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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生]从老贺南下说起_法律论坛_天涯社区
法律论坛』 [法律人生]从老贺南下说起

作者:百年书虫 提交日期:2008-7-31 19:43:00 访问:2043 回复:69
    主帖不让发?岂有此理。都敏感到这个程度了?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7-31 19:43:42 
 
  老贺走了,隐身于灵峰脚下,西子湖畔。
  无论老贺是否有所察觉,他的此番揖别燕地,涉足越土的行止,多多少少都流溢着一种拂之不去的象征意味儿:极力倡导中国走宪政democracy道路的知识分子先驱团队,在完成了对中国精英阶层第一次大规模、高层次、深维度的宪政启蒙后,开始遭遇十年来最为明显的一次寒流——尽管饱受精英舆论的轰击,The governor依然固守着『deciding for the dumb millions』的中世纪理念,迟迟不肯启动真正意义上的【returning the rights to the dumb millions】进程。法学界有关【建设宪政democracy】、【实现司法独立】的呼吁也如石堕深谷,呯然一响之后再无回声——时值逆流的他们不得不再次退回书斋,回思十年来的宪政鼓倡之路,并为新一轮的回暖积蓄力量。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7-31 19:44:56 
 
  毫无疑问,十年前的『human rights入宪』事件是当代中国宪政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既昭示了现代政治文明理念首次被The governor奉为正朔,也极大地激发了国人对于political democratization的热情与想象力。一时间,乡里坊间无不充斥着对于political democratization进程的异常乐观情绪。
  无独有偶,五年前的高层更迭,更是旗帜鲜明地打出了『依宪治国』的政治宣言,这无异于在呈星火燎原之势的宪政舆论声潮之上添柴加薪,助推其更加得如火如荼。顺理成章地,因与宪政理念有着近水楼台之便利,法学遂成为继经济学之后一时无二的又一大显学,风靡一时。于是乎,书柜之上,法学著作层出不穷;象牙塔中,法律学子万头攒动。
  与之相应,以法律知识为谋生之具者——律师、法官、检察官等——顿有生逢其时、时不我予之感,捋袖卷口,建言建策,势如东海潮生,蔚为大观。尤其是挣扎于艰难处境中之律师群体,视此为不逢之机,鼓噪变革之力尤盛,力图改变“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之尴尬情境。即便是小如法版此般虚拟天地,也得益于法律职业共同体自信乐观情绪之渲泄,呈现出一派难得的俊彦之士云集的繁茂景象。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7-31 19:46:00 
 
  “冠盖满京华”式的喧嚣背后,一个庞大而又坚实的既得利益共生体始终如黑夜中无声潜行的巨兽,不动声色地吞噬着诸多法律人舌焦唇敝式的努力。这极像是一场西西弗斯式的游戏:知识界不断地将巨石推向峰巅,却总在即将登顶的一瞬间坠落埃尘——从孙志刚案,到麻旦旦案,再到不久前发生的tiger Zhou事件,知识人何尝放弃过任何一次对旧有观念和体制进行质疑的机会——那一条条跌落而下的曲线,何尝不是一批批知识人发出的一道道喟然长叹?
  拂去诸般花言巧语,时人不难发现:The governor在当代中国的governing basis就是political dignitary阶层与rising capital阶层的联盟。体制内的political dignitary阶层凭借着自己对国家权力的独占性优势,竭力地向体制外攫取着经济利益;同样,体制外的rising capital阶层则凭借着手中掌控的海量经济资源竭力向体制内收买着political patronizing。官与商开始合流了,一个新式官僚capitalism的怪胎再次矗立在国人面前。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7-31 19:47:25 
 
