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此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愤怒,理由如下:
1.为什么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出这样的通知?当我们是进口的猪肉、牛肉、羊肉?
2.“一年”、“一月内”这些数字从何而来?爱滋的感染需要一年吗?那些到荷兰“参观考察”几天的人民公仆染病的机会是不是要比我们这些由于没钱买机票回国而在外呆几年的穷学生要高n倍?为什么他们不用检查而我们要?“一月内”就更加荒谬了,要是真的有病,那一下飞机当晚就可以马上到宾馆放毒了,又何需等到一个月?
3.为什么中国公民只在外国住一年就要检查,而长期生活在外国的老外们却不用?难道艾滋病毒也有眼睛,专门找手持神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人下手?
4.如果是国家真的要防治爱滋,那检查费用完全应该由国家财政支付,就像当年日本政府为了提高国民身高而推行学生奶计划一样,可实际上呢,答案不言自明。这也极有可能是他们这样做的真正目的!
5.这点才是最重要的,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国内,因输血而感染爱滋的事故屡见不鲜,谁能保证将来抽我们的血的针头是干净的?反正我是没信心,万一弄不好,原来没病的,经这么一检查,反而感染上了,谁来负责?谁负责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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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老是针对自己人,对外国人就像亲爹一样
老外得艾滋病的比例比留学的中国学生高多了,凭什么只查中国人啊?
在多出点这种白痴规定,不就是逼大家换护照换国籍么?同样一个人,换一本护照就当人看了?中国政府把拿中国护照的中国人不当人么?
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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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问问,如果不去体检会怎样?
为什么有那么多例外???
一年/一个月/中国护照/...
总之在国外看这一切,心里总有异样的感觉。或许是政府不想让我们回去增加失业率吧,好吧,我理解
要不就只有申请国籍了,
能不回去就不回去了~~~~~sigh
the largest discrimination on chinese exist in china
最近这个新出台的法规,在各学校CSSA的论坛里面已经炸开了。。
大家都在讨论,
激烈的言辞就不说了
。。。。。。这个确实不好呢
在外面苟延残喘了几年,
一直耿耿于怀企图重返家园,
嘿嘿,
这个条例真tmd像迎面一个耳刮子,
或是当头一棒!
但这样看来,只要我出去了,我就不是中国人了!!当然也不是外国人!我只是一个全身是病毒的动物!
可悲!
老爹老妈在国内。。说不回国哪那么容易
丫的。。换国籍一群老人又要闹。。
好。。又怕挨针。。
整个就是逼着我为航空公司做贡献。。
怕了还不成。。半年回一趟够了不。。
出了国啥事儿都看透了。。
不能一口吃个胖子,一个完美无缺的条例是需要多次修改的。只会发牢骚是无能的表现,有发牢骚的时间不如把这个《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的修改条例给列出来EMAIL给有关管理人员。
let more people read this article
the largest discrimination on chinese exist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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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确实是这样。
查艾滋病没关系,要查就真查,不要像过去抽了血根本不查交钱放人。
就算是真查出了艾滋病,不知道是不是不让入境了?!
最关键的就是凭什么不查外国人?这真是最大的歧视。口口声声重视海外华人,欢迎归国学子,就这么欢迎啊?
作者:温敏敏 回复日期:2007-12-5 10:46:16
我觉得出台这个条例的初衷是好的,虽然这个管理条例的条款不太完善,事实上具体实施上也存在很大问题,但是有也总比没有好吧。如果真给某个人检查出了爱滋,也总比没检查出来好吧。
不能一口吃个胖子,一个完美无缺的条例是需要多次修改的。只会发牢骚是无能的表现,有发牢骚的时间不如把这个《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的修改条例给列出来EMAIL给有关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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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是谁?
不查一年以内的是可以理解的,短期出国的有很多国内的高官,没事你给那些高官一针,他们当然不同意,中国官场谁没个马高蹬短的,万一这帮猪范到那些高官手里,一定不会有好果子吃,所以不检为妙,为赚钱也不能把自己的前途搭进去。
至于留学生么?请问你们有什么?不检你们检谁
这么一看,非要想办法不回来才是
然后进行八百六十五度高温杀毒二十四小时就可以了.
起码隔离三个月.否则根本查不出来.
得象非典那样隔离观察三个月,天天检查一次.
人家这病有潜伏期的.又不是立马能查不来的.
总是玩虚的就没什么意思了.
All for the purpose of making money, that is all.
这才是真正的巨大讽刺来。
实际上机场临时验血能得到正确的结果吗?完全是海关搞创收而已。
幸亏十几年前拿了外国护照,本来有点留恋拿中国护照的不用花钱办签证回国,结
果拿中国护照的人回国还是要花钱地,还要冒着被扎针传染上病毒的危险。
恶法之恶,不在于强制血检. 而在与明目张胆把国民分三六九等, 是赤裸裸的歧视制度.
财迷心窍!欺软怕硬!这个政府已经无耻到找不到合适它的形容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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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不过做这个文件的人,肯定是个脑袋short的人,
只考虑自己怎么管理,但没想去怎么服务别人。
中国就是这样
我相信这又是一个敛财的法律!
无论如何,我们的政治体治和经济体治正在改革,爱滋病一定要查,不查你查谁呀!又不知道你有没去嫖娼吸毒,听清楚是爱滋病不是感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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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你个头,为什么不查洋人?只欺负中国人!
更恶劣的是只查国人不查老外的做法。摆明了逼大家移民么!
但是要一视同仁
包括老外以及所谓的人民的儿子公仆们
作者:清澈心情 回复日期:2007-12-5 2:30:48
无论如何,我们的政治体治和经济体治正在改革,爱滋病一定要查,不查你查谁呀!又不知道你有没去嫖娼吸毒,听清楚是爱滋病不是感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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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你个头,为什么不查洋人?只欺负中国人!
激动的人认真看一下条例
对于洋人,如果申请长期居留的,需出具爱滋检查报告,和中国人出去不是一样吗
中国人出国长期居留的办签证时大部分不也要求了体检报告吗,体检报告里好像应该有爱滋检查吧,那时候怎么不叫啊
说实话,现在全世界出了非洲那些国家,最容易AIDS大流行的就是中国了,从相对干净的国外回国,反而要查AIDS,真是乌鸦嫌猪黑。
更恶劣的是只查国人不查老外的做法。摆明了逼大家移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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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中国人到很多国家办签证都要求出具省一级防疫部门检查报告了的吧
确信洋人不需检查吗?是不是别人在国内也已经检查了了?
下周回国出差,去香港然后广东,不会也被扎一针吧?
怕怕怕!!!!
那还用问吗?公仆病了 可以公费医疗
你们得那病了 不是不知道 就是知道了也医不起 遇到心理变态点的还要报复社会了
有些精英思想作怪,现在出入境人员里留学生占的比例应该不算主要了的吧,难道要列一条,此条例不适用于海外留学人员?
不是不愿检, 也不是不能检, 而是受不了这种专拿自己人下手的嘴脸!
本来只想拿PR的,好,我不要中国护照可以了吧,我高攀不上!
FXXK CCP!!!
我操!要是没有病给你用针头扎出个病怎么办??
