一定有人站出来.
  

作者:erpao 回复日期:2007-3-13 19:50:26 
 
  作者:karlwong 回复日期:2007-3-13 19:12:51 
    我是379,英语考了84,嘻嘻。
  
  自己开心就算了,没必要在这个帖子里说出来吧,是不是有点不道德。。。

作者:岁在甲午 回复日期:2007-3-13 19:53:24 
 
  考验不容易,帮忙定一个。

作者:千千飘雪 回复日期:2007-3-13 19:53:57 
 
  妹妹真可怜.帮不上忙只能帮你顶帖子.让能帮上忙的人看到/
  有热心的人伸手帮一下吧.考研不容易.
  PS 这个老师是人渣

作者:37kk 回复日期:2007-3-13 19:54:52 
 
  作者:karlwong 回复日期:2007-3-13 19:12:51 
      我是379,英语考了84,嘻嘻。
  千万别高兴的太早,太早容易379照样上不了,能上公费却上自费,那时别来这里哭啊

作者:yangxd 回复日期:2007-3-13 19:55:00 
 
  现在考试,如果认定学生作弊,一般需学生当场签字
  
  楼主完全可以告他们,不过在周口那个地方不好说
  
  如果按这样的处理,我监考完了,看谁不顺眼,就认定他是作弊
  不冤枉死人了

作者:xuanyuanzhiyuan 回复日期:2007-3-13 19:57:06 
 
  帮你顶一个吧。希望更多的人看见。

作者:ooo00033 回复日期:2007-3-13 19:58:20 
 
  现在我们主要想办法帮助下这位MM。作为考研过来人,我很明白楼主现在的心情。
    
    第一,你可以去咨询下律师,这应该可以起诉。
    
    第二,你要收集证据,包括同考场的人,包括你说的那位主考。
    
    第三,你要尽量把这件事闹大,大了就有人出来管了。
    
    第四,你尽量找教育部的或者河南管教育的省长,市长,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他们的联系方式是可以找到的,打不到电话,发邮件也行。找的多了,我相信会有人站出来的,毕竟公道自在人心。
  -----------------------------------
  研考是教育局主管吗?如果讲道理,走后门,忍声吞气都试过了不行,直接行政诉讼吧。但我其实不知道这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范围,告法院也一样!总归送礼求和之后实现不了正义,就要争斗捍卫自己的权利。
      
      1、手机经劝阻留在考场外,找同学和同试场的证明。
      
      2、撕考卷并非因为泄愤,当时监考老师并无表示,说明他们没有认为这是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找同试场人证明。
      
      3、声明监考老师的处罚并没有告知本人。
      
      以上:首先手机没有携带入场,没有违反考场规定。其次撕毁试卷不是因为泄愤,是属于可规劝的轻微行为。监考老师不能因为以上两点确定作弊。处罚没有告知本人或者在试卷上没有签字,是非正当程序,因此处罚也非正当。
      
      要说法就赶快,许多事情时间一过,就板上钉钉,错的也是现实!还有只在没有办法时用斗争的方式,能“和平”解决就和平解决。
  ----------------------------
  居然有那么无耻的监考。。支持一下。感觉说得很有道理。。。
  

作者:windisland 回复日期:2007-3-13 19:59:11 
 
  顶一下
  实在不行就用法律的武器
  我相信正义!
  这群王八羔子,无法无天了都!

作者:miidii 回复日期:2007-3-13 20:04:56 
 
  如果事情最终解决不了,建议:
  找到王莹,找一帮人到她学校去闹,找她们学校领导,告之事情真相,你毁我前途,让你也别想好过。

作者:nono3198 回复日期:2007-3-13 20:06:48 
 
  除了帮顶也不能干什么了。

作者:锦官城_老妖 回复日期:2007-3-13 20:08:09 
 
  
  
   阿弥陀佛!!!
  
   苦海无边啊~~~~~~~~~
  
  
  
  

作者:ranseti 回复日期:2007-3-13 20:08:59 
 
  LZ好可怜,我也是考研过来人,我知道你的不容易
  好的办法我也不能替你想出来,不过我感觉同一个教室的人都经过了考研,都明白其中的不容易,应该有人站出来替你做证的!至少如果当时我在,我一定会帮你的!
  赶快想办法吧,中国人就是选择沉默的太多了,才让那种无耻之徒,不法之徒这么嚣张……
  一定要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帮你顶!
  

作者:流氓一笑 回复日期:2007-3-13 20:10:24 
 
  d

作者:ranseti 回复日期:2007-3-13 20:11:34 
 
  同寝室的MM也让我帮忙顶!
  楼主加油!
  至少如果是我,我不好活,我也不会放过他的!
  再次帮你顶!

作者:netcommune 回复日期:2007-3-13 20:15:55 
 
  同情地支持一下!

作者:lyd1028 回复日期:2007-3-13 20:21:32 
 
  我06年参加的考研
  那些监考的老师说话都很和蔼
  在考试过程中也不会走来走去
  教室里都有闭路电视在盯着我们考生
  而且每考一科都是不同的监考老师
  给我感觉考研的考场是很安静 很公平
  
  但想不到就是这样一种选拔高水平 高素质人才的考试也有那么无耻的老师...........中国的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非常的失败了.
  
  
  同情楼主的遭遇 更是对中国教育感到耻辱

作者:专门反对 回复日期:2007-3-13 20:25:28 
 
  人能年轻几年啊
  不知道能帮你什么,顶一个再说
  不过作为一个今年毕业的硕士,想告诉你其实当年如果我不考也不错,现在后悔了。
  但是,属于你自己的权利就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被这帮混蛋损害。

作者:吃点嘛呢 回复日期:2007-3-13 20:26:01 
 
  这事不能完呀。靠,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就这么害人。这老师就这么害人。

作者:chenlcom 回复日期:2007-3-13 20:26:11 
 
  关注中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20:28:14 
 
  作者:ranseti 回复日期:2007-3-13 20:11:34 
    同寝室的MM也让我帮忙顶!
    楼主加油!
    至少如果是我,我不好活,我也不会放过他的!
    再次帮你顶!
  --------------------------
  太缺少这种人啦!顶

作者:37kk 回复日期:2007-3-13 20:32:14 
 
  另:机要为何在30号寄出也是一大疑点.

作者:二百八 回复日期:2007-3-13 20:33:13 
 
  顶死这个万恶的考试黑幕。
  
  球场上有收了钱的黑哨,考试场上有收了钱的黑考。

作者:郭芙蓉 回复日期:2007-3-13 20:34:21 
 
  抱抱mm,不要难过。
  
  你记得那个作弊考生的位置吧,那可以查得到准考证号,可以请相关部门鉴定下她的英文实力。一般愿意花钱买考试的,都是特别差的学生。
  
  不过,问题就是,没有敢出来担这个责任,谁有这个权利呢?
  
  考场即使有监控录像,肯定早被销毁。能不能联系考场的其他考生,作证你的手机事件?至少得有人证明,是小的摩擦,不是冲突。
  
  我帮不了你什么,只能替你祝福。加油!找份工作,明年再考研,不要因为几个老师的无耻面目,放弃自己的追求与理想。后者的分量要重得多。

作者:脱裤子放屁 回复日期:2007-3-13 20:35:52 
 
   LZ也算个SB了
    第一:考试大家都知道不能带手机,你还JJWW,把卡拿掉有P用,交别人了,那为什么早不扔掉呢?
    第二:考试撕什么试卷?就你聪明,撕了做着舒服,别人怎么没想到?而且考场那么安静,你撕试卷不影响别人吗?
    第三:考试现场跟监考人员NB,天真的脑子是不是读傻了?
    
    考了三年了,一点长进没有。哀其不幸,怒其SB。
  ===========================================================
  
  话糙理不糙
  虽然同情你
  多吸取教训吧
  

作者:lzt728 回复日期:2007-3-13 20:36:41 
 
  LZ,你要坚强啊!!天涯里最好么多朋友都在支持你呢!!!

作者:红色羊毛衫 回复日期:2007-3-13 20:47:07 
 
  要给你记0分也应该当时通知你才可以,现在这个处分太黑了
  
  1.暂时不要报复老师,因为你目前没有时间
  
  2.找北广,请老师给你时间让你来处理
  
  3.找关系,找你能搭上的最大的教育系统官员,把你的情况告诉他,包括老师帮助学生作弊的情况,照他说的去做,尽最大的努力恢复成绩,但不要再追究该老师的作弊行为(你现在的目的就是上研,上了研再教训她不迟,不要把事情弄麻烦了).
  
  4.不管最后是否能够解决问题,这段时间过去之后,找人狠狠揍这个老师一顿

作者:水边的樟树 回复日期:2007-3-13 20:51:08 
 
  塞翁失马,焉之祸福。现在的研究生太多了,很难找好工作,找一般的工作,单位还怕你眼高手低,学费花了不少,工资少赚几年,一点意思没有。
  就现在去找工作吧

作者:banban1856 回复日期:2007-3-13 20:53:40 
 
  楼主太傻,跟老的玩 你吃不消。出来混几年再说吧

作者:红色羊毛衫 回复日期:2007-3-13 20:53:59 
 
  楼主,看年龄我应该叫你姐姐了.作为同参加过研究生考试的人,我全力支持你.
  
  你现在只要能够恢复成绩,不影响升学就是已经是万幸,所以,千万不要再花时间和精力去找作弊考生,去报复老师,一定要冷静.切记.
  
  具体做法大概就是我上面说的那些,具体怎么操作你自己看着办,前面有朋友说找"两会",也是个办法,光打电话不管用,一定要找到做官的面谈.把当时考场的情况说清楚,重点说明你没有作弊,亦没有撕卷子,纯属他们报复(实话说,就算你撕了卷子,全记你0分也是不应该的)
  
  以后做事情要学会转弯,跟类似监考老师的人是绝对不能起争执的,她帮别人作弊,你要学会装做看不见.不要这么傻

作者:绕村一周 回复日期:2007-3-13 20:59:56 
 
  
  作者:涯天角海之一 回复日期:2007-3-13 16:45:35 
    研考是教育局主管吗?如果讲道理,走后门,忍声吞气都试过了不行,直接行政诉讼吧。但我其实不知道这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范围,告法院也一样!总归送礼求和之后实现不了正义,就要争斗捍卫自己的权利。
    
    1、手机经劝阻留在考场外,找同学和同试场的证明。
    
    2、撕考卷并非因为泄愤,当时监考老师并无表示,说明他们没有认为这是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找同试场人证明。
    
    3、声明监考老师的处罚并没有告知本人。
    
    以上:首先手机没有携带入场,没有违反考场规定。其次撕毁试卷不是因为泄愤,是属于可规劝的轻微行为。监考老师不能因为以上两点确定作弊。处罚没有告知本人或者在试卷上没有签字,是非正当程序,因此处罚也非正当。
    
    要说法就赶快,许多事情时间一过,就板上钉钉,错的也是现实!还有只在没有办法时用斗争的方式,能“和平”解决就和平解决。
  =======================
  
  靠谱!
  如果法律管不了找人干那女的吧
  肯花钱的话
  花两千挑她手筋
  
  

作者:g800425 回复日期:2007-3-13 21:00:14 
 
   不知道能帮你什么,顶一个再说

作者:极瘦的鸡汤 回复日期:2007-3-13 21:12:08 
 
  让你碰到是倒霉。赶快去找点关系,看看还能不能补救。

作者:飘在岛上 回复日期:2007-3-13 21:17:39 
 
  关注

作者:想钻被窝 回复日期:2007-3-13 21:18:50 
 
  傻A!
  考了多少年,多少次了,还不知道考场规矩?
  活该你。

作者:无花无酒太湖人 回复日期:2007-3-13 21:20:52 
 
  去年我考试的时候,手机就没规定不让带进去呀,只是我们考场里面没信号.
  支持楼主一个!考研复习的辛苦我也了解的.