  理论上的逻辑永远得为实践上的逻辑让路。曾几何时,宪政学者们对于民间资本的兴起与发展寄予厚望。自理论上来说,这种寄寓自有其道理:民间资本的发展,往往会提出限制政治权力恣意性的要求。而对国家权力恣意性的法律化限制,岂不正好是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吗?然而,民间资本并不是天然地追求形式正义的,相反,当代中国民间资本的每一步发展,都或多或少地得益于各级government的权力庇护——昔日,地方保护主义之所能够大行其道,其内在原因是:初生期的民间资本力量过于弱小,只有依附于各级local government的权力羽翼之下,其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才能够较为顺利地完成。
  十年前,随着民间资本势力的迅速膨胀,其对于political power的分享欲望也日甚一日得强烈。更准确地说,有些民间资本集团已经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企图借助于central power的支持打破各地的地方保护主义,从而为其自身的进一步发展拓展空间。与之相应,各地方political dignitary与capital dignitary之间的结盟,使得地方势力迅速坐大,渐渐开始危及central political dignitary集团的统治利益。因此,central political dignitary一方面采用“中国入世”的方式,迫使地方势力直接面对财大气粗的外国资本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The governor开始淡化其是“the trailblazer of proletariat先锋队”的传统表述,转而大力宣扬其是“全国最广大dumb millions利益的忠实代表”的新提法。这并非是纯粹的文字游戏,而是代表着political dignitary阶层对rising capital阶层庞大实力与发展潜力的清醒认知。通过吸纳后者加入统治集团,前者顺利实现了对于后者的招安。于是,“ren-da-dai-biao”、“zheng-xie-wei-yuan”等华丽的political signal之下,capital dignitaries开始登堂入奥,体味到了分享权力的愉悦感。
  可以想见,自从the governor提出了要挂三块儿手表的理论之后,rising capital阶层与political dignitary阶层之间的矛盾暂时有所缓和。所以,在rising capital阶层眼中,鼓吹宪政democracy的知识界无疑显得过于激进了。失去了rising capital阶层的强力支持,知识界的声音显得既空洞又不着边际。The political dignitaries以睥晲的姿态冷眼旁观着知识界的喧闹而无动于衷,个中因由就不难寻味儿了。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7-31 19:48:39 
 
  “无限江山,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仅仅根据当下局面的冷清,就骤而斥责知识界的宪政启蒙为落花流水之举,无论如何都是一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式的思维。十年前,对国家权力运作保持警觉,并试图在体制内外不断地发现批评声音者,泰半是具有法学素养的法律人。时至今日,无论是“tiger Zhou事件”,还是“问安事件”,警惕与质疑的声音来自于社会的各个阶层。一句话,宪政democracy的基石理念——国家权力必须时刻被置于民众的直接审视与评判之下——早已不再囿于法律人的小圈子,而是成为普罗大众们的共识。从某种意义上说,在“tiger Zhou事件”、“问安事件”等众多突发性社会争端中,法律人的声音之所以变小,仅仅是因为众多的非法律人阶层的声音越来越大的缘故。
  十年,对于社会的演进仅仅是弹指一挥间。十年后的情形会是如何呢?老贺们会依然隐匿于灵峰山水之间吗?风尘前路,是会艳阳高照,还是会日薄西山呢?
  至少有一点儿是可以确定的:诸多以法为业者,注定要再面临一个十年的艰难时世。特别是法律人中的律师群体,仍然会挣扎于诸般尴尬情事中。远的不提,法版上相继出现的律师自我炒作现象——邱旭瑜(天上的虫子)与吕良彪(大地001)之流——不恰是佐证了律师们生存环境的恶劣吗?昔年活跃于法版之上的诸多版老们,不也相继进入到了“辛勤耕耘自身”的人生阶段中去了吗?随着他们的转身它务,这方曾经热闹一时的天地不也逐渐沉寂下来了吗?
  “世间事,从来急,三十年太久,只争朝夕。”或许,当中国社会的利益格局完成了再一次的蝉蜕之时,就该是老贺们重出江湖之日吧!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7-31 19:52:32 
 
  天涯又发什么神经?设置了啥破敏感字符?好好的帖子,愣是逼着老子砍成了几段去发,奶奶的。

作者:密码2 回复日期:2008-7-31 20:59:54 
 
  北大法学院马上要换领导了嘛。。
  一直呼声那么高,顶不了缺儿多没面子嘛,于是就溜了。。

作者:iclcpxj0898 回复日期:2008-8-2 10:56:15 
 
  楼主不卖弄外文不行吗?

作者:邓析律师 回复日期:2008-8-2 11:18:42 
 
  不卖弄外文能发出来吗?

作者:阿卡律师 回复日期:2008-8-2 12:20:45 
 
  楼上的,楼主不是在卖弄外文,是怕帖子帖不上来而进行的技术处理

作者:6260770 回复日期:2008-8-2 14:58:14 
 
  问题的关键在于不用提法治,就连基本的法制在这片土地上都哪怕没有得到一天的尊重.学习学习我们最高院的最高领导同志深奥的讲话,领会下某些个省会城市政法委书记的发言.筒子们,你们有没有想哭的冲动?
  
  有用时当擦屁股纸拿来用一下,没用时扔进茅坑,连顺手冲下水毁尸灭迹的工夫都懒得花.任凭它沾着脏物在水面上晃悠.你让普通民众怎么可能认为它有权威性?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一无是处.
  