本来只想拿PR的,好,我不要中国护照可以了吧,我高攀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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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早吧,中国不缺人
最好记得别回来,否则你还是要检查,除非你拿火星护照
原来最歧视中国人的国家就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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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拿外国护照也没用啊,看清了:
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作者:盛世猛于虎 回复日期:2007-12-5 16:42:23
顶
这明摆着是在恶意揣测广大留学生。
我请问英明的党国,你凭什么认为在外一年以上的留学生会的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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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们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就认为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只有自己了,好笑
还以为能出国的就只有留学生,呵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
……
(四)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来华外国人提供健康证明问题的若干规定》:
一、要求提供健康证明的对象:
1、申请来华定居,或任职、就业、学习在华居留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包括其随行家属);
2、持F、L字签证等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在中国停留期间要求改变身份,在华定居、就业、留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需向公安机关申办居留证的;
3、其他按规定须进行健康检查或复查的外国人;
三、对于须交验健康证明的外国人,我签证机关在受理其入境申请时,须要求其提交所在国公立医院签发的、包括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内容的健康证明书。如果该证明书系私立医院签发,则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
四、外国人入境后向我公安机关申请居留证时,必须提交健康证明书的复印件。如公安机关不能确认该健康证明书是否有效,应让申请人去指定的卫生医疗部门确认。
呵呵,我知道有人要说我五毛了,随便吧,我只是喜欢实事求是不喜欢断章取义而已.
作者:guoguo410 回复日期:2007-12-5 19:55:15
原来最歧视中国人的国家就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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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拿外国护照也没用啊,看清了:
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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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请问这位天才的仁兄三个问题:
1。如果我们这些拿着中国护照的中国人拿着正常的检验检疫机构的健康体检,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了呢?如果能我毫无怨言!
2 。如果每一个外国人和我们中国公民一样在机场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3。如果每一个党 国的驻外外交人员和领导们在外一年后回国和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起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4。如果是你飞了几十个小时后回到我们伟大的祖国还要拍漫长的队伍忍受海关恶劣的态度和人格侮辱性的得病假设做那个什么狗屁检查,还要自己掏腰包。你会怎么想?你会很高兴吗?
以上说的都能吗?那位觉悟貌似很高的兄台?
留学生们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就认为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只有自己了,好笑
还以为能出国的就只有留学生,呵呵
——————————————————————————————————————
没有只以为是留学生,但是,留学生是一个很庞大的团体;
尤其是,归国留学生;
请问,你以为你是谁?
看你说话的水平,也不是那个什么官员得料;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出不了国,妒嫉人家,现在好了,你终于可以心理平衡了;
出过得回国不方便,还是不出去的好吧;
呵呵,算了。
不嘲笑你这种穷酸的妒嫉者了,大不了我们可以不回国;
可悲的是,你还要在这里做个奴才,而不能反抗;
不能反抗也就算了,
于是妒嫉心让你反而成了独裁者的帮凶。
你才是最悲哀的人
1。如果我们这些拿着中国护照的中国人拿着正常的检验检疫机构的健康体检,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了呢?如果能我毫无怨言!
~~~~根据《办法》是可以的,见第九条:“……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只要是县级以上医院,随便在哪检查都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
2 。如果每一个外国人和我们中国公民一样在机场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外国人同样要检查,《办法》和其他文件里规定的很清楚,而且适用范围更大。据我了解,在中国机场排队进关是不分国籍的,这个与办事效率有关,似乎与歧视自己人关系不大吧?
3。如果每一个党 国的驻外外交人员和领导们在外一年后回国和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起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从《办法》来看,好像没有把“领导”和“小老百姓”区别对待的意思嘛,我们小老百姓大多数时候确实是弱势群体,但要是时时处处自己把自己摆在弱势群体的位置上,这就有些受虐倾向了~~
4。如果是你飞了几十个小时后回到我们伟大的祖国还要拍漫长的队伍忍受海关恶劣的态度和人格侮辱性的得病假设做那个什么狗屁检查,还要自己掏腰包。你会怎么想?你会很高兴吗?
~~~~前面说了并不是一定要在机场检疫;国内现在免费检疫艾滋病的机构也多的是;“侮辱性的得病假设”这个怎么说呢,高考之前要体检,找到工作还要健康体检,我们似乎被“得病假设”侮辱许多年了;恶劣态度嘛,政府机关的作风确实不敢恭维,但与这个《办法》何干呢?
一想到国内80万艾滋病感染者,我不觉得《办法》是部恶法~~~
作者:phshxh 回复日期:2007-12-5 20:24:26
留学生们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就认为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只有自己了,好笑
还以为能出国的就只有留学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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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只以为是留学生,但是,留学生是一个很庞大的团体;
尤其是,归国留学生;
请问,你以为你是谁?
看你说话的水平,也不是那个什么官员得料;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出不了国,妒嫉人家,现在好了,你终于可以心理平衡了;
出过得回国不方便,还是不出去的好吧;
呵呵,算了。
不嘲笑你这种穷酸的妒嫉者了,大不了我们可以不回国;
可悲的是,你还要在这里做个奴才,而不能反抗;
不能反抗也就算了,
于是妒嫉心让你反而成了独裁者的帮凶。
你才是最悲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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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伤了优越感吧
国外我也去过呆过不少年,也是靠的自己本事
只不过我没把自己出了下国当做那么大回事
能不回来就别回来了吧,像你这样的回来失落感会很重的,没人重视海龟了,失落啊
作者:guoguo410 回复日期:2007-12-5 20:33:39
1。如果我们这些拿着中国护照的中国人拿着正常的检验检疫机构的健康体检,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了呢?如果能我毫无怨言!
~~~~根据《办法》是可以的,见第九条:“……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只要是县级以上医院,随便在哪检查都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
2 。如果每一个外国人和我们中国公民一样在机场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外国人同样要检查,《办法》和其他文件里规定的很清楚,而且适用范围更大。据我了解,在中国机场排队进关是不分国籍的,这个与办事效率有关,似乎与歧视自己人关系不大吧?
3。如果每一个党 国的驻外外交人员和领导们在外一年后回国和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起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从《办法》来看,好像没有把“领导”和“小老百姓”区别对待的意思嘛,我们小老百姓大多数时候确实是弱势群体,但要是时时处处自己把自己摆在弱势群体的位置上,这就有些受虐倾向了~~
4。如果是你飞了几十个小时后回到我们伟大的祖国还要拍漫长的队伍忍受海关恶劣的态度和人格侮辱性的得病假设做那个什么狗屁检查,还要自己掏腰包。你会怎么想?你会很高兴吗?
~~~~前面说了并不是一定要在机场检疫;国内现在免费检疫艾滋病的机构也多的是;“侮辱性的得病假设”这个怎么说呢,高考之前要体检,找到工作还要健康体检,我们似乎被“得病假设”侮辱许多年了;恶劣态度嘛,政府机关的作风确实不敢恭维,但与这个《办法》何干呢?
一想到国内80万艾滋病感染者,我不觉得《办法》是部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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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错了行了吧。很好,很强大。你和谐,我佩服
作者:guoguo410 回复日期:2007-12-5 20:33:39
1。如果我们这些拿着中国护照的中国人拿着正常的检验检疫机构的健康体检,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了呢?如果能我毫无怨言!
~~~~根据《办法》是可以的,见第九条:“……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只要是县级以上医院,随便在哪检查都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
2 。如果每一个外国人和我们中国公民一样在机场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外国人同样要检查,《办法》和其他文件里规定的很清楚,而且适用范围更大。据我了解,在中国机场排队进关是不分国籍的,这个与办事效率有关,似乎与歧视自己人关系不大吧?
3。如果每一个党 国的驻外外交人员和领导们在外一年后回国和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起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从《办法》来看,好像没有把“领导”和“小老百姓”区别对待的意思嘛,我们小老百姓大多数时候确实是弱势群体,但要是时时处处自己把自己摆在弱势群体的位置上,这就有些受虐倾向了~~
4。如果是你飞了几十个小时后回到我们伟大的祖国还要拍漫长的队伍忍受海关恶劣的态度和人格侮辱性的得病假设做那个什么狗屁检查,还要自己掏腰包。你会怎么想?你会很高兴吗?