作者:aiaijolin 回复日期:2007-3-13 21:21:03 
 
  这算什么,我高考的时候都有人能做弊,是校长的儿子,平时成绩差的要死,高考还考了个重点大学。
  --------------
  发自UCWEB手机浏览器

作者:hoodshine 回复日期:2007-3-13 21:23:11 
 
  楼主 我顶你 我也是今年的考生 ,深知考研的艰辛 ,知道付出了一年时间,就是失败也不能以这样屈辱的方式。
  真希望那样的“老师”身败名裂,千刀万剐

作者:hoodshine 回复日期:2007-3-13 21:26:48 
 
    
    靠谱!
    如果法律管不了找人干那女的吧
    肯花钱的话
    花两千挑她手筋
    ~~~~~~~~~~~~~~~~~~~~~~~~~~~~~~~~~~~~~~~~~~~
  顶这个 一定干得隐蔽 不要被她抓到证据了

作者:得玉米者得天下 回复日期:2007-3-13 21:31:04 
 
  处罚没有告知本人或者在试卷上没有签字,是非正当程序,因此处罚也非正当。
  ------------------------------------------------------
  这点才是最重要的吧~
  神不知鬼不觉的一个机要过去,成绩就取消了,符合程序吗?
      
  

作者:sjr 回复日期:2007-3-13 21:31:19 
 
   我也是今年考研的,理解你求学的心情。
    对于你说的情况,我很愤慨:关系到别人前途的大事,做为一名老师居然仅为私怨就敢这样做,太可恶了。
    我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把你的贴子顶起来,不知道会不会有媒体的记者来关注?
    

作者:一笑259 回复日期:2007-3-13 21:37:24 
 
  上法院去
  
  
  媒体关注度应该会很高

作者:mysteryhujian 回复日期:2007-3-13 21:37:56 
 
  支持楼主不能就这样轻易算了,即使成绩拿不回来,我们也要把那个恶心的婊子在网上揪出来,不能饶了她.再不行找人做了她...

作者:QQ流浪仙 回复日期:2007-3-13 21:38:46 
 
  
  大家整体出发点都是好的,但是我浏览了一下,很多大概都是在校学生或者处世未深的朋友,提供的建议有的并不太适用。过激的建议更没有必要采用。
  
  楼主现在首要做的事就是想办法恢复她的分数,大家不妨从这点上给点建议。至于报复的想法,不如暂时压后。
  
  
  

作者:tianyaw 回复日期:2007-3-13 21:55:24 
 
  他妈的,明着解决不了,暗着也要搞她,要不太没公理了。

作者:洛水紫荆 回复日期:2007-3-13 21:56:28 
 
  
  
  作者:红色羊毛衫 回复日期:2007-3-13 20:47:07 
    要给你记0分也应该当时通知你才可以,现在这个处分太黑了
    
    1.暂时不要报复老师,因为你目前没有时间
    
    2.找北广,请老师给你时间让你来处理
    
    3.找关系,找你能搭上的最大的教育系统官员,把你的情况告诉他,包括老师帮助学生作弊的情况,照他说的去做,尽最大的努力恢复成绩,但不要再追究该老师的作弊行为(你现在的目的就是上研,上了研再教训她不迟,不要把事情弄麻烦了).
    
    4.不管最后是否能够解决问题,这段时间过去之后,找人狠狠揍这个老师一顿
  ==============================
  感觉这个靠谱,找关系吧

作者:Coco1984 回复日期:2007-3-13 21:59:35 
 
  需要顶你.如果情况属实.

作者:洛水紫荆 回复日期:2007-3-13 21:59:45 
 
  再帮楼主顶下!!!
  其实当时考场的考生很好找。我是去年在开封考的。考一个地区一个学校一个专业的都是坐在一起的、

作者:薄心 回复日期:2007-3-13 22:05:29 
 
  帮你顶上去

作者:东方蠢货 回复日期:2007-3-13 22:07:01 
 
  
  
  回去好好复习,明年再来,其他都是闲的。下次记得守规矩,多忍耐。

作者:李靖之重出江湖 回复日期:2007-3-13 22:08:16 
 
  有执著下去的动力,才使绝对不可能的事逐渐地一步步实现出希望的曙光。

作者:gdtle 回复日期:2007-3-13 22:08:23 
 
  顶一个,关注事态发展

作者:coffee930 回复日期:2007-3-13 22:20:24 
 
  建议私了
  这世道,狠才是王道!

作者:butterfly_2005 回复日期:2007-3-13 22:21:32 
 
  顶一下
  商水的

作者:to532200 回复日期:2007-3-13 22:27:32 
 
  强帖留名

作者:稻草人lw 回复日期:2007-3-13 22:28:27 
 
  帮你顶! 遇上这样王八蛋老师真是不幸,现实的悲哀,还有比这更黑的

作者:千年与一天 回复日期:2007-3-13 22:28:54 
 
  告到底!

作者:百展基 回复日期:2007-3-13 22:30:27 
 
  支持楼i主!帮你顶上去!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登录掌中天涯可免费“只看楼主”!

作者:这总可以了把 回复日期:2007-3-13 22:34:17 
 
  作为一个考研的过来人,知道辛苦考研的滋味,替mm顶起
  刚才看了有个回复,以她们无赖的说法,mm勉强算是撕毁试卷的,她们是可以凭这个说你作弊。唉,只能说这个监考条例太变态了,作弊记录竟然没有本人签字确认的。这点级不合理,但好像这个算向非特定对象作出的抽象规定不能起诉的把(以前学的法律都忘的差不多了)
  顶起,mm一定要坚持,大家也帮mm想想办法,改变这个变态的条例,作弊记录必须要取得本人确认,我们必须为自己的权利奋斗,而不能无奈地说随让你长在中国,记住,丧钟也是为你而鸣的。

作者:江东禽兽 回复日期:2007-3-13 22:35:21 
 
  小朋友,碰到这种事情,真是不幸,帮你顶一下.

作者:nevexing 回复日期:2007-3-13 22:35:34 
 
  顶。这家伙。太恶心了。

作者:嘿仙老妖 回复日期:2007-3-13 22:41:01 
 
  帮你顶了,社会那能这么黑?

作者:linge29 回复日期:2007-3-13 22:46:52 
 
  找律师先咨询一下,看看有没有名声比较好的律师,愿意为民请命的律师。

作者:smallniao 回复日期:2007-3-13 22:50:41 
 
  只能祝你好运了!!!

作者:zhshd8848 回复日期:2007-3-13 22:55:11 
 
  呵呵
  不知道真的假的
  
  

作者:sanford 回复日期:2007-3-13 22:58:11 
 
  帮顶

作者:地铁站等飞机 回复日期:2007-3-13 22:58:14 
 
  果然够黑,不知道怎么帮你。

作者:bbs的砖 回复日期:2007-3-13 23:04:23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3 17:14:58 
    焦点访谈的电话我打了,要等待他们跟我联系。教育部,死心了,接电话的那个女的说话的语气,唉!还是不提的好。
    没想到事情出来了,找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两会,我也不知道该跟谁?怎么反映?
    现在别的事情,什么低头认错,我都无所谓,就是想尽快要一个取消的函。
  
  
  ==============
  
  你就甭指望了,8成含冤是没用的,你看看《越狱》里面 scaford去给总统递条子的时候,还不是一样被一个黑棉袄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招式给罩住头部,然后托下去了之
  
  当然他的命大,一顿海扁还没死,还有那是在美国,主要的是在电视中
  要是在真实生活中,可能就是被乱棍打成了肉泥,扔掉了
  
  看看咱们不是经常能看到上访的人莫名其妙的就死于车祸或者自焚,或者自杀之类的原因么?
  
  要是你真的觉得怨气不散,花两个银子,找人把那个娘们做了,很猥琐的方式.........
  都比气死在公检法等政府机构的大门口要爽点

作者:十方净土 回复日期:2007-3-13 23:05:25 
 
  我也是今年参加考研的考生,深知其中甘苦,对楼主的遭遇深表同情。
  不过我还是要说,楼主太傻了,你说你管那事干吗?

作者:erty88 回复日期:2007-3-13 23:09:26 
 
  帮你顶!真是太黑暗了!

作者:性口开和 回复日期:2007-3-13 23:17:28 
 
  只能帮你顶了!
  

作者:0o芒果西米露o0 回复日期:2007-3-13 23:17:44 
 
  努力发动媒体的力量吧~也只能谴责他们
  我觉得无论你搭上怎样的关系也不会推翻这个结果的
  这等于扇了那些主考人的耳光
  
  按照机要所说,考生撕毁卷子抗议,既然撕毁,还怎么做答?学校调出卷子看就知道了
  
  
  好端端的撕卷子做什么啊。。。
  我没考研过,但我觉得你这样子的做法不对,这不相当于在卷子上做记号么?授人以柄
  
  
  

作者:ddzhty 回复日期:2007-3-13 23:19:03 
 
  现在不要去找律师了,打官司完了,黄花菜都凉了,把事情搞大,让更多的人知道事情的原委,要用点手段,正常的途径恐怕不好解决问题。

作者:对不起ㄨㄨ 回复日期:2007-3-13 23:20:37 
 
  同情楼主。
  1。找各种媒体请求支援
  2。找人在各网络多开帖子
  3。向各级相关部门投诉,多渠道的
  4。找传媒大学的有关领导,寻求理解与支持
  5。暂放与王莹的个人恩怨,秋后再说。
  
  祝你好运。

作者:cutler 回复日期:2007-3-13 23:35:16 
 
  
  支持一下楼主吧
  顶顶
  我曾复试时被比我少了30多分的人搞下来过,中国国情

作者:中国老鬼 回复日期:2007-3-13 23:48:14 
 
  买凶拍人!
  如果是真的,这个方法最好了,
  还有就是上法院

作者:吖楚 回复日期:2007-3-13 23:48:20 
 
  黑暗的社会,支持下楼主

作者:微漪之塘 回复日期:2007-3-13 23:52:53 
 
  顶

作者:中国老鬼 回复日期:2007-3-13 23:56:09 
 
  我的成绩因为一份2007年1月30日发出的机要:因携带手机入场,扰乱考场秩序,各科成绩取消。
  =====================================================
  楼主可以看到这两条:
  携带手机入考场,注意不是考试中使用手机,再说你也没有在带入座位啊,从法律上讲可以成为作弊处理吗?
  至于,撕卷子抗议,问题在于,楼主是否有抗议的表示,譬如打倒xxx的口号或者其他,如果没有,好像也没有说损坏考试试卷要作为作弊处理的阿,
  再说,如果不是当场抓住,并当场出具处罚意见,事后补发也是法理无依据的阿?
  最好的办法,是上法院,搞大,既然是学传媒的,先就拿这个作为实习,搞个天翻地覆,不光要恢复名誉,还要名义损失费,还要要求严惩值班老师,一个是诬陷,一个是作弊,统统违反教师法,要求取消教师证,而且还要给天涯这些支持你的兄弟姐妹争光。

作者:bangchui1000 回复日期:2007-3-13 23:57:53 
 
  妹妹,确实需要学习更多的东西.
  但现在,我还是支持你继续抗争.
  让那些损害我们一年光阴的人,损失一生吧.

作者:zhuhuan1982 回复日期:2007-3-13 23:58:19 
 
  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并不能实现你的梦想,恭喜你没考上。不然又耽误了两年。

作者:amere 回复日期:2007-3-14 0:08:14 
 
  LZ保重!!!

作者:猴山沃 回复日期:2007-3-14 00:16:48 
 
  3
  

作者:自考办真混蛋 回复日期:2007-3-14 00:24:23 
 
  这个帖子要顶一下了

作者:干巴树枝 回复日期:2007-3-14 00:27:18 
 
  争取时间恢复成绩,报仇的事先放放。谁能把这事转到北广的bbs上,引起校领导的注意也许有用

作者:xzbilly 回复日期:2007-3-14 00:35:32 
 
  呵呵,知道中央为什么提“和谐”二字了吧!

作者:钢菠萝 回复日期:2007-3-14 0:42:48 
 
  呵呵 直面现实吧 我们的社会就是这样 就算研究生毕业出来又怎么样呢 大专生还不照样进供电局 只要有背景

作者:北京哈密瓜 回复日期:2007-3-14 0:45:07 
 
  你几巴吃饱了撑的,这世界没了谁都照样转,真把自己当纪委书记啦?纪委书记也不像你那样,没上面指示乱搞什么调查

作者:leesmart 回复日期:2007-3-14 0:45:31 
 
  很气愤. 我是在考研论坛上看到这个帖子的, 来天涯顶下.
  同为考研人,真心希望LZ好运.