  当本应作为社会救济的最后一道底线成了众所周知的笑话,安定?稳定?和谐?法版里诸多申冤鸣屈贴,未必都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派遣来的网特.今年这么多恶性事件,也未必都是一小擢黑恶势力或者个别心理变态大脑抽风报复社会.
  
  法律是社会进行自我矫正的机制.当自我矫正机制失范,矛盾就会以更加极端的方式爆发.
  
  
  
  

作者:游人有余 回复日期:2008-8-2 16:48:54 
 
  难得再见到法版的前辈们出来发言,想我从一懵懂无知者成为如今一法律人,真是唏嘘感叹啊!匆匆数年,变换太多,不变的依然是当年民主宪政的老话题.千言万语只说一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愿与诸位共勉.

作者:密码2 回复日期:2008-8-2 17:23:56 
 
  嘿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8-3 23:38:11 
 
  作者:阿卡律师 回复日期:2008-8-2 12:20:45 
  楼上的,楼主不是在卖弄外文,是怕帖子帖不上来而进行的技术处理
  ===========================================================
  呵呵,老江湖啊,道儿上的规矩深有体会啊。

作者:chinalaw 回复日期:2008-8-4 23:27:21 
 
  法律人,很无奈。

作者:酒城醉汉 回复日期:2008-8-5 2:49:41 
 
  于别的大教授,尚可以人才流动定性。
  但是老贺,真的只是换个环境?
  民主?法治?政治体制?不得不让人多疑啊。。。

作者:鲨无赦 回复日期:2008-8-5 7:12:36 
 
  不是斑竹吗楼主?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8-5 17:46:19 
 
  呵呵,楼上的何意呢?

作者:wsirbest 回复日期:2008-8-5 18:40:00 
 
  体制?体制?到底什么时候能完善呢???

作者:子曰过 回复日期:2008-8-5 19:26:36 
 
  法版好久不见这样有见地的帖子了

作者:绯剑恒 回复日期:2008-8-5 19:31:18 
 
  自从肖院长退位,王院长上台,最高院做了不少事啊,最近又在各地巡回“大学习,大讨论”,呵呵……

作者:背法条的小男孩 回复日期:2008-8-5 19:38:24 
 
  为什么楼主的帖子是红脸,我的那么多回复都不是,莫非你是这里官?

作者:懒胖 回复日期:2008-8-5 20:21:29 
 
  这条路一旦开始,是不会停下来的。
  至于中间的曲曲折折,会有很多。
  但绝对不会停下来,至少我在我的工作中能深刻地感受到。
  每天,都多一个人,用很不顺手的法律武器,去试图,仅仅是试图捍卫自己的权利。虽然百分之五十是无理,百分之四十九被打垮,但还有百分之一让权力害怕。
  明天,也许是百分之二......
  任何强权只有两个选择:顺应它或者被摧毁。我对此充满信心。
  

作者:杀手在线 回复日期:2008-8-5 21:48:03 
 
  靠,用得着扯贺卫方到杭大这个事么?
  他是谁啊?他改换个工作地点,有这么大的象征意义么?
  从北方到南方,就是宪政进路的退却了?他贺卫方就是中国宪政之路的形象代言人了?
  我倒是觉得,连法律人都热衷于搞这种个人崇拜式的东东了,这才是中国法治的悲哀呢!
  说不定,还就是密码2那厮说的那原因呢。
  书虫你作出这番解读,真让人叹为观止,无语啊……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8-5 22:42:03 
 
  呵呵,老杀,当事人自己的想法如何,那是当事人自己的事,至于外人怎么解读,那是解读者的事。
  
  将老贺南下之事视为一个象征,那关老贺本人什么事呢?呵呵:)

作者:十二怒汉 回复日期:2008-8-5 23:58:02 
 
  换了个居住的地理位置,有这么大的象征意义?楼主是不是想着想着,出现了“创作的快感”了呢?呵呵呵。
  
  从生活方式上,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选择,北京,在生活舒适度上,比江南是要差不少了(不过秋天是不错,“故都的秋”,确实是不错)。
  
  个人愚见,我国的学者们虽然在绝对化的标准上看,也许还很不够,但是在相对化的标准上看,早就“过度诠释”了。人民不需要“高深”,人民需要常识的回归。
  
  常识的回归需要案例,需要证明,而不很需要引申和比喻。
  
  在常识的回归上来说,贺卫方做的不少但功效有限。他有很多演讲,而且这些演讲很生动,说的故事也都很常识,但是还是没能制造出真正的回归。与此同时,他也被明星化了。“明星化”,并不是一个好的结果罢。
  
  他的努力与勇气,是让人尊敬的。有很多沉默的人,你不说话我怎么知道你是真大师还是真傻B呢对不对。个个都下一盘很大的棋去了,饭哪个来煮?
  