~~~~前面说了并不是一定要在机场检疫;国内现在免费检疫艾滋病的机构也多的是;“侮辱性的得病假设”这个怎么说呢,高考之前要体检,找到工作还要健康体检,我们似乎被“得病假设”侮辱许多年了;恶劣态度嘛,政府机关的作风确实不敢恭维,但与这个《办法》何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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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人帮忙解释了,就不重复了
不明白这些人当初出国时申请签证,别人要求提交防疫证明时吱的一声都没有,好像没花钱似的
80块钱估计对这些能出国的也不是问题,主要还是觉得伤感觉吧,一下飞机就搞个这么个东西,多伤气氛啊,哈哈
答:外国人没有这么严重~
5毛FQ躲的这么好!~~
作者:isfahan 回复日期:2007-12-5 21:00:50
作者:guoguo410 回复日期:2007-12-5 20:33:39
1。如果我们这些拿着中国护照的中国人拿着正常的检验检疫机构的健康体检,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了呢?如果能我毫无怨言!
~~~~根据《办法》是可以的,见第九条:“……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只要是县级以上医院,随便在哪检查都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
2 。如果每一个外国人和我们中国公民一样在机场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外国人同样要检查,《办法》和其他文件里规定的很清楚,而且适用范围更大。据我了解,在中国机场排队进关是不分国籍的,这个与办事效率有关,似乎与歧视自己人关系不大吧?
3。如果每一个党 国的驻外外交人员和领导们在外一年后回国和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起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从《办法》来看,好像没有把“领导”和“小老百姓”区别对待的意思嘛,我们小老百姓大多数时候确实是弱势群体,但要是时时处处自己把自己摆在弱势群体的位置上,这就有些受虐倾向了~~
4。如果是你飞了几十个小时后回到我们伟大的祖国还要拍漫长的队伍忍受海关恶劣的态度和人格侮辱性的得病假设做那个什么狗屁检查,还要自己掏腰包。你会怎么想?你会很高兴吗?
~~~~前面说了并不是一定要在机场检疫;国内现在免费检疫艾滋病的机构也多的是;“侮辱性的得病假设”这个怎么说呢,高考之前要体检,找到工作还要健康体检,我们似乎被“得病假设”侮辱许多年了;恶劣态度嘛,政府机关的作风确实不敢恭维,但与这个《办法》何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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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人帮忙解释了,就不重复了
不明白这些人当初出国时申请签证,别人要求提交防疫证明时吱的一声都没有,好像没花钱似的
80块钱估计对这些能出国的也不是问题,主要还是觉得伤感觉吧,一下飞机就搞个这么个东西,多伤气氛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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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哪国签证要那个什么证明了………………?
别说话酸溜溜的
没意思……………………
作者:guoguo410 回复日期:2007-12-5 19:55:15
原来最歧视中国人的国家就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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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拿外国护照也没用啊,看清了:
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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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指的是长期的居住耶,来华旅游的外国人怎么办,带有爱滋病毒的老外在中国呆一天找一个小姐就有可能将病毒传播出去。为什么要在国外呆够一年的才要检查,去泰国玩几天的中国游客找一个小姐也可能被传上病毒带进国门。
这个政策是猪脑子才想得出来的。
一直犹豫要不要国籍,我是还想回去的,要了国籍在国内呆着签证很麻烦,现在看来那点麻烦算不得什么了,悲哀啊,我一个中国人需要弄个洋护照才能在自己的国土上抬起头来,
别说我不爱国,爱国不等于爱某党,它都逼的我做不成中国人了,我能爱它吗???
作者:phshxh 回复日期:2007-12-5 21:25:44
作者:isfahan 回复日期:2007-12-5 21:00:50
作者:guoguo410 回复日期:2007-12-5 20:33:39
1。如果我们这些拿着中国护照的中国人拿着正常的检验检疫机构的健康体检,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了呢?如果能我毫无怨言!
~~~~根据《办法》是可以的,见第九条:“……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只要是县级以上医院,随便在哪检查都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
2 。如果每一个外国人和我们中国公民一样在机场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外国人同样要检查,《办法》和其他文件里规定的很清楚,而且适用范围更大。据我了解,在中国机场排队进关是不分国籍的,这个与办事效率有关,似乎与歧视自己人关系不大吧?
3。如果每一个党 国的驻外外交人员和领导们在外一年后回国和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起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从《办法》来看,好像没有把“领导”和“小老百姓”区别对待的意思嘛,我们小老百姓大多数时候确实是弱势群体,但要是时时处处自己把自己摆在弱势群体的位置上,这就有些受虐倾向了~~
4。如果是你飞了几十个小时后回到我们伟大的祖国还要拍漫长的队伍忍受海关恶劣的态度和人格侮辱性的得病假设做那个什么狗屁检查,还要自己掏腰包。你会怎么想?你会很高兴吗?
~~~~前面说了并不是一定要在机场检疫;国内现在免费检疫艾滋病的机构也多的是;“侮辱性的得病假设”这个怎么说呢,高考之前要体检,找到工作还要健康体检,我们似乎被“得病假设”侮辱许多年了;恶劣态度嘛,政府机关的作风确实不敢恭维,但与这个《办法》何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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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人帮忙解释了,就不重复了
不明白这些人当初出国时申请签证,别人要求提交防疫证明时吱的一声都没有,好像没花钱似的
80块钱估计对这些能出国的也不是问题,主要还是觉得伤感觉吧,一下飞机就搞个这么个东西,多伤气氛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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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哪国签证要那个什么证明了………………?
别说话酸溜溜的
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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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年出国前一大堆查体,拍X光片,接种疫苗,结果拿着胸片,接种证明和体检证明入境人家的海关,根本没有人要收,也没有人要看,后来问了其他人,都是同样的情况,严重怀疑这些都是国内相关部门为赚钱自己想出来的。
某些人就不要上蹿下跳了。
我爱中国,但绝不爱党,因为它实在没有什么可爱的地方。
没想到号称“人权状况比美国好五倍”的我党政府,做出这样的决策。。。。。。。
作者:isfahan 回复日期:2007-12-5 21:00:50
作者:guoguo410 回复日期:2007-12-5 20:33:39
1。如果我们这些拿着中国护照的中国人拿着正常的检验检疫机构的健康体检,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了呢?如果能我毫无怨言!
~~~~根据《办法》是可以的,见第九条:“……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只要是县级以上医院,随便在哪检查都可以,不用在机场抽血。
2 。如果每一个外国人和我们中国公民一样在机场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外国人同样要检查,《办法》和其他文件里规定的很清楚,而且适用范围更大。据我了解,在中国机场排队进关是不分国籍的,这个与办事效率有关,似乎与歧视自己人关系不大吧?
3。如果每一个党 国的驻外外交人员和领导们在外一年后回国和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起排队验血进关,我毫无怨言!
~~~~从《办法》来看,好像没有把“领导”和“小老百姓”区别对待的意思嘛,我们小老百姓大多数时候确实是弱势群体,但要是时时处处自己把自己摆在弱势群体的位置上,这就有些受虐倾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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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在的实施状况就是在海外一年以上的中国人在机场强制抽血检查,而老外们大步流星的入境,没人监督他们自行去医院检查.
2. 谁跟你说进关排队列不分国籍,连香港澳门的特区护照都能高你一等. 还能扯到办事效率上,你还真能扯,曹清尧的位置没让你坐可真屈才你了. 既然办事效率已经不高了,那还搞什么部分强制血检啊,这不是进一步降低入关效率吗.
3. 这招就是最阴险的地方. 一年的时间分割线路. 显然就是针对的就是留学生,或者获得驻在国永居权的,但依然保持了中国国籍的同胞们。 而那些那些到阿母斯特丹考察,到拉斯维加斯学习的公仆们是可以避免强制血检的.
这样就构成了老老实实的学生和普通公民要强制抽血,逛完窑子的公仆,还有非洲兄弟和友邦人士们却可以安心入境的有趣现象.