作者:ah65 回复日期:2007-3-14 00:47:05 
 
  坚决把这事整大!-------------

作者:北京哈密瓜 回复日期:2007-3-14 0:49:24 
 
  算了,告诉你破解方法把,一个字闹,去北广是没用的,找媒体啊,主流媒体,还有,要告,不断往上告,事情闹得越大就越有利

作者:晓千 回复日期:2007-3-14 00:59:13 
 
  真是太可耻了。

作者:学会了撒谎 回复日期:2007-3-14 01:01:39 
 
  支持楼主
  什么叫还年轻啊 什么叫可以再考啊
  凭什么放任这些垃圾到处污染我们的环境
  LZ把这个是闹大~~~~~!!

作者:我若长风 回复日期:2007-3-14 01:02:41 
 
  帮你顶,不能便宜了这帮教育蛀虫!

作者:aaaaxdl123 回复日期:2007-3-14 1:05:56 
 
  支持一下,不过,上了研究生也是一样的,这次说不定对你而言是好事,别想那么多了,生活还在继续啊,你现在主要的是出不了那口气是把,看看周围的那些不公平现象也就心平气和了。另现在研究生都是自费了,而且就业形式也不怎么样啊。

作者:vivianlee8 回复日期:2007-3-14 01:12:35 
 
  如果楼主不能把这件事情纠正过来,那么对自己一生都会有影响,这个肯定进入档案啊!
  而且考研作弊的人,都会在教学楼那通报的,我那天考完看见学校就这么写的,哪场考试,什么人作弊方式都会写的,而且还强调要取消各科成绩.楼主肯定背监考老师暗箱害了.
  很多人没考过研,不知道那种艰辛,我自己经历了也在等分,知道这种煎熬,从决定考研到和时间竞争到走出考场的绝望,一直到现在等待分数,让我们经历非人的磨难!
  我觉得这件事情,国家要给我们考研的人交代,如果不处理也许还会出现在别的考试中.真正作弊不抓,抓没做的.
  别人都说我们80后怎么样,那你们能理解我们的生存压力吗!
  知道我们竞争多么激烈吗?开两会要解决真正的问题,而不是讨论什么是国山什么是国花的!

作者:aaaaxdl123 回复日期:2007-3-14 1:19:11 
 
  如果楼主不能把这件事情纠正过来,那么对自己一生都会有影响,这个肯定进入档案啊!
    而且考研作弊的人,都会在教学楼那通报的,我那天考完看见学校就这么写的,哪场考试,什么人作弊方式都会写的,而且还强调要取消各科成绩.楼主肯定背监考老师暗箱害了.
    很多人没考过研,不知道那种艰辛,我自己经历了也在等分,知道这种煎熬,从决定考研到和时间竞争到走出考场的绝望,一直到现在等待分数,让我们经历非人的磨难!
    我觉得这件事情,国家要给我们考研的人交代,如果不处理也许还会出现在别的考试中.真正作弊不抓,抓没做的.
    别人都说我们80后怎么样,那你们能理解我们的生存压力吗!
    知道我们竞争多么激烈吗?开两会要解决真正的问题,而不是讨论什么是国山什么是国花的!
  
  呵呵有道理啊,不过有时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我想LZ不要因为这个就失去别的希望,人生还是要继续的啊,我也经过考研的洗礼,现在也不是后悔了,发现原来的初衷是永远也达不到的。

作者:玫瑰马力 回复日期:2007-3-14 2:20:37 
 
  LZ,有的时候一些挫折反而是财富。听起来匪夷所思,但确实是这样的。我当初申请留学的时候,申请的是一个欧洲国家,拒签。我那时准备了很久,耗费了时间精力金钱,当然很失落。但当我成功来美之后,每次想起那次拒签,都是怀着感恩的心态。"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只有经历过才知道不是没有道理的。
  在中国读研究生也没那么好,如果可能,你申请国外的大学,不是更好?你可以给我发信说下你的情况,我可以给你一个大概的评估,申请美国的学校的基本信息以及你怎么申请之类的。
  这件事绝对不是你的错。我看得很憋气,也只能做到这些了。
  
  

作者:玫瑰马力 回复日期:2007-3-14 02:22:34 
 
  忘了留email: rgwait10@yahoo.com.cn
  

作者:微微小 回复日期:2007-3-14 2:48:12 
 
  绝对支持楼主,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同是考研人我深切体会考研过程的艰辛,同情楼主支持楼主,必要时候应该采取法律手段!!!

作者:bighgj 回复日期:2007-3-14 4:00:08 
 
  真TMD黑暗啊!
  
  我只能为楼主顶了!
  实在不行就把那个老师全家灭了!靠,什么世道!

作者:hjtzheng 回复日期:2007-3-14 04:50:09 
 
  顶

作者:hjtzheng 回复日期:2007-3-14 4:54:46 
 
  楼主 先从程序上去努力吧 我同情你
  
  如果是我的话,那个叫王莹的一定要修理她
  这个社会早就没有公平正义了,
  谁给我一分的痛我就要还他两分

作者:疼痛的麻雀 回复日期:2007-3-14 7:49:28 
 
  找几个同考场的人做证明,毕竟大家都是考研的,感同身受,相信不难找,叫他们把当时的情况说出来,形成记录,有证据总比大家听你一个人说,或靠想象推理来得有力,再去抗争(利用媒体、找上一级的考办、甚至直接咨询律师看能不能立案)这样成功的机会应该大些。实在不行就当是教训吧!也能使自己成熟点,(不过这个成长的代价似乎太大了),不犯同样的错误就行…………你还年轻,机会应该很多,不要过于悲观,坚强些!
  

作者:幸福的羊群 回复日期:2007-3-14 7:55:29 
 
   考生编号 -|- 100337166220363
    考生姓名 -|- **
    证件号码 -|- 41270219830120744X
    报考专业 -|- 广播电视新闻学
    研究方向 -|- 电视新闻
    院系所 -|- 电视与新闻学院
    101政治理论 -|- -2
    201外国语 -|- -2
    707新闻学基础 -|- -2
    811综合考试[新闻传播学] -|- -2
    总分 -|- 0
    
  这件事关键还是找找当地的招生办吧。跟学校没什么关系,招生办发了函学校也没办法。
  那个所谓的老师肯定是动用了什么关系。lz在考试过程中还是给人留了把柄的,更何况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另外问一下,lz明年还可以参加考试吗?所谓的机要是不是就是作弊啊?这个分数怎么这么诡异啊,-2

作者:江声浩荡 回复日期:2007-3-14 8:14:01 
 
  这个女监考。。。
  让我想起了街上的小偷们。。 偷不成,就变成了抢劫。。。明目张胆。。
  这个社会是怎么了啊,看看,这就是教下一代的老师。。。
  
  和谐啊和谐
  
  

作者:gerryxiao 回复日期:2007-3-14 08:25:46 
 
  想起了一句老话
  “忍得一时之苦,免得百日之忧”
  

作者:道_听途说 回复日期:2007-3-14 08:31:19 
 
  我也考过研,了解其中的辛苦,楼主的遭遇很值得同情
  楼主今年上研的机会估计不大了
  不过楼主应该努力去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作弊,维护自己的荣誉
  今年没考上可能只是耽误一年,要是档案被抹黑,可真是要耽误一生了
  监考这件事应该是所属市的教育局主管的,不知道楼主有没有去找找看,不过最重要的是找到证人和证据,同一个考场那应该和楼主考的是一个学校吧,可以从这方面入手找到几个证人
  

作者:Banned 回复日期:2007-3-14 08:34:15 
 
  作者:37kk 回复日期:2007-3-13 19:41:38 
  ……  我认为你肯定直接"开罪"的是一名叫王莹的老师,间接的确是这名考生背后的人.相信我:没有一定的关系.一个老师是不可能冒着丢饭碗的危险大胆甚至厚颜无耻的做这件事情.
   ……
  
  这位说得很对,所以……很难吖

作者:dagogoo 回复日期:2007-3-14 8:45:44 
 
  让那个老师付出代价!!!

作者:saloloo 回复日期:2007-3-14 8:47:53 
 
  昨天晚上回去和同宿舍的周口兄弟说了这个帖子,那兄弟义愤填膺,说今天要注册个天涯号。。
  我们都很关注楼主,也希望能早点解决问题。。
  再顶一下喽,唉,能做的也只有这了。。

作者:honeyhoeny 回复日期:2007-3-14 8:53:14 
 
  作者:karlwong 回复日期:2007-3-13 19:12:51 
    我是379,英语考了84,嘻嘻。
  是有病还是欠扁阿?!
  
  现在对于楼主来说已经不是分数是多少这么简单了,一定要为自己讨个公道,真是咽不下这口气!我要是媒体记者,一定要报道这个事儿,不仅是为了楼主,更为了广大考生,凭什么总是我们受冤?学生的地位为什么永远压在老师之下?这个社会还有没有天理?

作者:无聊的小漂 回复日期:2007-3-14 08:53:39 
 
  无论如何,帮你顶一下
  好运吧

作者:hanfeng48478 回复日期:2007-3-14 08:54:07 
 
  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如果我是你的话,并且情况属实,我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即使自己仍然无法录取,也要让那个无耻的老师付出代价,一定不能让这种人渣再披着人民教师这个光荣的外衣去损毁人民教师的形象,如果你没有钱,我们可以发个倡议信集资给你打官司。

作者:捡完破烂来上网 回复日期:2007-3-14 08:54:42 
 
  默默支持楼主

作者:La_islabonita 回复日期:2007-3-14 8:54:01 
 
  要是我找兄弟弄残她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登录掌中天涯可免费“只看楼主”!

作者:jackie222 回复日期:2007-3-14 08:58:13 
 
  你这样的性格读了研也是白搭!!!
  
  
  社会不是你家后花园,你学生味太浓了

作者:ybtlove 回复日期:2007-3-14 09:00:38 
 
  作者:jackie222 回复日期:2007-3-14 08:58:13 
    你这样的性格读了研也是白搭!!!
    
    
    社会不是你家后花园,你学生味太浓了
  
  ------------------------------------------------
  有道理!有时候碰到这种小人你就得让着点啊/。。。。
  

作者:知花 回复日期:2007-3-14 09:03:17 
 
  同情LZ
  帮顶了

作者:杵光 回复日期:2007-3-14 9:07:38 
 
  在我看来,公平远比和谐来得重要。

作者:qdgjun 回复日期:2007-3-14 9:12:39 
 
  建议直接找个杀手!

作者:jzszjy 回复日期:2007-3-14 09:12:59 
 
  可怜的楼主~希望楼主早日得还公道!加油~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4 9:14:26 
 
  作者:杵光 回复日期:2007-3-14 9:07:38 
    在我看来,公平远比和谐来得重要。
  ---------------------------------------
  一个充满不公平的社会不可能成为和谐社会,即使“和谐”了,靠的肯定是专制和暴力。

作者:tk173701 回复日期:2007-3-14 09:20:35 
 
  大家不要闹拉,注意和谐,和谐。
  --------------
  发自UCWEB手机浏览器

作者:zhou_anxiong 回复日期:2007-3-14 9:22:25 
 
  抱抱搂住
  

作者:五行刀 回复日期:2007-3-14 09:24:44 
 
  期待周口正义网友公布王莹资料。

作者:好幸福啊 回复日期:2007-3-14 9:26:57 
 
  楼主有没有有权力的亲戚朋友?让他们帮忙。
  写信给那些比较有名的律师。
  去教育部含冤就算了,没什么效果,天天门口都有含冤的。

作者:princess_elona 回复日期:2007-3-14 09:28:51 
 
  再顶~

作者:上海之狼 回复日期:2007-3-14 9:35:39 
 
  
  没证据,没用.
  