  楼主的表达方式非常有趣,这是敏感词制度的新的成果哇。不过是不是太敏感了?“周老虎”发不出来吗?

作者:又来一只趴趴熊 回复日期:2008-8-6 0:22:13 
 
  最佳的生存方式是:
  春秋在江南,冬夏回北京。
  
  鉴于冬夏刚好放寒暑假……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8-6 9:08:31 
 
  to 汉子:呵呵,看来,你对于“意淫”之术颇有心得啊,被你看出来了,哈哈……
  
  to 趴趴:北京那地界儿,就是水少,水一少,就少灵气,嘿嘿,就此而言,江南之地不能不被推崇啊:)

作者:清晨的雷阵雨 回复日期:2008-8-6 11:25:06 
 
  这有什么奇怪,老贺在北京待腻了,想换个地方而已
  再说浙大不搞什么评审制度么,老贺这种思想尖锐的人,去浙大是对的。
  北京有什好,思想管制太严,南方相对温和一些,我觉得老贺应该来广州或者深圳,这边毗邻港澳,思想更解放,他也更有空间!

作者:seiende 回复日期:2008-8-6 12:24:19 
 
  悲哀,又一代人的青春被砸在了厚厚的水泥地中,无人知晓。
  还要有好多人来浪费自己的才华和青春?

作者:法海寻舟 回复日期:2008-8-6 13:35:16 
 
  作者:绯剑恒 回复日期:2008-8-5 19:31:18 
    自从肖院长退位,王院长上台,最高院做了不少事啊,最近又在各地巡回“大学习,大讨论”,呵呵……
  -----------------------
  法律界可能要迎来一段郁闷的时期了——以和谐的名义

作者:快乐思考 回复日期:2008-8-6 13:37:28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7-31 19:43:42 
    老贺走了,隐身于灵峰脚下,西子湖畔。
  ===================================================
  
  根据“求是”原则,更正一下:应是“月轮山下,钱塘江畔、六和塔边”。
  
  百年说的“灵峰脚下,西子湖畔”和玉泉校区有点沾边。
  

作者:6260770 回复日期:2008-8-6 15:01:25 
 
  楼上浙大的?

作者:百年书虫 回复日期:2008-8-7 14:39:28 
 
  to 快乐思考:
  
  呵呵,你把老贺的新巢弄那么清楚干嘛啊?我说的“灵峰脚下,西子湖畔”,只是用来代指“杭州”而已,无有他意:)

作者:spc0spp 回复日期:2008-8-7 15:04:27 
 
  第二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即将在京召开
  作为全国首家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每年定期举办“尚权刑事辩护论坛”。论坛旨在云集全国刑辩同仁,交流执业经验,探讨制度改革,拓宽业务平台,推动法治完善,发挥刑事辩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2007年10月,首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燕山大酒店成功举办。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全国著名学府的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领导、优秀律师代表、近二十家国内媒体参加了论坛。与会嘉宾围绕我国刑事诉讼、刑事辩护的运行现状、辩护技巧、制度建设、未来走向四大主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发展策略,形成了广泛共识,拓展了交流平台。多家新闻媒体对论坛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与会嘉宾也通过参会媒体表达了各自对中国刑辩事业的独特见解,展现了优秀刑辩律师的群体风采。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2008年10月18日至19日,第二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即将在北京召开。本次论坛拟以“刑事辩护的制度、技术、专业化”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邀请一流专家、学者、各级立法、司法机关负责人、资深刑辩律师莅临现场,并将在论坛主题的建设性、参与嘉宾的代表性、议程安排的丰富性、媒体宣传的持续性方面较之首届论坛有更大的突破和创新,将尚权刑事辩护论坛打造成为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团体砥砺学术,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发展事业的最佳平台。
  
   欢迎全国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本次论坛,特别是法律领域的同仁,我们企盼与您在金秋十月相聚北京!
  