放着国内几百万的艾滋病毒患者不去查,放着沾染艾滋病毒可能更高的外国人不去查,偏偏查穷留学生. 外国人,中国政府不敢得罪,公仆们是自己人,搞起来怕犯了众怒,伤了部门间和气. 去查国内几百万的艾滋病毒患者,又弄不上一分钱. 这就是他们的初衷
卫生防疫局可能也考虑到了反抗的声音,早在东北地区曾做过试点,遭到强烈反对,不得已中止,现在重新出台,已经考虑到了后路,就是条列中的可以到县级以上医院做检查,也可以在口岸检查,这里留下了空间,如果反对强烈,就放弃在口岸执行,在地方医院执行,如果不强烈,就在口岸执行,很狠的捞一笔.
要是真有心防控艾滋,多查查国内的娱乐场所,做好性工作者的艾滋病知识普及,规范好血液管理,那比什么都强,别就他马的知道盯着几个钱.
我也不是想帮谁个说话,维护个什么,这个政策确实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而且执行起来显然很难,就像当年弄个随身携带物品价值不能超过多少多少元,现在出国的尤其是公费的恐怕一件小物品都超过了限制,这个条款也没起多大作用。
我是觉得那些个发表不满意见的,好歹也是精英人士,留过洋的,不满这个条例你全文看一下,像上面有人说得提点建设性意见,然后在争取发出集体的声音也好啊,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可惜有这种看法的人都被视为5毛之类的。
动不动拿歧视,大不了不回国,独裁之类的话发泄牢骚,有用吗,只会让人进一步增加轻视感。这也是这类条例为什么能够继续下去的原因。该回来的总会回来,不愿留在这里的始终留不住,觉得拿不回国,咒冤政府这类行动就能改变当前情况是不现实的,牢骚过后还得继续接收检查,不管高兴还是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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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哈哈什么?你在国外算白呆了。没看出来还是不在乎这项政策中的歧视倾向?
以为这真是为了什么防爱滋的人都太天真,谁都知道留学生群体是低危人群。
如果这也算歧视,那全世界都一样。通常情况下,中国人申请外国签证,居留一年以上时间是需要递交体检报告的。就算只是出国旅游二个礼拜,年龄过六十也需要体检报告。这怎么就没人叫唤歧视呢?外国人强制中国人体检就可以,中国人给中国人检查爱滋就叫做歧视,混帐逻辑。而且也并不是只给中国人检测,外国人也需要检测。只是短期居留的不要检查。而中国人去外国短期居留不也是不需要体检吗。
这明明是对预防爱滋病有积极作用的管理条例,真不明白那些留学垃圾穷叫唤个什么劲。还说什么为了不扎这一针干脆不要中国护照了,真他妈的无耻,我靠,像这种垃圾,目光短浅,心胸狭窄之辈最好别回来,赶紧抛弃中国护照,中国丢不起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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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的就是它修改完善,你难道没看出来吗?
你在用肛门思考么? 我去过三个国家居住国外7年了从来没见有人要我交什么报告, 除了肺结核属于一些国家强制检查之外,其他所有疾病属于个人隐私,任何机构或是你的医生未经你同意,将你的疾病隐私透露外泻,你有权利重告并索要赔偿金的.你真大以为外面的世界和你居住的肛门一样的国家是一样的啊??
可悲.
呵呵,有人说的上串下跳的应该是我了,还好我也在国外呆过不少年,而且现在出入也很方便,要不真要被很多人说是酸、嫉妒了,哈哈
我也不是想帮谁个说话,维护个什么,这个政策确实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而且执行起来显然很难,就像当年弄个随身携带物品价值不能超过多少多少元,现在出国的尤其是公费的恐怕一件小物品都超过了限制,这个条款也没起多大作用。
我是觉得那些个发表不满意见的,好歹也是精英人士,留过洋的,不满这个条例你全文看一下,像上面有人说得提点建设性意见,然后在争取发出集体的声音也好啊,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可惜有这种看法的人都被视为5毛之类的。
动不动拿歧视,大不了不回国,独裁之类的话发泄牢骚,有用吗,只会让人进一步增加轻视感。这也是这类条例为什么能够继续下去的原因。该回来的总会回来,不愿留在这里的始终留不住,觉得拿不回国,咒冤政府这类行动就能改变当前情况是不现实的,牢骚过后还得继续接收检查,不管高兴还是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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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点事都看不明白的人,根本不是精英,没什么本事只会在那辱骂中国ZF的即使在国外也是个无能之人,混日子罢了,却总以为自己对于国人还有一些优越感,可笑之极。真正有本事的精英眼光不在这里,哪里会为了免扎这一针而不回国创业。
那些短期出国考察、学习、旅游、赌博、胡搞的公仆和大款呢?那些来华短期旅游会议学习做生意的老外呢?要么别管什么停留时间,入境人员要检一起检,也还算公平,凭什么只给国外生活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划杠?毫不夸张的说,这个政策是针对中国留学生这个群体的,是对广大留学人员赤裸裸的歧视,政策制定者的思维还停留美国1861年以前的时代。纸老虎的国际玩笑尚不知如何收场,针对祖国留学人员的歧视政策又已出台。这就是政治局常委带头学习法律的结果?这就是喊了好几年提高执政水平的结果?祖国啊,行行好吧,不要让我们在外面除了父母亲人以外,对你别无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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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英雄老虎拍多了,思维还停留在拍虎阶段
自己非要把这个条例的对象等同于留学生,觉得受歧视,还是那句话,非要把自己往那个地方放,不受歧视都不行
真不满好好研究,找出需要改的地方,然后讲出来
看看第八条:凡是出入境的都要主动申报,你可以说这一条不具有操作性,别非得觉得自己受歧视
你也可以质问为什么依据是一年,不是半年,不是两年,可以质问为什么必须在口岸等候检测。没搞清方向就开口
你要认为这个条例是退步那恰恰错了,国际组织估计都认可是进步,因为这个条例重要的目的是取消了爱滋病入境限制,取消艾滋病歧视
至于可操作性才是需要质问和商榷的
这位就更可笑了, 敢问你是所谓"真正精英"肚子里的蛔虫么??
你不是.你只是逃脱不了被黑暗政府和社会肆意扎针,所以干脆自我麻痹,认为被扎光荣.
可怜.
作者:phshxh 回复日期:2007-12-6 9:01:31
呵呵,有人说的上串下跳的应该是我了,还好我也在国外呆过不少年,而且现在出入也很方便,要不真要被很多人说是酸、嫉妒了,哈哈
我也不是想帮谁个说话,维护个什么,这个政策确实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而且执行起来显然很难,就像当年弄个随身携带物品价值不能超过多少多少元,现在出国的尤其是公费的恐怕一件小物品都超过了限制,这个条款也没起多大作用。
我是觉得那些个发表不满意见的,好歹也是精英人士,留过洋的,不满这个条例你全文看一下,像上面有人说得提点建设性意见,然后在争取发出集体的声音也好啊,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可惜有这种看法的人都被视为5毛之类的。
动不动拿歧视,大不了不回国,独裁之类的话发泄牢骚,有用吗,只会让人进一步增加轻视感。这也是这类条例为什么能够继续下去的原因。该回来的总会回来,不愿留在这里的始终留不住,觉得拿不回国,咒冤政府这类行动就能改变当前情况是不现实的,牢骚过后还得继续接收检查,不管高兴还是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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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点事都看不明白的人,根本不是精英,没什么本事只会在那辱骂中国ZF的即使在国外也是个无能之人,混日子罢了,却总以为自己对于国人还有一些优越感,可笑之极。真正有本事的精英眼光不在这里,哪里会为了免扎这一针而不回国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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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我们不是精英,更没有回国创业的本事,就想回家看看亲人朋友,不想挨针
别动不动拿精英的大帽子吓唬人,切
"通常情况下,中国人申请外国签证,居留一年以上时间是需要递交体检报告的"
你在用肛门思考么? 我去过三个国家居住国外7年了从来没见有人要我交什么报告, 除了肺结核属于一些国家强制检查之外,其他所有疾病属于个人隐私,任何机构或是你的医生未经你同意,将你的疾病隐私透露外泻,你有权利重告并索要赔偿金的.你真大以为外面的世界和你居住的肛门一样的国家是一样的啊??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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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用自己的肛门思考吗?现在讨论的是入境体检,检测爱滋以及歧视的问题,你如果要讨论“中外对于医疗机构泄漏病人疾病,病人索要赔偿的问题”可以自行开帖讨论。
请问你申请签证入境之前(居留一年以上)需不需要递交体检报告?