作者:终生会员 回复日期:2007-3-14 09:35:54 
 
  楼主完全可以去争取自己应有的机会
  
  该生私自戴手机进考场,经劝瞩后不听,态度恶劣,且撕毁试卷表示抗议。
  这是监考老师的意见,在逻辑中有环环相扣的主观想法。注意分析一下.第一、你手机在进考场前已经被查出来了,而处理的结果是你已经转交给了别人,并未带进考场.结论:私自戴手机进考场与事实不符。第二、无论起因是什么,经劝属后不听,按正常的作法,监考老师应该立即中止或暂停你的考试资格或者上报主考单位的领导。结论:监考老师违反了监考的相关规定(具体什么规定我不知道,俺高小毕业).第三、与老师的争持发生在考试即将结束的时候,与前面所说构成的因果关系不大,再者撕试卷的理由是做题不方便(具体不知此处是否是你违规),且也在争持发生以前。结论:事件的连贯性受到破坏。
  
  当监考老师的意见不成立时再让他们给你一个答复,即使错过了今年上学的机会,也要找相关人员负责。另外由于取证比较难,你要在准备在同考试中寻找到能为你做证的人。物证很难取得,人证就是关键了。当初考高小时,考前监考老师就告诉我们:你们不要想着去偷看,即使我偷看我抓不到你们的作弊证据,但我有人证,这就是监考为什么会配备两个监考老师的原因。呵呵,说完后那丫自己就开始在前面阴笑了.
  
  最后也给楼主MM提几点建议:1、逞强要看时候、地点、对象。有时候委屈求全并不是怕谁,而是不想因芝麻小事浪费自己的时间与精力。正可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2、当事情发生后就一定不要退缩,即使鱼死网破也要为自己赢取真理。人活一口气。

作者:qiqi5133 回复日期:2007-3-14 9:41:39 
 
  顶上去,BS这些人

作者:wiwee 回复日期:2007-3-14 9:43:09 
 
  非常理解非常同情
  
  呼吁关注,搞大搞大,王淫曝光

作者:___sin 回复日期:2007-3-14 09:44:56 
 
  移民加拿大吧,早点儿离开这个鬼地方。
  

作者:浮尘小晚 回复日期:2007-3-14 9:46:49 
 
  在我家乡的小城也有一样的事情.
  
  听我在家乡报名考研的同学说,他们考场的监考老师给一个女生递答案纸条,是从考场外面拿进来的.就是那种明目张胆的给,根本不怕其他考生看见.而这个考点在前几年曾经被暴光过.能怎么样?人家还不是照样"操作"?据说都是些领导的孩子,在外地或者大一点的城市正规的考点根本无法考上,只有在小地方搞了.
  
  这种事情大概也算中国特色了吧......
  

作者:一堆俗肉 回复日期:2007-3-14 09:50:59 
 
  同情楼主。我能做的,只能真诚的祝愿那个SB女监不得好死了。
  
  

作者:cheerlist 回复日期:2007-3-14 9:51:57 
 
  说实话,翻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你一个人的利益损害会带来一批人的“安定团结”,可能没有人愿意帮你顶这个风。
  
  同样,我也是07考研。
  
  公平是给老百姓看的,和谐也一样,得到最大恩惠的还是TMD有权有钱脸厚心黑的,没办法的。
  
  我若是你,仅对此事,我会冲动,花多少钱无所谓,先打TM的一顿,让那几个老师嚣张,再叫几个苦闷的农民工朋友强J了她,MD,这几个老师,什么东西!!

作者:一堆俗肉 回复日期:2007-3-14 09:55:22 
 
  最后也给楼主MM提几点建议:1、逞强要看时候、地点、对象。有时候委屈求全并不是怕谁,而是不想因芝麻小事浪费自己的时间与精力。正可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2、当事情发生后就一定不要退缩,即使鱼死网破也要为自己赢取真理。人活一口气。
  ===========================================================
  你当时不该逞强,但既然发生了,就一闹到底,就算不能翻案,也要让更多的人见识一下那个傻逼!

作者:haoxuan181 回复日期:2007-3-14 9:56:03 
 
  太憋气了!!!!!!!!黑暗!!!!!!!!!!!!!!!!!!!!无耻!!!!!!!!!!!!!!!!!!!可笑的……………………

作者:热情未减 回复日期:2007-3-14 9:59:01 
 
  黑。。真TM黑

作者:养水母的秋天 回复日期:2007-3-14 10:06:49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8130550
  
  地址:
  北京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
  
  E-mail:
  cctv12news@vip.sohu.com

作者:逍遥老糊涂仙 回复日期:2007-3-14 10:07:36 
 
   别再读了,再读就读彪了!你如果是个女人,我可以原谅你,如果你是个男人,我想你应该学点男人滴魄力,否则,你怎么能撑起将来滴家庭。照顾好你的老婆,孩子!
   那破书不读也罢!

作者:siyu_geng 回复日期:2007-3-14 10:12:10 
 
  气愤,真是人渣,如果一切属实,摊到自己身上,真一时不知道改怎么办,TMD,同情

作者:优客贝贝 回复日期:2007-3-14 10:12:50 
 
  太过分了,顶一下~!

作者:psdc12345 回复日期:2007-3-14 10:14:06 
 
  太多的直言,吃亏的是自己。这种人太多了!教育系统本身就很黑暗!

作者:火星逃犯 回复日期:2007-3-14 10:14:58 
 
  作者:zrx12345 回复日期:2007-3-13 15:16:27 
    是你不对!考试不允许带手机,事先已经告知,你为什么还要带呢?你的行为增加了监考老师的工作强度,扰乱了考试秩序,应该承担责任。请下次一定要有“法制”观念。
  ==================
  
  2逼都长这幅操行

作者:我爱江西 回复日期:2007-3-14 10:16:30 
 
  作者:yzuwater 回复日期:2007-3-13 17:54:56 
    
    
     关键是举证太困难。考点的工作人员不要指望给你做证了,同一个考场的人即使找到了也未必会作证。
     只有从操作程序上找问题了……看他们对你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作弊这么严重的事情是要通报的,居然在成绩出来前你不知道,程序应该问题很大
     我对结果还是悲观的,他们嘴大你嘴小,你根本无法证明老师做作弊……但一年时间肯定又没了……
  
  ================
  
  
  建议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当地招办,要求撤销纪要,确认你的考试成绩有效。
  行政诉讼不需要证据,奉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赶快去啊!
  
  
  
  
  
  
  
