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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常点评]2008最可笑的笑话~姜岩后续事件-王菲起诉天涯、大旗网_娱乐八卦_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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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八卦』 [灰常点评]2008最可笑的笑话~姜岩后续事件-王菲起诉天涯、大旗网

作者:比窦娥还怨 提交日期:2008-4-2 21:59:00 访问:31156 回复:788
王菲起诉天涯、大旗网
  http://www.dbform.com/html/2008/470.html
    上面的是源地址~
    
    下面我把内容转发过来~
    奉陪到底
    Published by kamus under Feeling
    
    今天去朝阳区亚运村法院领了传票 - 王菲提请民事起诉状,告我个人、大旗网、天涯社区对其名誉侵害。呵呵,人生第一次做被告,更确切地说是人生第一次走进法院大门。
    
    本来是昨天接到法院的电话,我几乎以为那应该是愚人节的玩笑,因为只有愚人才会这么做。。。结果今天下午我没去法院之前,京华时报的记者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接到传票,我才很艰难地相信了原来这是真事儿。。。京华时报问我什么感觉,我说,两个字 - 可笑。记者也笑了。其实,现在想想,可笑还可能有些气愤的成分在内,我应该把感觉改成“可乐”,真的有脑子被门挤了的人存在,我笑到不行。
    
    现在的感觉:
    1. 可乐
    2. 没2了,因为2都被人占了
    3. 奉陪到底,我不怕麻烦,不怕事儿闹大,我还真怕事儿不闹大呢
    
    附“民事起诉状”原文,地址信息我隐去了。
    
    原告:王菲,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无业。(地址隐去)
    委托代理人:张雁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隐去)
    委托代理人:董宇琼,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隐去)
    
    被告一:张乐奕,男,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地址隐去)
    被告二: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隐去)
    被告三: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隐去)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1. 判令三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 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工资损失7.5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6万元;
    3. 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公证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6年2月22日原告与姜岩结婚,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太大等原因,婚后感情不和,尤其是2007年6月原告患病后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2007年10月闹起离婚,2007年12月29日姜岩跳楼自尽。
    自2008年1月10日开始三名被告分别在自己的网站北非的候鸟(域名oriochris.cn)、大旗网(域名daqi.com)、天涯社区(域名tianya.cn)发表、登载了对原告及家人进行侮辱、诽谤的文章,如:称姜岩是被原告“逼死”的;“抵制所有跟逼死结发妻子的贱男人王菲有关的产品”;“无论怎样,我都一定会先狠狠地抽他几记响亮的耳光……在父母的羽翼下苟且的可怜虫”;“因为王家的态度,你迟迟不能下葬”。同时,将原告及家人的姓名、照片、住址以及其他身份证信息、户口本信息和工作单位等全部在被告网上非法披露。
    这些行为给原告及家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极为恶劣而严重的影响;恐吓邮件不断;网上被通缉、追杀;经常遭到围攻、谩骂、威胁;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由于被告的文章严重失实,致使报刊、电视等多家媒体在报道姜岩死亡事件时做出了对原告极不公正的报道……
    所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各自网站以及相关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的损失。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菲(签名)
    2008年3月
    
    开庭日是2008年4月17日上午9点,地点是亚运村法庭,北三环木偶剧院南边,那天是我弟的生日,我说这就当送他的生日礼物了。欢迎大家捧场。
  


作者:murphydu 回复日期:2008-4-2 21:59:57 
 
  纪念那位可怜的从24楼跳下的女孩姜岩
  姜岩-北飞的候鸟: http://orionchris.spaces.live.com
  纪念网站: Http://oriconchris.cn ,
  天涯网站: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094240.shtml
  大旗网站:http://shehui.daqi.com/feature_index_262428_1_index.html

作者:张氏族人 回复日期:2008-4-2 22:02:27 
 
  一定要顶了

作者:妹妹拖着洋娃娃 回复日期:2008-4-2 22:02:52 
 
  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
  
  ==========================================
  
  哦也,好哈皮
  虽然这还不能为他的贱人贱行赎罪于万一

作者:hanio 回复日期:2008-4-2 22:04:53 
 
  顶

作者:我优雅地一笑 回复日期:2008-4-2 22:05:28 
 
  小样,还学会秋后算账了
  

作者:沉重月光 回复日期:2008-4-2 22:07:50 
 
  他还真当自己是窦娥的弟弟,豆芽了啊,好大一盘菜

作者:av老太婆002 回复日期:2008-4-2 22:08:51 
 
  这个这个。。。LZ名字真恰当

作者:什什么 回复日期:2008-4-2 22:09:10 
 
  这下一直被人骂的人要反击了,也好,孰是孰非让法律来判断
  

作者:无所饰饰 回复日期:2008-4-2 22:10:28 
 
  贱人
  
  还有脸告?
  