请问你在哪个国家申请PR不需要体检不需要查爱滋?
请问哪个留学生申请签证或者续签(之前体检报告过期)不需要体检?
如果体检是歧视,那么外国人对中国人一样在歧视着,你是不是觉得这很正常?习惯是吧,也不觉得是歧视了。
话说回来,你没有在国外体检,并不说明所有人都不要体检,那只能说明你还没有碰到需要检验的事情。就我个人来讲,五年之内,我本人及家人总共检验过三次,移民生孩子都是需要验血的,验爱滋的。
笑死人了.
请问是哪个国际组织?? 发的哪个文件认为是进步?? WHO ?? FDA ?? NIH ?? 所有的这些组织的文件都上网的,请给出连接??
第二个问题,请问你有没有爱滋病?? 你夫人有没有?? 你小孩有没有?? 你全家老小有没有?? 答不上来不要紧, 请按人头一人200于今晚到XX机关付费抽血. 我们要彻底搞清楚你有没有,在耍你玩要你钞票的同时为了以后不歧视你.当然如果你有爱滋,或者用了我们的针头感染了爱兹,哈哈.你真的以为我们会不歧视你么??
就是个骗钱的法子,能出国的人一般都有几个钱,他们就想让你出点血(这回都不是比喻)。
以为这真是为了什么防爱滋的人都太天真,谁都知道留学生群体是低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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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检查是自愿,免费.别的帖子里写的挺完整的.
有本事像美国人一样,外国人要入关,都做个dna检查,美国人自己不用
不要老是针对自己人,对外国人就像亲爹一样
老外得艾滋病的比例比留学的中国学生高多了,凭什么只查中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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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外国人都是大爷,中国人都是奴隶……
为什么感染率极高的非洲黑鬼不用查?
我大力支持查艾滋,谁都知道现在出去的人是个什么德性,除了实在是没钱的,有几个没在红灯区里混过。现在还满大街泡老外的女人(看看石X那个倒霉的OL),民众的处境真TNND恶劣
只要能不让艾滋病蔓延,就是他M的兽医去查我也支持。
作者:phshxh 回复日期:2007-12-6 10:00:18
这位英雄老虎拍多了,思维还停留在拍虎阶段
自己非要把这个条例的对象等同于留学生,觉得受歧视,还是那句话,非要把自己往那个地方放,不受歧视都不行
真不满好好研究,找出需要改的地方,然后讲出来
看看第八条:凡是出入境的都要主动申报,你可以说这一条不具有操作性,别非得觉得自己受歧视
你也可以质问为什么依据是一年,不是半年,不是两年,可以质问为什么必须在口岸等候检测。没搞清方向就开口
你要认为这个条例是退步那恰恰错了,国际组织估计都认可是进步,因为这个条例重要的目的是取消了爱滋病入境限制,取消艾滋病歧视
至于可操作性才是需要质问和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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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有位明白人了。
请问你在哪个国家申请PR不需要体检不需要查爱滋?
请问哪个留学生申请签证或者续签(之前体检报告过期)不需要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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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用到了PR这个说法,那就说明你居住的国家90%是新加坡.那是没办法的,你既然选择了居住在那个鼻屎大的国家,你只好接受被扎的命运,谁叫你那的人就喜欢到艾滋病感染率超过10%的泰国狂嫖呢?
我告诉你, 美国任何体检项目都没有检查艾滋.任何体检表格对任何背景的人都一样.艾滋病检查是个人选项.为的就是避免艾滋病歧视.
祝你孩子健康.
"国际组织估计都认可是进步,因为这个条例重要的目的是取消了爱滋病入境限制,取消艾滋病歧视."
笑死人了.
请问是哪个国际组织?? 发的哪个文件认为是进步?? WHO ?? FDA ?? NIH ?? 所有的这些组织的文件都上网的,请给出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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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位国际友人来自于美国,可能很久没回国了,我代表个人向你解释一下祖国国情,不一定正确:
首先:祖国这几年思想观念在不断进步,对于艾滋病人是不能歧视的,艾滋病人也有人权嘛,在美国应该也是这样,我们要学习嘛,对吧,所以,新的口岸管理规定在原有的条例上做了修改,取消了爱滋病入境限制,这本身就是一个进步,无需写入任何国际组织文件,当然考虑这个出发点时不能和那个一年联系在一起。但是,祖国的防爱工作也很艰巨的,所以,这不好笑。
其次,随着艾滋病检测技术提高,祖国检查艾滋病检查费用无需200,很多时候会提供免费检测,尽管到美国签证无需提供,相信很多赴美国的朋友签证前都主动自愿进行了体检,这部分人应该是清楚价格。
第三,上面有明白人说了,无需交钱,自愿体检,这一点暂时不清楚,但说明不是那么黑暗的嘛。
第四,在美国不检查,不代表到其他国家,当然指的是发达民主国家不用检查,毕竟,达到美国这种民主的国家只有一家嘛。这也是我们奋斗目标啊。
如果检查出来有艾滋病呢?
怎么办?
不让入境?再赶出去?
虽然说CCTV 新闻联播这几天都是XX领导人跟艾滋病患者拥抱、握手
但普通老百姓呢?
如果你认识得人去检查艾滋病
你跟他见面的时候能踏实?总是别扭得把?
我想大力推行避孕套、医疗器械消毒要比这么个措施更有实际意义吧
"请问你申请签证入境之前(居留一年以上)需不需要递交体检报告?
请问你在哪个国家申请PR不需要体检不需要查爱滋?
请问哪个留学生申请签证或者续签(之前体检报告过期)不需要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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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用到了PR这个说法,那就说明你居住的国家90%是新加坡.那是没办法的,你既然选择了居住在那个鼻屎大的国家,你只好接受被扎的命运,谁叫你那的人就喜欢到艾滋病感染率超过10%的泰国狂嫖呢?
我告诉你, 美国任何体检项目都没有检查艾滋.任何体检表格对任何背景的人都一样.艾滋病检查是个人选项.为的就是避免艾滋病歧视.
祝你孩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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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纠正你一点,PR不是新加坡的说法,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同样有PR的说法。
其次,对于美国来讲,预防艾滋病的重要性早已经家喻户晓,不需要国家强制,人们体检的时候会自觉进行检测。例如,怀孕时候,几乎所有母亲都会检查血液各项指标是否正常,是否有隐形遗传疾病,包括爱滋,这是对婴儿的健康负责。
而在中国,大部分人都认为爱滋离自己距离很远,远远没有达到能自觉检测爱滋的程度。当今中国,爱滋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国家有必要采取一些方法来控制爱滋病的传播。加大力度宣传爱滋病的危害以及预防,研发第二代艾滋病预苗等等,国内的艾滋病患者可以去艾滋病防制中心治疗。实际上,国家控制艾滋病传播的方法是有限的,发布这个管理条例的实际作用也不见得能有多大效果。但不管怎么说,通过对入境人员的血液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机率还是有的,对控制爱滋传播是有积极作用的。但要求绝对的公平,对所有入境人员,不分国籍,不分离境,入境时间的检测这显然是非常不现实,不客观的。如果你说《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只是针对留学生的,只是为赚钱的,那我只有二个字:狭隘。
请不要想当然. 我负责的讲,没你讲的这么简单.