  不是挖坑,是怕楼主看不到。
  我的qq:615508625
  

作者:绿色茶杯_520 回复日期:2007-3-14 10:17:17 
 
  作者:37kk 回复日期:2007-3-13 19:41:38 
    我相信这样的事情楼主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不知道该如何帮助楼主,只能给楼主提供一些我所了解的内幕.
    我不认为光凭一名王莹的老师可以做整件事情:把自己安排在有自己熟人的考场,给熟人传答案,老羞成怒后不直接在你试卷上写作弊而是发机要给你所报考的学校.
    我认为你肯定直接"开罪"的是一名叫王莹的老师,间接的确是这名考生背后的人.相信我:没有一定的关系.一个老师是不可能冒着丢饭碗的危险大胆甚至厚颜无耻的做这件事情.
    给你的建议是:
    1.直接找传媒大学的领导,让他们给你保留"申诉"的时间.一定要查清你是否"撕"试卷(你那是把试卷裁开,大家都会这样做的).
    2.一定要找到主考,最好让他出份证明
    3.对于你作弊的处理太过草率,最好能找到同考场的人做证明,相信你考场的一定有人站出来.
  ~~~~~~~~~~~~~~~~~~~~~~~~~~~~~~~~~~~~~~~~~~~
  
  顶这个

作者:hoodshine 回复日期:2007-3-14 10:22:33 
 
  
  
  作者:monawlj 回复日期:2007-3-14 9:51:46 
    期待周口正义网友公布王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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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顶 让那婊子生不如死

作者:ivycn 回复日期:2007-3-14 10:25:21 
 
  作者:tk173701 回复日期:2007-3-14 09:20:35 
    大家不要闹拉,注意和谐,和谐。
  
  作者:杵光 回复日期:2007-3-14 9:07:38 
    在我看来,公平远比和谐来得重要。
  

作者:hoodshine 回复日期:2007-3-14 10:26:07 
 
  LZ
  
  这篇文章已经让人转载到考研论坛去了 反响挺强烈的
  
  bbs.kaoyan.com

作者:归不回 回复日期:2007-3-14 10:28:00 
 
  顶一下,建议楼主给国家的各大媒体都联系一下,比如中青报、南周之类的

作者:asitm 回复日期:2007-3-14 10:29:20 
 
  帮你顶起来,关注这个帖子!

作者:east晨夕 回复日期:2007-3-14 10:30:57 
 
  考研的艰辛我了解,楼主应该在找那些官员,或者打电话的时候弄个录音什么的,总之是要努力搜集证据,否则就是徒劳,只能祝福你能找到贵人相助,圆满解决问题。为了正义,帮你顶了.

作者:saloloo 回复日期:2007-3-14 10:35:46 
 
  继续顶一下

作者:苦丁茶浪迹天崖 回复日期:2007-3-14 10:39:49 
 
  抱抱,同情楼主,既然都这样了就闹吧,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到她学校闹去!

作者:御剑云翔 回复日期:2007-3-14 10:52:17 
 
  关注,是自己的一定要拿回来.

作者:夜的兔宝宝 回复日期:2007-3-14 10:58:30 
 
  
  
   虽然考研中不少的学校比乌鸦还黑,可是,我们不能因此听之任之,要批露,要抗争,能登报是最好的.
   为了和平美好而努力,只当是为了爱你们的人,为了你们心爱的人,为了那些善良而有思想的人们.

作者:ttcp 回复日期:2007-3-14 11:01:41 
 
  顶!

作者:hwwei 回复日期:2007-3-14 11:02:13 
 
  赶紧想办法补救,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当长个教训吧。毕竟这是“中国特色”,但是也不能让那个老师好过,至于用什么方法随便,关键是要让那个老师付出代价!!!!!(话外音 找个人磨了她)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4 11:05:26 
 
  TMD那个叫王莹的婊子就应该找人捅了她(注:不是放血是放水),看她会不会叫!

作者:shoyga 回复日期:2007-3-14 11:07:10 
 
  岂有此理 竟有此事

作者:郁琅缳 回复日期:2007-3-14 11:16:29 
 
  考研的复习过程是辛苦得~~
  决定考研得时候就放弃了工作得机会~~~
  辛苦得复习,坚定得选择
  遇到这么恶毒得女人
  披着老师皮得蛇蝎女人~~~~
  MM直接找中央去反映吧~~~
  

作者:大河人 回复日期:2007-3-14 11:19:06 
 
  nianqi:你好!我是大河报记者,姓刘。同事推荐我看了你 的帖子。请你看到我的留言后将你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尽快发至我的邮箱:liuzhongtupian@126.com.我们对你的经历很感兴趣。尽快!!
  
  

作者:tuckturbo 回复日期:2007-3-14 11:21:52 
 
  nianqi:你好!我是大河报记者,姓刘。同事推荐我看了你 的帖子。请你看到我的留言后将你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尽快发至我的邮箱:liuzhongtupian@126.com.我们对你的经历很感兴趣。尽快!!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4 11:21:57 
 
  作者:大河人 回复日期:2007-3-14 11:19:06 
    nianqi:你好!我是大河报记者,姓刘。同事推荐我看了你 的帖子。请你看到我的留言后将你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尽快发至我的邮箱:liuzhongtupian@126.com.我们对你的经历很感兴趣。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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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报没自己的报社邮箱啊?

作者:强化暴风雪 回复日期:2007-3-14 11:23:48 
 
  期待周口正义网友公布王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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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二百七 回复日期:2007-3-14 11:23:55 
 
  顶你

作者:EPX 回复日期:2007-3-14 11:24:14 
 
  把这事情闹大,如果解决不了问题,找个黑社会把那女老师打个残废

作者:强化暴风雪 回复日期:2007-3-14 11:26:02 
 
  这个帖子我要顶到看到对无耻老师的处罚才罢休
  他NND,没见过这么混蛋的老师

作者:强化暴风雪 回复日期:2007-3-14 11:29:58 
 
  作者:saloloo 回复日期:2007-3-13 15:37:04 
    不可思议嘛
    传媒大学不可能凭一个机要就作废了你的试卷
    你要是被认定作弊的话,肯定要签认定书的呀
    相信楼主没有签
    建议和传媒大学相关负责人联系,或者找周口市或者省教育部门反应问题,没有你签字的认定书,是不可能说你作弊的
    快点,时间还来得及!
  

作者:百展基 回复日期:2007-3-14 1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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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mzero 回复日期:2007-3-14 11:33:33 
 
  非洲老头子跳高 -- 黑老子一跳~!

作者:渝洲渡口 回复日期:2007-3-14 11:40:23 
 
  作者:终生会员 回复日期:2007-3-14 09:35:54 
    楼主完全可以去争取自己应有的机会
    
    该生私自戴手机进考场,经劝瞩后不听,态度恶劣,且撕毁试卷表示抗议。
    这是监考老师的意见,在逻辑中有环环相扣的主观想法。注意分析一下.第一、你手机在进考场前已经被查出来了,而处理的结果是你已经转交给了别人,并未带进考场.结论:私自戴手机进考场与事实不符。第二、无论起因是什么,经劝属后不听,按正常的作法,监考老师应该立即中止或暂停你的考试资格或者上报主考单位的领导。结论:监考老师违反了监考的相关规定(具体什么规定我不知道,俺高小毕业).第三、与老师的争持发生在考试即将结束的时候,与前面所说构成的因果关系不大,再者撕试卷的理由是做题不方便(具体不知此处是否是你违规),且也在争持发生以前。结论:事件的连贯性受到破坏。
    
    当监考老师的意见不成立时再让他们给你一个答复,即使错过了今年上学的机会,也要找相关人员负责。另外由于取证比较难,你要在准备在同考试中寻找到能为你做证的人。物证很难取得,人证就是关键了。当初考高小时,考前监考老师就告诉我们:你们不要想着去偷看,即使我偷看我抓不到你们的作弊证据,但我有人证,这就是监考为什么会配备两个监考老师的原因。呵呵,说完后那丫自己就开始在前面阴笑了.
    
    最后也给楼主MM提几点建议:1、逞强要看时候、地点、对象。有时候委屈求全并不是怕谁,而是不想因芝麻小事浪费自己的时间与精力。正可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2、当事情发生后就一定不要退缩,即使鱼死网破也要为自己赢取真理。人活一口气。
  
  
  这位仁兄分析得头头是道,说得很有理,请楼主一定要为自己的利益而勇往直前,不要退缩,最后的胜利是属于你的!

作者:一宅一生 回复日期:2007-3-14 11:45:19 
 
  什么世道?

作者:stephaniewang 回复日期:2007-3-14 11:49:06 
 
  考研过来人顶一下楼主MM。
  当年我考研时也遇到很不讲理的老师和很不愉快的往事。不同的是,我知道“现管”是绝对惹不起的,我也不想因为一个龌龊的小人而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即使那个老师当着这么多考生的面羞辱我,我还是陪着笑脸向她道歉。有谁知道我笑脸的下面,手一直是气得发抖的。
  MM还是太年轻了。在中国这个社会,该忍的时候必须是要忍的。以后也吃一堑长一智吧。可是现在这个事情已经发生,为了自己的名誉和清白,我支持MM调查真相!

作者:ybtlove 回复日期:2007-3-14 11:52:08 
 
  再顶一下,期待公平!!!!!!!!!!!!!!!!!!!!!!!!!!!!!!!!!!!!!!!!!!!!!!!!!!!!!!!!!!!!!!!!!!!!!!!!!!!!!!!!!!!!!!!!!!!!!!!!!!!!!!!!!!!!!!!!!!!!!!!!!!!!!!!!!!!!!!!!!!!!!!!!!!!!!!!!!!!!!!!!!!!!!!!!!!!!!!!!!!!!!!!!!!!!!!!!!!!!!!!!!!!!!!!!!!!!!!!!!!!!!!!!!!!!!!!!!!!!!!!!!!!!!!!!!!!!!!!!!!!!!!!!!!!!!!!!!!!!!!!!!!!!!!!!!!!!!!!!!!!!!!!!!!!!!!!!!!!!!!!!!!!!!!!!!!!!!!!!!!!!!!!!!!!!!!!!!!!!!!!!!!!!!!!!!!!!!!!!!!!!!!!!!!!

作者:一堆俗肉 回复日期:2007-3-14 11:56:48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4 11:05:26 
    TMD那个叫王莹的婊子就应该找人捅了她(注:不是放血是放水),看她会不会叫!
  =========================================================
  淫秽加隐晦。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4 12:03:53 
 
  作者:一堆俗肉 回复日期:2007-3-14 11:56:48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4 11:05:26 
      TMD那个叫王莹的婊子就应该找人捅了她(注:不是放血是放水),看她会不会叫!
    =========================================================
    淫秽加隐晦。
  ----------------
  知道就行了,不用说出来嘛。
  
  顺便帮楼主顶帖

作者:入眠啊入眠 回复日期:2007-3-14 12:05:28 
 
  http://www.morok.cc/?fromuid=432064
  

作者:williams1998 回复日期:2007-3-14 12:11:16 
 
  愤怒啊,帮不上忙,只能帮顶!!!!!!!!!!!!!!!!!!!!!!!!!!!!!

作者:淡然如梦 回复日期:2007-3-14 12:11:33 
 
  帮你顶啊!同是考研人,明白你这几年的辛苦.

作者:kevin928 回复日期:2007-3-14 12:12:53 
 
  真是太TMD黑暗了,MM在给媒体打电话的同时别忘了还是尽快联系当地招办解决问题。等到问题解决了再把刘莹给丫挺的废了!!

作者:千千飘雪 回复日期:2007-3-14 12:13:54 
 
  不知道结果怎么样了,希望有一个公平的结局.

作者:风吹乱了 回复日期:2007-3-14 12:17:48 
 
  再帮顶下……

作者:忧郁的阿库拉 回复日期:2007-3-14 12:22:23 
 
  传媒大学就是以前的北京广播学院吧。呵呵,老校长是我家的朋友,但现在已经不管事了。塞翁失马,去不了不见得是坏事,而且以楼主的个性我看不适合做传媒。我是2000年从中央电视台出来的,像楼主这样个性的人在台里早给踩死了。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4 12:34:26 
 
  
  
  作者:好大的精子 回复日期:2007-3-13 18:01:36 
    LZ也算个SB了
    第一:考试大家都知道不能带手机,你还JJWW,把卡拿掉有P用,交别人了,
  
  那为什么早不扔掉呢?
    第二:考试撕什么试卷?就你聪明,撕了做着舒服,别人怎么没想到?而且
  
  考场那么安静,你撕试卷不影响别人吗?
    第三:考试现场跟监考人员NB,天真的脑子是不是读傻了?
    
    考了三年了,一点长进没有。哀其不幸,怒其SB。
    
  ------------------------------------------------------------
  
  
  作者:0o芒果西米露o0 回复日期:2007-3-13 23:17:44 
    努力发动媒体的力量吧~也只能谴责他们
    我觉得无论你搭上怎样的关系也不会推翻这个结果的
    这等于扇了那些主考人的耳光
    
    按照机要所说,考生撕毁卷子抗议,既然撕毁,还怎么做答?学校调出卷子
  
  看就知道了
    
    
    好端端的撕卷子做什么啊。。。
    我没考研过,但我觉得你这样子的做法不对,这不相当于在卷子上做记号么
  
  ?授人以柄
    
    