  
  
  1、论坛时间
  2008年10月18日—19日。
  2、费用
  不收取任何会务费,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提交论文
  建议提交刑事法律方面的相关论文,届时我们将根据论文内容安排作者发言。
  论文内容
  (1)刑事诉讼的制度设计,如刑事诉讼法修改、律师法实施等相关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制度完善
  (2)刑事辩护技巧
  (3)刑事诉讼的理念、刑事诉讼专业化问题
  (4)其他您认为合适的范围
  论文写作围绕以上内容,题目自拟。
  4、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10-64822491 邓小姐
  E-mail报名:sqxb95@126.com
  信函报名,请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三空间6号楼106 邮政编码:100101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9月30日;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我们将对报名人员进行确认。

作者:10872007 回复日期:2008-8-14 7:41:56 
 
  光华法学院,亲台的

作者:8148148 回复日期:2008-8-15 1:50:11 
 
  这样的文章也配红脸?!做过版主就是好呀。

作者:10872007 回复日期:2008-8-19 9:31:49 
 
  不能走

作者:南湖人 回复日期:2008-8-19 13:56:39 
 
  dumb millions,百姓,愚众,沉默的大多数。
  
  

作者:tjqb 回复日期:2008-8-19 14:43:53 
 
  老贺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关注,何况是这样的转会呢?

作者:雁之南征 回复日期:2008-8-19 15:23:59 
 
  法律不要动辄提高到那么高的位置。任何制度设计都要根植现实的土壤。理想主义过头就是空想和幻想。很多人愿意在空想中陶醉和意淫。真正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有多少真的想着所谓的法治事业呢,还不是一样的很世俗。很多人拿着世俗的money,喊着高昂的口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话剧演出。我是学法律的,但是在社会工作,越来越不喜欢很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法官,律师,大都是我不喜欢的。法律只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成分,社会生活中还有很多其他的成分。我更愿意做经济工作,开发工业园区,招商,真正创造利税。贺卫方是不错的教授,但也只是普通的教授,把他作为象征符号,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特征。不要搞图腾,图腾本身就是愚蠢和不智。北京生活环境和气候本来就不咋地,不如很多南方。要五十岁的老人了,也该到南方生活一下,不需要扯上很多不相干的意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然而天地以来,几曾不仁,又何时仁过呢。

作者:法版的堕落 回复日期:2008-8-21 2:19:29 
 
  王荣利律师一大堆那么好的东西,也不见各位版主开恩给个红脸。前版主堆这样一些不知所云的文字要说什么呢?居然也红脸了,够黑天的了。

作者:失效分析 回复日期:2008-8-21 6:10:52 
 
  教练都要流动,体育运动无国界

作者:提酱油瓶做黑社会 回复日期:2008-8-21 9:56:11 
 
  呜呼哀哉,,,壮士一去不复返兮..............................

作者:本能1 回复日期:2008-8-24 8:14:24 
 
  海里还能水少?

作者:踏戈飞雪 回复日期:2008-8-24 11:36:49 
 
  支持一把楼主,在中国,真正的务虚比务实难多了。尤其是有法治理念的人。

作者:云上枭 回复日期:2008-8-27 9:46:05 
 
  哪有这么复杂的意义
  也许不过就是为了200万的年薪

作者:广寒沉醉 回复日期:2008-9-9 21:10:51 
 
  贺卫方的时代过去了......

作者:10872007 回复日期:2008-9-18 19:44:16 
 
  918,那个悲惨的时候。77年过去了!

作者:小巷悠悠 回复日期:2008-9-19 10:23:00 
 
  这帖子怎么现在才发现。。。。。。
  留爪。
  虫子不愧是编过剧本的
  掰起来头头是道。
  不管杀手如何觉得虫子小题大做
  但老贺南下引起的议论热潮却是其他教授转会绝对享受不到的。
  

作者:爆炒螺丝 回复日期:2008-9-19 11:21:22 
 
  羞于把自己归类到法律人里。。。

作者:本能1 回复日期:2008-10-24 7:07:33 
 
  背书、进路

作者:失效分析 回复日期:2008-11-25 14:02:12 
 
  是老贺出的三个至上的糟题吧?坑了一批人,也成全了一大部分公检法弟兄。

作者:笪皓文 回复日期:2008-11-25 15:05:05 
 
  他不是已经去不成了吗?前几天他来我们学校讲座说的

作者:曹戈 回复日期:2008-11-25 19:16:34 
 
  解读是通往误解的最佳捷径

作者:unblockedriver 回复日期:2008-11-25 21:34:28 
 
  作者:杀手在线 回复日期:2008-8-5 21:48:03 
    靠,用得着扯贺卫方到杭大这个事么?
    他是谁啊?他改换个工作地点,有这么大的象征意义么?
    从北方到南方,就是宪政进路的退却了?他贺卫方就是中国宪政之路的形象代言人了?
    我倒是觉得,连法律人都热衷于搞这种个人崇拜式的东东了,这才是中国法治的悲哀呢!
  ============================================================
  深以为然