"如果你说《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只是针对留学生的,只是为赚钱的,那我只有二个字:狭隘。".
请告诉我这个规则不是针对留学生,不是为了赚钱. 请你给出证据.证明它还针对其他国外入境人员,收取的费用使用情况能向公众公布.器械用品能100%的保证卫生.如果不能,请收回你的站在道德名义上的咶噪.
我问候你老娘
再积极外外,老子把你的门牙砸了
霸道宋缺
我问候你老娘
再积极外外,老子把你的门牙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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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别激动啊,大家不都是讨论达到共同目标吗,又不想怎么样
这么激动,说出这种话,听说在美国都可以被起诉了,不知是不是真这样。刚在国观看了一篇叫“中国女愤青美国被捕记(转载)”的文章,主人公就是这个样子被搞定了
为什么不去查他们,简直是十足的混蛋!
本想每年回去一次看看久病的母亲的,现在因为你们政府这样做,真心寒!
这样检验有毛用,明摆着是骗钱的,
反正我要拿国籍了,shit,什么时候光复大陆我再恢复中国籍
无耻的抢钱政策。。。。
瞒报,谎报中国艾滋实情是他们。。。。装模作样搞什么检查的也是他们。。。。。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仅高高挂起,还助纣为虐,说一些风凉话;
这不是骗钱的问题,根本就是对留学生极大的侮辱,人格上的侮辱;
出国一年就是高危人群么?
出过一年,就是同性恋,就是卖淫嫖娼,就是吸毒人群么?这群老畜牲在国外花天酒地惯了,用肛门代替脑袋思考,就是这个结果么!!!
我出国前,绝对没有提交过任何艾滋病检查的体检;出国2年半之间,这个国家给的免费体检,也不包含任何艾滋病等血液检查!!!
如果要入国籍,更加不会要你提交艾滋病检疫报告————这是一种极其带有侮辱性质的检查。
可悲,中国人的可悲就体现在这里;
上窜下跳,唯恐天下不乱;唯恐国人收的耻辱不够;
丫的,你能出国?——————你丫的回国,就要你好看;
活该,国家就要侮辱你;
国家就应该歧视你!!
看看这个帖子里,这种不要脸的跳蚤的表演,中国人的劣根性在他们身上必先无疑;
他们比艾滋病更加可怕,他们比政府更加无耻!!!
这个检查是自愿,免费.别的帖子里写的挺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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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太搞笑了吧,自愿、免费?如果真是这样你觉得有人会理他们吗?你是不是以为质检部门都是由活雷锋组成的。
同意诸位网友的意见,希望大家也尽量就事论事地讨论合理的可行的办法。提醒大家对
于必有用心以转移话题的挑衅多加克制。
看来绝大多数的普通(正常)人(我们不是爱滋嫌疑,也不是cascade05口中的“东西
”),对这个《管理办法》是持反对意见的。结合可亲首页的“境外1年回国必须查艾
滋”我们究竟该听谁的?”的专文。本人初步补充小结一下。希望各位网友补充。
一、回顾一些事实-主要基于网上信息搜索:
1. 这个《办法》是基于既往的卫生部、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出入境提交健康证明的通
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保健中心业务工作规范
管理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6]471号)等文件基础上修订得。其核心与其上级单位
国务院颁布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爱滋病防治条例》中关于(中国公民的)自愿
原则相违背。
2. 既往有关口岸实行上述3个文件过程中,不论是已在网上的投诉信,还是参与讨论的
网友都证明了这种强制抽血检查导致了回国的中国公民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冲突和争执的
事例。有的相当激烈。
3.这些冲突和争执被国外游客所见,其国际影响不应用“好”来形容。
4. 国内的医学发展已经证明唾液等无创的非血液检查也可起到艾滋病的临床筛查作用
。但目前各位网友的证明都指证国内口岸的强制检查仍使用抽血检查;受检者也无法选
择非抽血检查的其他方法。还有网上的投诉指出抽血检查地环境简陋,有的只有单子简
单围住,卫生条件无法让人放心。
二、反对理由:
1. 《管理办法》制定合理性和各口岸强制执行的权威性的质疑
根据可亲首页的“境外1年回国必须查艾滋”我们究竟该听谁的?”的专文,“国务院
颁布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爱滋病防治条例》,其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
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因此,“中国公民检测艾滋病必须具备两个前
提:一是自愿;二是免费。任何部门既不能强制,也不能从中收取任何费用。”而作为
国务院下属部门的质检总局所发布《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明显国务院的《条例
》直接发生冲突。
此外,既往发生的有关口岸强制中国公民抽血检查的事件中,如果相关中国公民真的可
以自行选择或口岸或医院进行检查,那么这些口岸工作人员的行为的权威性来自何处?
2. 中国公民的国民性歧视:
a. 文件规定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我查到的文件解释是在来华留学、工作、生活为
目的,在华居留1年以上的外国人)才需进行检查;而中国公民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回
国须在1个月内进行健康体检。外国人在境外生活肯定超过1年以上,为什么外国人只有
目的在华居留1年以上才需检查;而中国公民必须在1个月内检查(此外,对短期回国访
问探亲的中国公民是如何规定;为什么不明确;为什么有的口岸对短期回国的中国公民
也强制检查)。这种不同国籍的国民歧视待遇的科学依据在哪里?(正如有些网友所言
,日本有短期来华访春团,这些人难道不需检查?)
b. 同为中国公民,为什么只有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特定人群才需强制检查;这种同为
中国公民的不同国民歧视待遇的科学依据在哪里?(也正如有些网友所言,中国公民中
也有人短期出境的目的地是国外的红灯区,这些人难道不需检查?还是国家质检局有科
学依据证明中国人在国外感染艾滋病需一年以上?)
3. 检查方法的选择性的自主权:
国内的医学发展已经证明唾液等无创的非血液检查也可起到艾滋病的临床筛查作用。但
目前国内口岸的强制检查仍使用抽血检查。在受试者自己付费的前提下,受检的中国公
民什么时候有自主选择检查方法的自由。
4.强制抽血检查的人文关怀和卫生安全性保障:
鉴于目前国内口岸的强制检查仍使用抽血检查,在受检者长途旅行后身心疲惫、抵抗力
下降的情况下,国内的检测工具的卫生安全性如何保证?这时的强制检查对疲惫的旅客
身体健康有无影响?国家提倡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如何体现?有无具体的、公开的措施以
监督卫生安全性?如果发生艾滋病、肝炎等传染病,如何认定责任?如何赔偿?谁来负
责?怎么负责?
5.检查方法的费用问题
相对于中国国情,艾滋病检查是否比乙肝、丙肝等对国人更具传染性、危险性,这个问
题暂不讨论。按照有关传染病管理法规,这种强制检查应该由谁付费;怎样合理计费是
由谁来决定?有何凭据?
三、目的:
大家同聚在可亲讨论这个问题,单纯的抱怨并不解决问题。大家都是心系祖国的普通公
民,最终的目的是最终能够为了大家的健康、尊严(如果可能的话)解决或者部分解决
这个问题。因此我觉得下面2组方案可供大家参考。
1. 完全解决方案:
a. 废止这个《办法》;
b. 改强制检查为建议检查;
c. 取消不同国籍之间和同为中国公民的不同国民性歧视政策;
2.部分解决方案:
a. 法律明确禁止口岸强制检查权,保障公民选择医院(或特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
权利;
b. 或法律保障公民的选择口岸非血液检查方法的权利,以保障公民基本的健康安全;
c. 或明确以费代检-通过大家讨论,连续多年若干《管理办法》的强制检查的最终目
的,大家都比较明确;明确以费代检将有助于避免激化矛盾,且保障公民基本的健康安
全。
四、如果做:
1. 如果有懂计算机的网友请大力协助,大家发起网上签名;
2. 到使领馆去抗议;
3. 打电话、电报去抗议;
4. 到中国的官员出访的欢迎现场表达大家的心声。
如果大家有补充和更好的建议,请积极讨论。最后,我还是呼吁大家为了自己的子女、
亲属及自身的健康安全,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再次感谢!