  ==========================================
  
  
  
  作者:终生会员 回复日期:2007-3-14 09:35:54 
    楼主完全可以去争取自己应有的机会
  最后也给楼主MM提几点建议:1、逞强要看时候、地点、对象。有时候委屈求全并
  
  不是怕谁,而是不想因芝麻小事浪费自己的时间与精力。正可谓退一步海阔天空
  
  ,忍一时风平浪静。2、当事情发生后就一定不要退缩,即使鱼死网破也要为自己
  
  赢取真理。人活一口气。
  =====================================================================
  精子:看清楚了再说话,你不去谴责真正的卑鄙小人,而是在谴责受害者,难道一个女的被强奸,你不去法办强奸者,而怪罪这个女的长的太招眼了?什么逻辑?不懂。楼主说了:“我心里有些气愤,心里想着英语考试一定要心情放松,没想到碰上了一个说话这么冲的老师。因为还要考试,我回头看了一眼,刚好看到隔壁考场的一个认识的人,我就把手机交给了她,请她帮我把手机放在她的背包里。” 所以你误解了楼主的意思了。
  
  
  0o芒果西米露o0:
   考研没经历过,但是记得当年考四级英语的时候,选择题在答题卡上填,卷子tm的贼多,十几页,为了方便把试卷才开没什么大不了的,主要是答题卡不要撕开就行了,试卷收回去球用,主要是为了不让把卷子带出考场,出现作弊行为。楼主并没有把试卷带出考场,而且试卷上不评分的,所以不存在做记号这一说。
  终生会员:
  
   当事情发生后就一定不要退缩,即使鱼死网破也要为自己
  
  赢取真理。人活一口气。-----赞同这个。
   记得去杂谈上一个帖子,题目模糊大概是“老母亲在火车上捡了28个空水瓶被拘留”什么的,在广大网友的鼎力支持下,得到了正义的结果,凤凰卫视还作了一期节目,相信自己,也许你会成为2007年改写中国法制进程的人。支持你,强烈要求周口的网友,公布监考老师的重要信息。
  
  

作者:人民d利益 回复日期:2007-3-14 12:38:40 
 
  地球人最无耻的是中国人,中国人最无耻的是河南人,河南人最无耻的是周口人!

作者:zhang4500 回复日期:2007-3-14 12:40:08 
 
  老师也太。。。。

作者:qxchao 回复日期:2007-3-14 12:40:08 
 
  强烈支持楼主,告到天涯海角!

作者:fairywood 回复日期:2007-3-14 12:45:35 
 
  顶吧。

作者:无思无我 回复日期:2007-3-14 12:49:10 
 
  
  
  作者:大河人 回复日期:2007-3-14 11:19:06 
    nianqi:你好!我是大河报记者,姓刘。同事推荐我看了你 的帖子。请你看到我的留言后将你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尽快发至我的邮箱:liuzhongtupian@126.com.我们对你的经历很感兴趣。尽快!!
  
  
  无条件帮顶。杀了那个婊子。

作者:ll79767 回复日期:2007-3-14 12:49:36 
 
  同情楼主,如此事使你一生受影响,没有生路,那你一定要和她平衡一下.

作者:ninetulip 回复日期:2007-3-14 12:51:27 
 
  我就是广院的学生,建议你再考,因为除非你有很强的后台这种事是翻不了案的,那个老师你能使正道弄她的几率很小
  
  明年再考可以来北京,租住在广院附近,学校的自习室资源都对外开放的,学校里的书店还有最新的专业课资料提供,你只要能静下心就肯定比今年考的好
  
  我知道你肯定还会为翻案努力,建议除了找相关部门最好要争取到传统媒体的同情的(建议去央视各大主持人的博客里贴帖子和联系方式,尤其是柴静),等6月还没有任何翻案的希望后请你静下来再来一次,广院的电视学院还是值得你再努力来的
  
  还希望有更多的人来顶这个帖子吸引门户网站转贴引起更多人注意,这样可能就算翻不了案,那女人的日子也不会好过了,支持你
  
  

作者:同船渡过 回复日期:2007-3-14 12:51:30 
 
  你好,我是河南商报专门负责做地市深度报道的记者,很同情你的遭遇。请尽快给我联系。我怎么能找到你?我的信箱是:hujuyang@163.com。我在等你会话!
  

作者:Bruce_Inter 回复日期:2007-3-14 12:56:54 
 
  很久没有在天涯上冒泡了
  看到这样的帖子还是忍不住出来顶一下
  
  先同情一下lz!
  不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那个老师敢这么嚣张肯定有后台
  要搞她不容易,即时最后告赢了,肯定也是费了很大周折,要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到时候让你考的学校再把你招进去也不太可能,肯定过招生期限了
  
  作为考研过来人,劝你还是不要再考了,和我一起毕业的很多同学都认为读了两年半的研究生不值,我本人也有点后悔当初读研了,虽然我所读的学校还算是很不错的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条条大路通罗马,不走考研这条路或许还有其他更好的机会等着你
  
  不论你采取何种解决方法,都祝你好运!
  
  
  

作者:同船渡过 回复日期:2007-3-14 12:59:50 
 
  你好,我是河南商报专门负责做地市深度报道的记者,很同情你的遭遇。请尽快给我联系。我怎么能找到你?我的信箱是:hujuyang@163.com。我在等你会话!
  

作者:hujuyang 回复日期:2007-3-14 13:01:36 
 
  你好,我是河南商报专门负责做地市深度报道的记者,很同情你的遭遇。请尽快给我联系。我怎么能找到你?我的信箱是:hujuyang@163.com。我在等你会话!

作者:ninetulip 回复日期:2007-3-14 13:03:49 
 
  还有,楼主带手机进考场实在不是明智之举,手表就算借也是借得到吧,希望你就这一点自省

作者:15508 回复日期:2007-3-14 13:03:51 
 
  期待周口正义网友公布王莹资料。期待周口正义网友公布王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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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5508 回复日期:2007-3-14 13:06:04 
 
  首先楼主要保护好自己 
  祝福楼主

作者:走在路边 回复日期:2007-3-14 13:07:10 
 
  既然出了事,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当务之急是联系传媒大学,看能不能改变现实,你既然报了传媒大学,那边应该有人.
  教委系统他们都是自已人护自已人的,你应该找找律师.
  找媒体的话也要找外地的,比如南方周末,或香港的一些报纸.
  现在是两会期间,看能不能在这上边想办法,但不要去天安门打横幅之类的,这样被抓起来后,你就没时间处理事情了

作者:iceteabol 回复日期:2007-3-14 13:08:05 
 
  最好是能恢复上研,几年的时间是很辛苦的。

作者:zhou_1984_peng 回复日期:2007-3-14 13:08:07 
 
  杀王淫以救楼主,她帮的那个人可能是有很大背景的,你可以努力争取,但希望不大!中国,这就是中国!现实,这就是现实!人权,这就是人权!

作者:ninetulip 回复日期:2007-3-14 13:09:26 
 
  期待周口正义网友公布王莹资料。(搜索引擎搜不到)

作者:Inspiring 回复日期:2007-3-14 13:10:48 
 
  可怜小老百姓 辛辛苦苦苦 考试,还被人暗算,太黑暗了.
  
  这个社会真可悲啊,支持MM!!!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4 13:12:27 
 
  作者:同船渡过 回复日期:2007-3-14 12:59:50 
    你好,我是河南商报专门负责做地市深度报道的记者,很同情你的遭遇。请尽快给我联系。我怎么能找到你?我的信箱是:hujuyang@163.com。我在等你会话!
    
  作者:hujuyang 回复日期:2007-3-14 13:01:36 
    你好,我是河南商报专门负责做地市深度报道的记者,很同情你的遭遇。请尽快给我联系。我怎么能找到你?我的信箱是:hujuyang@163.com。我在等你会话!
  ------------------------------------
  MS王莹婊子那边开始派人搅浑水了
  

作者:沂心沂意 回复日期:2007-3-14 13:13:25 
 
  这样的老师也太没有师德了。

作者:ninetulip 回复日期:2007-3-14 13:14:23 
 
  有可能,记者都是用媒体公司自己专用的邮箱的

作者:metanoia 回复日期:2007-3-14 13:14:50 
 
  博主,首先要向发机要函的教育部门申诉,提供申诉材料,内容以道歉、整件事情是个误会为主旨。而不是要揭露什么的---毕竟你错在先,带手机(估计以你的性格,当时就与那位监考发生不小的冲突了),撕了点试卷(虽不是泄愤,但可以被认为是在试卷上做记号)。
  想办法找到那位监考,表示你的歉意,并做出解释,解铃人还需系铃人。毕竟她当时并未影响到你,而你已经威胁到她了。
  
  如果都不行,应该是向上级主管教育机关申诉。或者向分管教育口的是领导申诉。或者向媒体投诉。诉讼和在网络上是没什么作用的。
  
  

作者:苦口婆心剑 回复日期:2007-3-14 13:15:25 
 
  周口什么地方啊?我真不想引起什么地方分歧,但真为这位同学的经历感到强烈愤慨!!!!!
  我也是一名刚参加完考研的学生,我的成绩出来了,很差,不能怪谁,只怪自己复习没复习好!
  我是在武汉参加的考试,是在武汉大学本部武汉测绘学院参加的考试,监考老师都很不错,虽然一个考场有三到四个监考老师,但监考老师都很不错,跑厕所可以请老师跟随,手机关机就可以,而且尽量满足考生临时的要求,比如借橡皮或者计算器什么的!!!
  说实话,小鬼难缠,小地方总有些小利益的小眼人,不是说大地方好,至少大地方人多层面复杂,一般是不可能发生楼主这样的事的!
  唉,考研是考一年老一年,万分同情楼主,希望能抓出那个什么鸟王莹,还有你们那考务办的一帮鸟人,强烈愤慨!!!!!

作者:米兰之光 回复日期:2007-3-14 13:15:49 
 
  作者:大河人 回复日期:2007-3-14 11:19:06 
      nianqi:你好!我是大河报记者,姓刘。同事推荐我看了你 的帖子。请你看到我的留言后将你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尽快发至我的邮箱:liuzhongtupian@126.com.我们对你的经历很感兴趣。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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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

作者:anshiping 回复日期:2007-3-14 13:16:00 
 
  不知能说什么,也帮不上什么忙。
  心早已冷了,这个世界就是如此。

作者:苦口婆心剑 回复日期:2007-3-14 13:19:14 
 
  撕试卷真是好办法,我考英语的时候也很郁闷,短文在一面,问题和选项在背面,所以做的时候总要翻来翻去的看和做,搞的我状态超级不好.
  我平时训练英语平均分都能拿55分左右,但考试的时候却40分不到,强烈愤慨,为什么试卷设计不能人性化一点?翻来翻去的看做试卷很影响状态的!
  我相信楼主做试卷撕卷子不是泄愤,一定是嫌做起来麻烦,我切有同感!

作者:江东儿郎 回复日期:2007-3-14 13:23:37 
 
  继续关注

作者:蚂蚁上滴热锅 回复日期:2007-3-14 13:29:05 
 
  我只能对那些负责的老师说: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作者:最后的英雄 回复日期:2007-3-14 13:29:19 
 
  
  你可以告法院,就那么简单
  
  至少可以把她搞臭

作者:微笑的红苹果 回复日期:2007-3-14 13:31:49 
 
  期待有个好结果,相信经历如此不公的楼主,如果从事传媒工作的话一定回很有正义感的
  
  我们的社会需要正义

作者:Grosh 回复日期:2007-3-14 13:33:06 
 
  作者:无思无我 回复日期:2007-3-14 12:49:10 
    
    
    作者:大河人 回复日期:2007-3-14 1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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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条件帮顶。杀了那个婊子。

作者:yuxuan_carew 回复日期:2007-3-14 13:40:29 
 
  帮忙顶起,让更多的人看到!!!!!!

作者:三餐一宿 回复日期:2007-3-14 13:41:44 
 
  3
  
  顶

作者:同心飞翔 回复日期:2007-3-14 13:45:31 
 
  继续关注。。。。。。

作者:红色羊毛衫 回复日期:2007-3-14 13:48:48 
 
  友情帮顶,支持楼主讨回公道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4 13:51:13 
 
   
  
  作者:Leghorn 回复日期:2007-3-14 13:12:27 
    作者:同船渡过 回复日期:2007-3-14 12:59:50 
      你好,我是河南商报专门负责做地市深度报道的记者,很同情你的遭遇。请尽快给我联系。我怎么能找到你?我的信箱是:hujuyang@163.com。我在等你会话!
      
    作者:hujuyang 回复日期:2007-3-14 13:01:36 
      你好,我是河南商报专门负责做地市深度报道的记者,很同情你的遭遇。请尽快给我联系。我怎么能找到你?我的信箱是:hujuyang@163.com。我在等你会话!
    ------------------------------------
    MS王莹婊子那边开始派人搅浑水了
  ===================================================
  首先感谢两个记者的关注,但是要查一下,这两个报社有没有这样的记者,从你们的注册时间看都是刚刚注册的,怀疑中……

作者:最爱百味粥 回复日期:2007-3-14 13:54:33 
 
  祝福楼主
  凭什么让那些教育界的败类一手遮天!
  考生一年的努力,不容易啊!

作者:政治迷 回复日期:2007-3-14 13:57:04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作者:红色羊毛衫 回复日期:2007-3-14 13:58:46 
 
  楼主先想办法找关系吧,能解决就最好了
  实在不行的话再走媒体暴光的路

作者:redlight2003 回复日期:2007-3-14 13:58:57 
 
  关注

作者:政治迷 回复日期:2007-3-14 14:01:39 
 
  不能再做待宰的羔羊!!!!!!!!!!!!!!!!!!!!!!
  今天,我就拿起大刀,向混帐的头上砍去!!!!!!!!!!!!!!!!!!!!!!!!!!

作者:littlebook 回复日期:2007-3-14 14:01:55 
 
  总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吧

作者:BBMN 回复日期:2007-3-14 14:06:24 
 