作者:夜族 回复日期:2008-11-25 22:14:19 
 
  deciding for the dumb millions

作者:大家省省吧 回复日期:2008-11-26 23:49:34 
 
  与其说贺卫方是一个学者,倒不如说他是个政客。
  某种意义上,贺先生的自我炒作艺术较之陈水扁有过之而无不及。
  学者的安身之命之本,应是学术成果与公共知识分子的结合。贺先生除却公众眼中的自我炒作,还是那些炒作。
  前些年欲离开北大去清华,便有了何兵出手的挽留。
  这一次的所谓南下,其实不过不愿意淡出人们视线的贺先生再一次“悲壮”的炒作罢了。可以肯定的是,此番贺先生依旧绝对不会舍北大而南下浙大的,偏安于杭州一隅亦岂是贺某人所甘心之事。
  楼主没脑子,或是欲借此表达些不通的东西,正常。

作者:密码2 回复日期:2008-12-2 12:35:26 
 
  碰瓷儿性质的一次将计就计的炒作。。

作者:嘿咻2 回复日期:2008-12-3 6:35:55 
 
  一语成谶
  
  浙江是习主席龙兴之地,德江总理茻砀山斩蛇之所。贺先生不宜居。不是白居易。

作者:ninina2008 回复日期:2008-12-5 13:47:23 
 
  自考的法律人,请加群号码:76011962,欢迎你!!曾经的,现在的,进行中的自考人,让我们一起创建我们说话的地方啊...:)

作者:窗外那片天 回复日期:2008-12-5 14:00:03 
 
  不管怎样,为老贺之敢言之精神,顶一下!难得!

作者:失效分析 回复日期:2008-12-23 14:47:49 
 
  法律人生地不熟

作者:未来的猫眼 回复日期:2008-12-23 15:42:04 
 
  某个政党长期以来奉行历史上最牛的三段论:
  
   人民当家做主
   某个政党代表人民
  --------------------------------------------------
   某个政党当家做主
  
  符合演绎逻辑,看来老贺无能为力.

作者:未来的猫眼 回复日期:2008-12-23 15:46:33 
 
  杭州的雷风塔又作劣呀,
  
  你们不知道今天的老贺就是传说的"白娘子",
  
  今天的法海那容得他南北为患,祸害百姓!!

作者:davidkane901 回复日期:2009-01-22 11:04:37 
 
  崇敬lz!
  分段发帖的难度高过写文章的难度啊!
  法坛发帖难,难于上青天啊!

作者:yayoa 回复日期:2009-01-22 14:17:26 
 
  楼主文笔不错,贴个征稿启事
  
  杂志:《方圆律政》
  主办:检察日报社
  
  栏目定位:
  
  目标人群:律师,企业法务,法学生,关注法律的人群
  
  约稿栏目:
  律政实战:
  每篇文章3000至3500字,主要要求三个部分:1,案件简介;2,代理的过程;3,经验或教训小结
  内容要求:案件新颖或有影响性。
  栏目定位:对律师行业纵横捭阖的故事进行报道,以经典案例中的具体做法为载体。很多律师在具体的司法实务中,一些闪耀着智慧的经典办案实践,如果该律师够级别,可以做律政人物,但如果没有这个栏目就会使得很多好的经验没有栏目可以刊登。
  
  环球律师:3000至5000字,对欧美日等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律师行业动态、律师故事进行报道,此外还可以对国外律协以及律所组织的活动进行报道。
  
  时尚生活:
  每篇文章1700字左右,或3000字左右。
  律师的精神气质、品味生活、衣着、爱好、旅行等生活方面的内容进行全方位报道,体现律师的精英气质。
  
  读书:
  该栏目主要推荐值得一读的好书,思想的、法律的、以及律师实务的搭配刊发,同时做书目推荐。
  
  收稿信箱:yaodaibiao@163.com,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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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10—88279469--8011

作者:lessyou 回复日期:2009-01-22 15:01:59 
 
  自由。
  感谢为人类自由而求索的先烈们。
  文明。
  感谢为人类文明而孜孜以求的前辈们。

作者:音乐涅盘 回复日期:2009-01-26 23:53:49 
 
   最近看了煮酒论史里关于蔡锷先生的一篇文章,真是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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