1. 《管理办法》制定合理性和各口岸强制执行的权威性的质疑
根据可亲首页的“境外1年回国必须查艾滋”我们究竟该听谁的?”的专文,“国务院
颁布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爱滋病防治条例》,其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
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因此,“中国公民检测艾滋病必须具备两个前
提:一是自愿;二是免费。任何部门既不能强制,也不能从中收取任何费用。”而作为
国务院下属部门的质检总局所发布《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明显国务院的《条例
》直接发生冲突。
此外,既往发生的有关口岸强制中国公民抽血检查的事件中,如果相关中国公民真的可
以自行选择或口岸或医院进行检查,那么这些口岸工作人员的行为的权威性来自何处?
2. 中国公民的国民性歧视:
a. 文件规定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我查到的文件解释是在来华留学、工作、生活为
目的,在华居留1年以上的外国人)才需进行检查;而中国公民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回
国须在1个月内进行健康体检。外国人在境外生活肯定超过1年以上,为什么外国人只有
目的在华居留1年以上才需检查;而中国公民必须在1个月内检查(此外,对短期回国访
问探亲的中国公民是如何规定;为什么不明确;为什么有的口岸对短期回国的中国公民
也强制检查)。这种不同国籍的国民歧视待遇的科学依据在哪里?(正如有些网友所言
,日本有短期来华访春团,这些人难道不需检查?)
b. 同为中国公民,为什么只有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特定人群才需强制检查;这种同为
中国公民的不同国民歧视待遇的科学依据在哪里?(也正如有些网友所言,中国公民中
也有人短期出境的目的地是国外的红灯区,这些人难道不需检查?还是国家质检局有科
学依据证明中国人在国外感染艾滋病需一年以上?)
3. 检查方法的选择性的自主权:
国内的医学发展已经证明唾液等无创的非血液检查也可起到艾滋病的临床筛查作用。但
目前国内口岸的强制检查仍使用抽血检查。在受试者自己付费的前提下,受检的中国公
民什么时候有自主选择检查方法的自由。
4.强制抽血检查的人文关怀和卫生安全性保障:
鉴于目前国内口岸的强制检查仍使用抽血检查,在受检者长途旅行后身心疲惫、抵抗力
下降的情况下,国内的检测工具的卫生安全性如何保证?这时的强制检查对疲惫的旅客
身体健康有无影响?国家提倡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如何体现?有无具体的、公开的措施以
监督卫生安全性?如果发生艾滋病、肝炎等传染病,如何认定责任?如何赔偿?谁来负
责?怎么负责?
5.检查方法的费用问题
相对于中国国情,艾滋病检查是否比乙肝、丙肝等对国人更具传染性、危险性,这个问
题暂不讨论。按照有关传染病管理法规,这种强制检查应该由谁付费;怎样合理计费是
由谁来决定?有何凭据?
都是毕恭毕敬地,俺们普通纳税人雇用他们,给他们发工资,俺们要是摊上什么歧
视,联邦政府敢不给我们撑腰??
再给你们转一篇火上加油:
CCTV《经济半小时》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是让人放心的地方,在那里,你无可选择地把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交给了医生,交给了那些包装得干干净净的医疗器械。在这些器械中,那些用过就被丢弃的一次性注射器应该是最保险的东西,但是,我们的记者在3·15行动中却发现,许多一次性注射器竟然被废物回收,在肮脏的作坊里重新包装,再次被贩卖到医院里。请看《经济半小时》记者周武兵的报道。
在江苏武进焦溪村,一位挑筐的妇女从记者身旁走过。你能想象出这位农妇挑的是什么吗?不是肥料,不是食品,而是给人打针用的一次性输液器的配件:针头和推管。一位老太太告诉问路的记者,他们村家家户户都加工这东西。记者走进一家农户,果然看见主妇正在饭桌旁忙着组装一次性输液器的针头,屋子里四处堆放着一次性输液器的配件。在这样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一次性输液器,质量到底怎么样呢?
江苏江阴月城镇河岸村的一位造假大户夸下海口,他生产的输液器绝对保证质量。他对记者说:“这个货你不要担心,全部是一样的,不一样不要钱,你去检测也检测不出来。我跟你讲,我绝对保证质量,这个你放心。”
记者在江苏南通下原镇看到造假者纸擦一下就算是给医疗器械消毒了,而这些医用导管是直接与人体接触的。
在苏南,这样的家庭作坊式生产随处可见,这样的假冒伪劣产品也比比皆是。在江苏扬州市东部的头桥镇,有6、7家生产一次性麻醉包的企业,市场上五、六十元才能买到的用于人体麻醉手术的一次性麻醉包,在这里七、八块钱就能买到。在经过了一番严格盘查后,记者参观了一家名为“邗江县康复医疗器械厂”的生产现场。
在阴暗的厂房里连最基本的洗手、消毒设施也没有,一口锈迹斑斑的消毒罐也早该“退休”了。这样的生产车间显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10万级空气净化标准。随后记者将该厂生产的一次性麻醉包送到了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是:里面缺少过滤器,所谓的一次性麻醉针根本不是一次性的,而是用过的。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早在2000年9月,就颁布了一次性麻醉包生产的行业标准,新的行业标准从2000年12月 1日起强制执行,但是目前国内许多企业还是在按照过去的标准进行生产。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包良指着一个假麻醉包的包装盒说:“只从从外观的情况来看,里面配的针就不符合现在的行业标准所规范的要求。它用的是金属针基座,行标要求的是塑料基座,就是要限制它一次性使用。因为这种麻醉包不同于注射器,它比注射器对人体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得多。如果没有刚才说到的过滤器,会有好多微粒进入到人体中枢神经,对人的危害是很大的。”
如果把苏南地区的这些家庭作坊与浙江温岭市的路桥区后钟村相比,那这里的生产环境已经算得上是相当不错的了。记者来到浙江温岭后钟村,一个远近闻名的医疗垃圾专业村,半个月前的情形仍然还是这样的:本该被医疗单位当场清理毁形的废旧一次性输液器针筒、针管堆满了家家户户门前的空地,空气恶臭难闻。装着医疗垃圾的麻袋没剪开还好一点,剪开更臭。
在村口,记者看到一辆满载医疗垃圾的货车已经装车出发,还有几辆外地货车正在装运从农户家收购来的一次性输液器针筒、针管。
国家对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有严格的销毁制度,回收处理加工应由专用车送往处理中心。但是,在这一地区,这种非法买卖却非常普遍。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家家户户都加工这种医疗垃圾,他家一天就能做几吨。
在现场一些外地民工打着赤脚坐在浸透血污和药水的针管堆里分捡医疗垃圾,一些村民甚至将孩子放在垃圾堆上任其玩耍。有村民反映说,自从周边几个地区此类现象遭到打击后,这里的生意变得更为红火,一些外地货主闻讯后也纷纷前来购货。谁能知道:这些废弃的医疗器械有多少又重新回到了医院呢?
为了让这些非法物品更容易流入市场,那些造假者居然还要把针头再磨一磨。但对于需要救治的患者来说,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无法辨认或拒绝那些包装完好、看上去干干净净的注射器。那么,谁来为我们的生命把这一关呢?在这种造假害命的行为成为一些地方致富的产业的时候,当地有关部门真的是一无所知吗?
所属特殊专题:3.15保护消费者权益
你自己随便找医生检查,把检查结果给移民局就是了。
当然入美国籍时就不用了。
规定还没有说小孩子要不要抽血,什么狗屁ZF.