  记者可以留单位电话,楼主在找的时候,最好问清楚,再到报社打听一下。
  
  事情在天涯捅出来,贴子这么顶下去,估计会有效果的,楼主自己要小心一点。

作者:ninetulip 回复日期:2007-3-14 14:06:58 
 
  楼主只是把自己的责任淡化了,可以理解,因为那个女老师的所作所为确实人神共愤,尤其是她帮别人作弊这块,恶心至极了

作者:又一只兔子 回复日期:2007-3-14 14:07:08 
 
  今年的研考,真是.....风生水起啊!!!!!

作者:like_clio 回复日期:2007-3-14 14:08:21 
 
  楼主要对付的人不是王莹那个老师,很可能就是作弊的那个男生的后台,难度不小啊。尽量把事情往大了闹吧。

作者:chris150 回复日期:2007-3-14 14:13:38 
 
  楼主不要放弃,最重要的是能给自己一个清白

作者:隔山打狍 回复日期:2007-3-14 14:14:29 
 
  楼主要尽量把事情闹大!

作者:望西客 回复日期:2007-3-14 14:14:48 
 
  帮顶!~建议楼猪把帖子转发到各大网站,论坛,让更多的人晓得他吗的人渣,尽量争取吧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4 14: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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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BBMN 回复日期:2007-3-14 14:06:24 
    记者可以留单位电话,楼主在找的时候,最好问清楚,再到报社打听一下。
    
    事情在天涯捅出来,贴子这么顶下去,估计会有效果的,楼主自己要小心一点。
  =======================================
  法律人斑竹也来了。言之有理。
  

作者:princegujiyu 回复日期:2007-3-14 14:16:48 
 
  过来人顶楼主,上面很多网友提出建议,楼主可以参考。

作者:princegujiyu 回复日期:2007-3-14 14:18:12 
 
  另外注意自身安全。

作者:norsardine 回复日期:2007-3-14 14:21:24 
 
  你现在急需做的是 请律师咨询 相关申诉程序,找哪些部门,那些人才能管得了。怎样才能将事情闹大。因为这些都是你所不熟的。
   还有,不能只指望“正道”。出钱请人威胁啊,逼她撤销,逼她承认是泄愤。至少也不能让她睡得那么安稳。
   那个高招办是不合程序的,“非法机要”。作弊必须有考生本人签名,主考签字,才算数。
   本人监考过高考,等级考等大大小小国家级非国家级考试N多场。

作者:当海棠变成毒药 回复日期:2007-3-14 14:23:42 
 
  作为考研过来人,非常同情妹妹的遭遇,碰到这样不公平的事,如果可以是一定要奋争到底的。因为这个社会的黑暗,我们就得默默忍受不公平的遭遇吗?好好考虑各位网友的意见,想办法争取翻案。就算翻不了案,也要让那个女人明白她做了一件错误的事情,并要为此付出代价。
  考研太不容易了,一年的辛苦就这样付诸东流,简直没天理啊。

作者:dear_121x 回复日期:2007-3-14 14:28:42 
 
  关注
  

作者:hesperuss 回复日期:2007-3-14 14:34:55 
 
  按照中国特色的办法
  
  直接往上捅......
  
  
  走法律形式 速度慢 并且见效也慢
  
  
  最好找传媒 只要捅出来 一切都好办

作者:jsywrmfw 回复日期:2007-3-14 14:39:21 
 
  真的很无奈,让一些没有监督的权力淹没国家民族的发展
  真正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一般来,本人都很能压的住自己的愤怒,可是这次压住了,心却悬着。
  希望,楼主同学有个好的结果。
  还你一个公道。

作者:ybtlove 回复日期:2007-3-14 14:40:49 
 
  作者:人民d利益 回复日期:2007-3-14 12:38:40 
    地球人最无耻的是中国人,中国人最无耻的是河南人,河南人最无耻的是周口人.
  ---------------------------------------------
  ???????????????????????????????????????????

作者:企业顾问 回复日期:2007-3-14 14:42:54 
 
  建议楼主最多做一次尝试,不行就算了,不要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也许上天就不希望你去读研究生,给你安排了其他更好的出路,
  至于那个败类,迟早会有报应的!

作者:clsyt 回复日期:2007-3-14 14:43:11 
 
  支持楼主!
  帮你帖子顶上去!
  真想找帮兄弟把那个人渣做了!

作者:ybtlove 回复日期:2007-3-14 14:44:12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3 15:46:49 
    作者:saloloo 回复日期:2007-3-13 15:37:04 
      不可思议嘛
      传媒大学不可能凭一个机要就作废了你的试卷
      你要是被认定作弊的话,肯定要签认定书的呀
      相信楼主没有签
      建议和传媒大学相关负责人联系,或者找周口市或者省教育部门反应问题,没有你签字的认定书,是不可能说你作弊的
      快点,时间还来得及!
    ---------------------------------
    我也觉的是!这么 严肃的问题怎么只凭监考老师的一句话呢!而且作弊要要通报的,并且要记入档案!就算不为这次考试,也得为以后着想!赶快找,教育厅 不行就教育部!别耽搁!
  -------------------------------------------------
  有时候就是这样的。考生的权利其实很多时候在默认的状态下是被剥夺的。。。。

作者:ninetulip 回复日期:2007-3-14 14:47:41 
 
  like_clio 分析的很对,真正想搞你的不是那女老师,她没那实力,一定是那男生和他的后台对楼主揭发他们进行的报复,所以楼主想翻盘的希望更小,因为能把你整成这样估计那男生的后台至少在河南能只手遮天

作者:笑剑风 回复日期:2007-3-14 14:51:35 
 
  ding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4 14:52:06 
 
  作者:ninetulip 回复日期:2007-3-14 14:47:41 
    like_clio 分析的很对,真正想搞你的不是那女老师,她没那实力,一定是那男生和他的后台对楼主揭发他们进行的报复,所以楼主想翻盘的希望更小,因为能把你整成这样估计那男生的后台至少在河南能只手遮天
  ================================================================
  什么球后台?有后台还需要考试?直接都保送上研了,只不过是把那个监考老师做通了而已,这个考了几十年的试了都明白,楼主别拍。

作者:yyi99 回复日期:2007-3-14 14:55:46 
 
  对!同意楼上的观点.
  给东方时空、法制在线、今日说法、新闻调查。。。。打热线。
  而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把你的帖子顶起来,楼主加油啊!一定要
  争一个结果--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不能让自己多年的努力就
  这样不明不白的被那些道德败坏的人“黑”掉。
  

作者:ninetulip 回复日期:2007-3-14 15:00:09 
 
  地方上有后台要想读北京的学校还是没那么多报送的门路的,我不是想打击楼主,是告诉她还有一个斗争对象

作者:爱上猪的咪 回复日期:2007-3-14 15:06:04 
 
  很同情你,支持你的帖子,希望可以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4 15:10:19 
 
   楼主提供的资料,我查了一下,完全符合,以下是中国传媒大学研招办查询网站,
   http://yz.cuc.edu.cn/cjcx/
  
  有我在我就不会让这个帖子沉了。

作者:不吃萝卜 回复日期:2007-3-14 15:11:38 
 
  反正也没考上,有的是时间。
  抓紧时间,不把那个女老师肚子搞大,也要把这个事情搞大。
  不然明年不知道谁又倒霉被她监考呢。

作者:littlespy 回复日期:2007-3-14 15:18:04 
 
  也不能光凭你一面之词的,还有撕卷子和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可以判为违纪的。
  并且,监考老师也不至于敢这么名目张胆的在国考中作弊的。

作者:daniue 回复日期:2007-3-14 15:19:34 
 
  这件事情要坚持闹下去!

作者:netcommune 回复日期:2007-3-14 15:19:45 
 
  关心过程,更关心结果。

作者:沽水菊石 回复日期:2007-3-14 15:28:10 
 
  靠,老子真想卷那个女流氓一顿!这样的人也配监考!

作者:生当人杰 回复日期:2007-3-14 15:28:52 
 
  关注中,这样的无耻的老师大有人在。

作者:我晕死了啊 回复日期:2007-3-14 15:30:08 
 
  赶快行动!

作者:霍香真气 回复日期:2007-3-14 15:34:53 
 
  就楼主这脾气,当时闹得只怕不像她说得这么简单。
  
  不管怎么样,希望楼主要想把事情闹大,叙述就要真实全面,别被人抓住马脚,否则只怕得到再多人的同情都没什么好处。
  
  你最好扪心自问,自己到底占不占得住理,如果占得住,那一定要闹大,要把事情弄清楚,否则档案里有了这种污点,只怕以后发展受的影响不只是迟上一年研究生这么简单。
  不赞同很多人说得什么报复,那就是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网友们说话是不用负责的,你自己要考虑清楚。
  
  如果自己也有理亏的地方,就别闹了,回去好好复习,明年再来。其实可能已经晚了,自己的身份都公布出来了,要是有媒体参与进来,恐怕不是自己想停就停得了的。
  
  如上面有人说得,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也是考研过来的,就算没考过研的,从小到大考试都没少参加过吧,什么样的监考老师都有,最好的做法就是调解自己的心情,尽量不要被他们影响,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哪怕吃点亏,受点气,想想韩信当年的胯下之辱,不也过来了。
  
  想看时间买个电子表呗,便宜的几块钱都有,卷子不方便忍一忍吧,很多人都觉得不方便,怎么没有撕卷子,这种时候,做人要低调,要明白自己的目标是什么。
  
  

作者:ustc023king 回复日期:2007-3-14 15:35:07 
 
  有可能是那个王莹让某个领导把他的生殖器官放进了她自己的生殖器官
  所以这个领导就搞了个机要帮她做了这么一件报复性质的事情

作者:海鱼干 回复日期:2007-3-14 15:36:08 
 
  关心结果!!
  ding 上去!!!

作者:程明轩 回复日期:2007-3-14 15:38:53 
 
  我从高中开始,
  英语考试卷子一路撕到大学。
  就是因为阅读理解
  他的短文和题目有时候在同一页的不同面。
  做起来很不方便。
  但都没被说有什么问题啊。
  
  

作者:纵横天波 回复日期:2007-3-14 15:41:56 
 
  找媒体要有耐心和恒心,新京报,凤凰卫视、南方周末之类的都不要放过,打他们的热线电话,发邮件。

作者:liujuan1345 回复日期:2007-3-14 15:41:57 
 
  这个狗娘洋的无耻败类,不要脸的王八蛋,会早报应的,真他吗的气死我了.

作者:坎通纳家的花园 回复日期:2007-3-14 15:45:57 
 
  继续关注~~~~~~~~

作者:红色羊毛衫 回复日期:2007-3-14 15:55:46 
 
  再帮你顶,同为研友我十分支持你.
  这个处分十分不合理,作出这种垃圾处分的人,将考生的命运当做儿戏,根本就是欠收拾.
  
  但是处理问题要冷静啊,恢复成绩就第一要务.
  
  我们只能帮你顶帖子了.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4 16:01:42 
 
  河南省教育厅的电话 0371—65908880
  
  周口市招生办 河南省周口市育新街14号 0394-8223884
  
  周口市 0394-8229055/8223884 周口市招生办公室
  
  商水 0394-5450143/5452568 商水县教育局招生办
  
  西华 0394-2557702 西华县教育局招生办
  
  扶沟 0394-6235727 扶沟县教育局招生办
  
  太康 0394-6812712 太康县教育局招生办
  
  鹿邑 0394-7217816/7222943 鹿邑县教育局院内
  
  郸城 0394-3218658 郸城县招生办院内
  
  沈丘 0394-5218309 沈丘县招生办院内
  
  淮阳 0394-2663030 淮阳县招生办院内
  
  泛区 0394-2579173/2579943 泛区教育局院内
  
  
  周口市二高部分老师照片:(但是没有叫周莹的老师)
  
  
     http://www.zkeg.com/article/1/2006/20060907031.html
  
  
   周口市第二高级中学简介 (网址:http://www.zkeg.com/)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9-6 18:56:13 发布人:admin
  
   周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于2000年由市政府在财经中专基础上创建,是一所寄宿制
  
  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占地118亩,其中东教学区占地40亩。现有教职工204人,
  
  在校生3260人,设38个教学班。
  
  
  
  几年来,在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规模日益壮
  
  大,教学设施迅速完善,现拥有教学楼、科研实验楼、办公楼,高规格学生综合
  
  餐厅及学生公寓楼等。同时拥有多媒体教室、微机室、校园宽带网、教师电子备
  
  课室、卫星地面接收系统、自动语音播出系统、理化生实验室,图书室(藏书
  
  53700册),阅览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
  
  
  
  学校领导班子年富力强,富有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
  
  极贯彻“文明、勤奋、求实、创新”的办学思想。管理科学,作风民主,以身作
  
  则,率先垂范,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学校204名教职工中,高级教师54人,中学一级教师51人,省级骨干教师22人,地
  
  市级骨干教师36人。是一支作风顽强,结构合理,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的战斗队伍。
  
  
  
  学校自创建以来,管理严格,规范有序。坚持“以人为本,以德育人”的教育理
  