对于小鹰号穿越台湾海峡,我不知道在国外媒体者会受到多大程度的震动,可国内媒体居然连个屁都不敢放,我想应该是收到了上级官员的通知,不宜多评论吧。 www.6park.com
在中国,现在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官员不计其数,对老百姓是大呼小叫、横三横四的,官商勾结、官黑勾结,把持一地地方政权,公检法一窝黑,强奸幼女。有 MBA管理情妇,反正什么烂事官员都能摊上,可咋就没哪个官员敢向美国的航母群发一次飙呢?那是一个战斗群通过你的领海台湾海峡,那飞机只要转个向,不要一会儿就能到你内陆,可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就全没声音了呢?不是一直在喊叫,坚决誓死保卫台湾,不是已经能近距离逼近小鹰号了吗,不是400公里火炮演习发发命中吗? www.6park.com
这到底是咋了?除了小粪中国媒体咋就都没声音了呢?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颁布的“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在境外居住一年以上的中国人在入境时必须接受有关艾滋病检查(第九条、第十条)。为什么?制定这一办法的有关人员的思维还停留在过去,连人权的概念都不懂。可以说这是一个恶法。应该立即取消这一法律。
我觉得我们的政府部门对同胞非常的苛刻,有什么事总是拿自己同胞开刀,不懂的如何去爱护同胞,政府不是需要人们爱国吗?如果祖国不爱你,你怎么去爱国呀。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你们在制定法律的时候,难道没有想到这一点吗?过去回国时,中国公民入境专用柜台总是审查速度慢,而且态度不好。为什么?是不是自己的公民好欺负。人家回到自己的国家都会感到亲切,我们的机场入境却非常不友好?在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这一法律严重地伤害了在境外的中国人的心,是违反人权的。应该立即取消这一法律。
国家质检总局你们怎么知道在境外的中国人就和艾滋病有关呢?为何在海外居住一年就要接受检查?根据在哪里?
一个真正的强国应该是民强,而不是行政部门强。一个政强民弱的国家称不上真正的强国。如果每一个政府部门都像质检总局那样,制定恶法来对待自己同胞,你们看中国的强国时代会不会到来?不要把同胞当敌人,当艾滋病者来看待。
彻底肃清贪污腐败才是防治任何疾病的根本,中国艾滋病是怎么产生的,谁给国民交代了?高洁如老师要关心艾滋病人,却被当作监控人员。你们真的是害怕艾滋病吗?这次质检总局和十几年前一样,不是要为民众服务而是想从中捞取些好处吧?在国外检查艾滋病的是免费的,国家质检总局你们能不能免费服务?不要再和自己同胞作对了。
我决定只要这一恶法还在实施的话,那我就一定会控制自己思念祖国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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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提到外国人来华居留的也要提供证明,脑不清们就认为是一视同仁的。 “居留”是什么意思想必他们是看不懂的。
还有人说海关排队是不分国籍的,估计是没有进出过海关了,也就不怪你了。如果你出过国你就知道,你那外国护照在国外出关是要比那本国护照要慢的。 可是在中国却完全相反,海关给外国人出关的口比给国人的多。
还有哪些建议查查好的,请问你去查了吗?别说因为你没有出过国,所以不需要查。 现在中国的艾滋病感染几率比发达国家大多了。 在妓女合法的国家,相信预防措施比中国好的多。
作者:phshxh 回复日期:2007-12-5 20:21:27
作者:guoguo410 回复日期:2007-12-5 19:55:15
原来最歧视中国人的国家就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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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拿外国护照也没用啊,看清了:
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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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指的是长期的居住耶,来华旅游的外国人怎么办,带有爱滋病毒的老外在中国呆一天找一个小姐就有可能将病毒传播出去。为什么要在国外呆够一年的才要检查,去泰国玩几天的中国游客找一个小姐也可能被传上病毒带进国门。
这个政策是猪脑子才想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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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知道定政策的都是猪啊???那些国外拉皮条的喊的“打炮,有发票”的那些人,都没有几个在国外居住一年的~~
这个政策应该把出国考察的公务人员设为首要检查人员~不过他们检查也是公费,平民只能自己掏钱~~
只是让我们怎么相信那毫无道德诚信的某组织拿出的针筒是否安全呢???????????
要知道中国AIDS感染主要途径是通过血液传播啊
该不是强制的吧,国内那针头谁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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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国内那么混乱,谁敢对那个针头放心那? 只有减少回国次数和在国内呆的时间了~~~
作者:温敏敏 回复日期:2007-12-5 10:46:16
我觉得出台这个条例的初衷是好的,虽然这个管理条例的条款不太完善,事实上具体实施上也存在很大问题,但是有也总比没有好吧。如果真给某个人检查出了爱滋,也总比没检查出来好吧。
不能一口吃个胖子,一个完美无缺的条例是需要多次修改的。只会发牢骚是无能的表现,有发牢骚的时间不如把这个《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的修改条例给列出来EMAIL给有关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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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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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傻逼,你找他有事?
这个zf已经很伤人了,不想再被自己的国人伤害!
条例颁发出来就要尽量完美,充满漏洞的条例你公布出来要害死人的!!
不就是要钱吗? 明说好了, 何必还让我们冒着危险去抽血呢?还想挣治疗费吗?
在国外,出来“考察”的公仆见得太多了。 最给中国人丢脸的就是这帮人; 去红灯区最多的也是这帮人; 最受当地商户欢迎的也是这帮人。心疼啊, 人民的钱就这么糟蹋了。这帮人就不用检查,还有没有天理啦????????
就《口岸爱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种族歧视质问李长江
今闻《口岸爱滋病防治管理办法》中关于入境强制抽血的规定,就此请李长江回答以下问题
1) 公民的血液是私有财产,李长江凭什么强行侵犯?谁授权给李某的?
2) 艾滋病为性(和血液,毒品)传播,李长江难道不知?李长江凭什么怀疑侮辱回国人员私德?
3) 退一万步而言,李长江这个白痴凭什么断言艾滋病要一年以上才会感染,一年以下不会感染?
4) 李长江这个白痴凭什么断言入境的外国人都不带艾滋病, 入境中国不会传播艾滋病?
5) 李长江这个白痴当然不敢查外国人啦,因为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强制查外国人的。那么,全世界除了中共的china国,请李长江这个白痴告诉大家全世界有没有一个国家强行查本国人的?
6) 出国人为何要被李某强行检查,他国是否准与入境难道也归李长江这个白痴管?李某难道拿中国人付的工资为外国工作?还是李长江这个白痴认为出国人员像猪肉牙膏一样也要检疫?
7) 李长江这个白痴强行查本国人不敢查外国人,不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是什么?不是racial profiling是什么? 李某公然在向全世界宣布中共的china国人都是艾滋病嫌疑犯。
8) 以后外国可以名正言顺地仅仅针对中共的china国人强行检查?李长江这个白痴可以反对这种歧视吗?
9) 请问李长江是如何收费的?本人 怀疑李长江 有艾滋病,梅毒,淋病,就此强制李长江到本人开的诊所检查如何?李某借此敛财的目的白痴都知道。
写完,只觉得生为中共的china国人真是最大的不幸。中共的china国人真是最劣等最卑贱的人,至少在李长江之类的狗贼眼中是如此可以肆意侮辱鱼肉。
我觉得出台这个条例的初衷是好的,虽然这个管理条例的条款不太完善,事实上具体实施上也存在很大问题,但是有也总比没有好吧。如果真给某个人检查出了爱滋,也总比没检查出来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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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初衷是极其恶毒的种族歧视和racial profiling。根本目的是敛财
问题是不能仅针对国人,不说重点查外国人了,至少也应该做到一视同仁阿,没见过这样的ZF,就算百姓忍得,天理也难忍!
挺好的,这下公款旅游的可以出点血了.
旅游哪有超过一年的阿,尤其公款的。这些公款旅游的人又多了点补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