  念,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形成了以素质教育为根本,以德育教育为核心
  
  ,以校园文化为依托,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学校不断借
  
  鉴成功学校的经验,宏观管理,微观指导以及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日臻完善,管
  
  理趋于优化,管理渠道畅通有效。另外学校还积极搭建现代化教学平台,基本实
  
  现了课堂教学现代化,语音教学现代化,办公系统自动化。学校先后被授予市“
  
  基础教育先进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河南省“安全文明校
  
  园”,省“卫生先进单位”,省“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
  
  
  
  学校自创办以来,为高校输送新生近千名,其中2004届学生张方博被北大录取,
  
  05届学生李岩被清华大学录取,李歧峰、吴迪、杨阳、宋波、夏坤、王玥、马冰
  
  、李蕊、周振华、张延杰、张伟等一大批学生分别被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哈尔
  
  滨工业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大学、海军飞行学院、北京体育学院、西北政法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天津美术学院等名校录取。
  
  
  
  坐落在颖河之滨的周口市第二高级中学,热忱欢迎每一位学子来校学习。二高全
  
  体教师员工将用实际行动诠释你心中的梦想。
  

作者:himula000 回复日期:2007-3-14 16:11:25 
 
  我比较想知道王某的资料

作者:最爱百味粥 回复日期:2007-3-14 16:13:40 
 
   作者:终生会员 回复日期:2007-3-14 09:35:54
  :1、逞强要看时候、地点、对象。有时候委屈求全并不是怕谁,而是不想因芝麻小事浪费自己的时间与精力。正可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2、当事情发生后就一定不要退缩,即使鱼死网破也要为自己赢取真理。人活一口气。
  
  =========================================================
  非常同意这位朋友的看法。
  其实,即使仍在校园,没走上社会,只要有稍微丰富的生活阅历,就应该知道无论去了哪里,都要学会忍。没办法,生活是有很多无奈的,难得糊涂。对于一些事,只能假作不知。为了相对平静地生存啊。
  当然,再能忍的人也会有血性,如果侵犯了原则,则绝对不能坐以待毙,至少要拿出些傲骨和机灵来。

作者:jessica1019 回复日期:2007-3-14 16:13:54 
 
  哎"~~~~~~~

作者:jsywrmfw 回复日期:2007-3-14 16:15:28 
 
  王莹不一定是二高的,说不定是其他学校调的也有可能
  不管怎样,这样下去,她也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4 16:20:46 
 
  致网友:
   谢谢各位网友的支持!昨天一天的时间都在网上看你们的建议,如果不是发了一个这样的帖子,可能在心里上我已经放弃了。因为那天看到市招办的人生硬的态度,和已经发出的机要无法取消的回答,真是绝望了!看到那么多的人支持,认真地分析了那两份证言的漏洞,觉得还是应该争取一下,尽管阻力很多,很艰难。
  
   上午的时候去了市招办,带着重新整理的申请。有一个亲戚是市公安局分局的头儿,陪同的有一个是市政府的领导。招办高招科的郭主任说话的语气依然是一副高高在上,要取消机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态度,但同意调查。现在家里等结果,事情依然很难,只能说曙光开始出现。
  
  重新整理的材料是很多网友提供的法律的依据:
  1. 对违规考生的处理要通知考生本人,我至今也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这是招办个别领导的软肋。
  2. 我把手机交给了别人,没有带进考场。当时只是跟监考老师有几句对话,没有争执。即使如监考老师所说的我带了手机进考场,考场有手机信号屏蔽设备,我也不可能作弊。对于禁止携带的东西老师有权利暂扣,而他们并没有这么做。
  3. 我撕试卷是在考试的最后15分钟铃声响起的时候,当时男监考老师问了我情况,我告诉他是方便做题。也没有争执,更谈不上在抗议,我有时间抗议还不如多检查出来一道错题实惠。
  4. 跟监考老师发生争执是在考试即将结束的最后两分钟。当时男老师下来收试卷,我在最南边一排的第3个座位,很快就收到了我的试卷。我交了自己的试卷才问那个女老师凭什么把我的答案记下来告诉别人?一个考生发现了监考老师的作弊行为难道不能提出来吗?
  
   不知道这些事实现在这个时候还有没有用?
  
   通过这件事情我发现自己的性格有很多不好的地方,脾气也不好。就像有些网友批评的,我以后会很好地总结教训。三年的考研经历下来有很多的话想说。第一年作为应届生,在自己的学校考试,心态很好,心情也很放松。考完感觉不错,结果英语没过。第二年在北京工作,很顺利,部门领导和老总也很器重。当时可能太得意了,就觉得自己第一年的时候考的不错,只要把英语好好复习一下就行了。在传媒大学考的,北京的冬天特别冷,考英语的时候感冒了,咳嗽,当时一个温闻儒雅的监考老师走到我旁边,问我:吃药了没有?我当时感动地就想哭。那个时候我也是把试卷用身份证划开做的完型填空,那个老师还把我笔带里的透明胶布从前面拿过来,让我做完粘好。哎!对比想想今年的事情,真是好人啊!考完感觉不错,还偷偷幻想了一下公费。结果成绩出来,又是英语没过。
  
   第3年,也就是今年,不服气啊。也希望考上了能见到当时的那个监考老师当面谢谢他。就换了个轻松的工作,主要精力复习。特别是考试英语的时候,提醒自己一定要认真做题,仔细检查。特别是青春也在一年一年消失,24岁了,输不起了。最后的时候发现了王莹把我的答案告诉别的学生,真是心里气不过了。因为一科成绩我已经重复了三年,不甘心自己三年的努力就这么被别人这么窃取,还是监考老师帮忙作弊。真是气不过。当时反映给了主考,出于担心还问问他那个女老师会不会为难我?他说,这件事情我们会调查,如果属实,监考老师绝对不敢为难你。我当时看着他正义的样子,真是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想着在离家近的地方考试,又都是周口人,能有什么事儿。
  
   第2天上午考专业的时候,那个监考老师告诉答案的考生还一脸无辜的表情,说:“妹子啊,你说你跟监考老师争执个啥?考试不就是这么回事儿,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我很恶心他说话的样子,请他就当看不见我,离我远点。那个时候还没到考试的时间,都在校园的警戒线以外站着,我的考场在四楼,我抬头看看发现那个女老师站在50考场的门口很挑衅地看着我,嚣张的样子就像当时她声嘶力竭的吼着:你爱上哪告上哪告去!我还告诉你,考务办公室就在2楼。我以为这一场还是她监考,心里有点毛。上去后才发现监考老师换了,心里也没多想。考试是正事。
  
   也不知道怎么这么巧,最后一场考完出来,我站在路口等车,就发现一辆桑它那2000停在路对面,我看了一眼,那个女老师做在车里边,对着应该是他丈夫的那个男的,很嘲笑的样子用手指着我,说着什么。我发现后,那个男的摇上车窗走了。我留意了一下车牌:予P 12XX8,中间两位忘了。也没有想到这一连串的事情是有阴谋的。
  想不到!怎么说也是一个老师的,真是想不到。
  
   事情已经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再计较之前的发生过程已经没有意义。就像一个网友说的,就当是一次新闻专业的实习吧,我会努力的做好我能做到的一切。这个社会是有很多不公和黑暗,但是,放弃或者同流合污都是弱者的表现,就在自己这样一次经历里锻炼自己吧。有这么多朋友的支持,知足了。
  
    
   还想纠正一个错误,那个叫王莹的不是周口市二高的老师,那个男老师,通过正常的渠道还是不能了解到他的信息,所有的信息,市招办的负责人拒绝透漏,连那个漏洞百出的证言也不让再看。如果有一天遇见这两个人,我真想问问他们用这种方式作废了我的各科成绩心里真的可以很平静吗?是不是在某一节给学生上课的时候想起了这件事情的时候还会忍不住满足地夸自己一下?!
  
   再次谢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和鼓励,谢谢你们!
  
  
  

作者:球兰花开 回复日期:2007-3-14 16:26:34 
 
  继续帮你顶,希望此帖能被人关注,解决。

作者:Sue_seven 回复日期:2007-3-14 16:28:35 
 
  顶~~关注。。。
  希望能好起来。跟你一样考完研
  心里明白那是多么难过。。毕竟都是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
  起早贪黑的,不容易!~~
  但是,你要时刻冷静。。不要再次被骗。。。
  记者也多调查一下再决定去不去见!~
  况且,看起来机要也是不正规的!加油!支持你找回公道~!

作者:netcommune 回复日期:2007-3-14 16:29:07 
 
  3. 我撕试卷是在考试的最后15分钟铃声响起的时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规定可以撕吗?
  值得核实一下。

作者:jsywrmfw 回复日期:2007-3-14 16:30:28 
 
  我也查了你的分数情况,为零。
  其实每个人都希望把自己考试的从头到尾的经历都讲清楚,
  不要有任何的隐瞒或者说其他于己有利的情形,说清楚了大家也有个评估帮你出出注意。
  还有一点我也希望大家把此贴顶起来,或许你还可以得到应该得到的结果。

作者:最爱百味粥 回复日期:2007-3-14 16:31:21 
 
  哎,可惜我没有那个能力,不能帮到你什么。
  只能继续帮你顶,希望这个帖子被更多人关注,最好是有关人士都能看一看,出谋划策,让你顺利度过这个难关。
  祝福你!

作者:我爱江西 回复日期:2007-3-14 16:31:23 
 
  
  
  我的意见没有引起重视!!!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你不需要提供证据的!
  
  赶快去!
  
  我是一个省直单位的法律顾问,我的建议要认真对待啊!
  
  
  
  
  
  
  
  
  

作者:维以不用伤 回复日期:2007-3-14 16:32:45 
 
  大家,要支持楼主,想一想如果我们自己受到这种待遇应该如何??
  我觉得楼主直接找到王莹把她费了算了。。。
  有能力的朋友应该帮助lz大家一起冲到王家,把她杀了算了。。。民愤杀人不用偿命吧。。哈哈

作者:月遥剑 回复日期:2007-3-14 16:36:03 
 
  一声叹息!

作者:红色羊毛衫 回复日期:2007-3-14 16:37:21 
 
  同情你啊.
  不要等,带着市领导去找教育系统的领导,能压的过他们的,直接管他们的那一位,去催他,给他施加压力.恢复成绩.
  
  照现在的情况看,如果恢复了,你就不要再闹了,给领导面子,但对那个女老师,不揍一顿不能出气,非得收拾她不可.
  
  如果没恢复,你就闹大好了,狗日的们还真的主宰别人命运了,太不要脸了.

作者:茂林秋雨 回复日期:2007-3-14 16:38:14 
 
  帮不上什么忙,顶起来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4 16:42:10 
 
  3月12号知道有这个机要的事情的时候,我拿硫酸泼那两个无耻老师的想法都有。忍住了,冲动是魔鬼啊!我已经冲动了一回了,不能再这么毁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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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别难过,千万不要冲动,正义会压倒一切的,我想你一个人身单力薄,千万保重,也许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不是一个人……
  ==================================================================
  还想纠正一个错误,那个叫王莹的不是周口市二高的老师,那个男老师,通过正常的渠道还是不能了解到他的信息,所有的信息,市招办的负责人拒绝透漏,连那个漏洞百出的证言也不让再看。
  ================================================================
  查了一中午,不在二高,一个线索也就断了,我想还会有其他人认识的,不过楼主提供了这样一个线索:“我留意了一下车牌:予P 12XX8,中间两位忘了。”想办法查。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4 16:44:14 
 
  我留意了一下车牌:予P 12XX8,中间两位忘了。
  
  
  应该是:豫P吧

作者:jsywrmfw 回复日期:2007-3-14 16:46:49 
 
  被“依然永恒”的精神所感动
  还有那位什么“我爱江西”的朋友不是法律顾问吗?
  向他咨询啊:)

作者:SpeedFX 回复日期:2007-3-14 16:47:08 
 
  给你顶上去。
  
  你就往媒体上捅吧,越大的越好,如今的媒体都需要这样的新闻的。周口小地方,他们不会有太大能量的。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4 16:49:15 
 
  重新整理的材料是很多网友提供的法律的依据:
    1. 对违规考生的处理要通知考生本人,我至今也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这是招办个别领导的软肋。
    2. 我把手机交给了别人,没有带进考场。当时只是跟监考老师有几句对话,没有争执。即使如监考老师所说的我带了手机进考场,考场有手机信号屏蔽设备,我也不可能作弊。对于禁止携带的东西老师有权利暂扣,而他们并没有这么做。
    3. 我撕试卷是在考试的最后15分钟铃声响起的时候,当时男监考老师问了我情况,我告诉他是方便做题。也没有争执,更谈不上在抗议,我有时间抗议还不如多检查出来一道错题实惠。
    4. 跟监考老师发生争执是在考试即将结束的最后两分钟。当时男老师下来收试卷,我在最南边一排的第3个座位,很快就收到了我的试卷。我交了自己的试卷才问那个女老师凭什么把我的答案记下来告诉别人?一个考生发现了监考老师的作弊行为难道不能提出来吗?
    
     不知道这些事实现在这个时候还有没有用?
  ========================================================================
   有些时候你不能和王莹个人发生正面冲突,毕竟你身单力薄,通过行政复议的法律渠道比较合适一些。首先还是要赢得舆论的支持,这样你的人身安全有保障一些。

作者:bobhawk 回复日期:2007-3-14 16:50:10 
 
  顶一下

作者:mzh7019 回复日期:2007-3-14 16:51:33 
 
  境外传媒吧,不太困难
  网上闹也不错。关键是你会不会造势
  
  
  
  为出一口气的话,你不在乎后果,这事很好办
  如果还想挽回点什么,据他们说,只有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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