  怎么不去死

作者:7ye妆 回复日期:2008-4-2 22:10:44 
 
  看到标题抖了三抖。
  
  王菲……
  
  吓一大跳。
  
  这男人取这名……很强。
  
  

作者:儿弯弯 回复日期:2008-4-2 22:10:46 
 
  作者:妹妹拖着洋娃娃 回复日期:2008-4-2 22:02:52 
    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
    
    ==========================================
    
    哦也,好哈皮
    虽然这还不能为他的贱人贱行赎罪于万一
  -----------------------------------------------------
  握手,看到这段话,我挺满意的。

作者:独倚西窗 回复日期:2008-4-2 22:04:52 
 
  人至贱则无敌啊~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如风似幻 回复日期:2008-4-2 22:12:55 
 
  人活脸树活皮,可人要是不要脸了,就成了祸害,遗臭万年,长命百岁。

作者:学校门口的火锅店 回复日期:2008-4-2 22:13:08 
 
  好,好,关注中........

作者:二机部 回复日期:2008-4-2 22:14:29 
 
  关注

作者:hanio 回复日期:2008-4-2 22:14:44 
 
  大家顶

作者:秋天里的草履虫 回复日期:2008-4-2 22:16:33 
 
  这样才小丑,无非拿出来给大家娱乐娱乐罢了。
  
  倒真想看看当天它怎么出洋相呢。
  
  期待,很是期待。
  
  这帖子不能沉啊。
  
  顶顶更健康。

作者:_寒号鸟_ 回复日期:2008-4-2 22:16:55 
 
  这贱男还有脸来起诉。。。。。。。。。。。。

作者:torikimi 回复日期:2008-4-2 22:17:42 
 
  笑,留名

作者:wzcw 回复日期:2008-4-2 22:19:09 
 
  妈的逼,这王菲难道不和小三在一起了?

作者:JumpingBean 回复日期:2008-4-2 22:19:20 
 
  4月17日有时间,去参观一下极品去。hehe 到目前为止,还没见过真的王贱人,这次要好好看看。

作者:michelle_17 回复日期:2008-4-2 22:19:40 
 
  狂汗。。。。
  
  

作者:张氏族人 回复日期:2008-4-2 22:20:12 
 
  顶一下,

作者:看八卦长文化 回复日期:2008-4-2 22:20:56 
 
  红了,彻底红了

作者:魔灵火法 回复日期:2008-4-2 22:20:59 
 
  
  没救了...
  

作者:菩萨赐我个男人吧 回复日期:2008-4-2 22:21:12 
 
  被雷到了.
  这人嫌他丢人还没丢够啊!!
  
  清明了,姜岩JJ,你在那没有烦恼的世界还好吗?想你!

作者:笨笨笨猪猪猪 回复日期:2008-4-2 22:21:26 
 
  
  
  作者:儿弯弯 回复日期:2008-4-2 22:10:46 
    作者:妹妹拖着洋娃娃 回复日期:2008-4-2 22:02:52 
      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
      
      ==========================================
      
      哦也,好哈皮
      虽然这还不能为他的贱人贱行赎罪于万一
    -----------------------------------------------------
    握手,看到这段话,我挺满意的。
  
  
  ---------------------
  
  好像他们虽然失业了,但过的还是很快活很有钱。
  
  怎么回事?难不成有一个3377那样的公公?
  
  
  

作者:拒绝美色 回复日期:2008-4-2 22:21:38 
 
  想知道法院会怎么判

作者:宇宙密码3377108 回复日期:2008-4-2 22:22:58 
 
  北京的JM去瞻仰JP贱男啦!!!!!!!!!!!!!!!!
  
  2008年4月17日上午9点,地点是亚运村法庭,北三环木偶剧院南边

作者:比窦娥还怨 回复日期:2008-4-2 22:23:04 
 
  顶~使劲顶

作者:渐渐蜕变成为八党 回复日期:2008-4-2 22:23:05 
 
  知道这事........得顶一下

作者:妖瞳 回复日期:2008-4-2 22:24:02 
 
  王菲这厮太不要脸了!人道毁灭!

作者:尘绝扁舟 回复日期:2008-4-2 22:24:17 
 
  无耻

作者:菩萨赐我个男人吧 回复日期:2008-4-2 22:24:29 
 
  开庭日是2008年4月17日上午9点,地点是亚运村法庭,北三环木偶剧院南边,那天是我弟的生日,我说这就当送他的生日礼物了。欢迎大家捧场。
  
  
  ------------------------------------------------
  
  大家记住这时间和地点!!
  有空的去看看王菲和他家人丑陋的嘴脸!

作者:月光弯弯 回复日期:2008-4-2 22:24:45 
 
  唉...不帮着他隐瞒他做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儿 还不对了还

作者:murphydu 回复日期:2008-4-2 22:25:48 
 
  顶

作者:呼叫火星基地 回复日期:2008-4-2 22:25:49 
 
  也好,让全国人们都了解了,满足王家的虚荣心~

作者:北镇抚司 回复日期:2008-4-2 22:26:02 
 
  就怕你不出来。很好,这可是你自己曝光的。到时候这对贱人别又说我们爆你们的个人隐私。

作者:heartsounds 回复日期:2008-4-2 22:27:31 
 
  还真有这事,我的天,逼死人了,还有理。就算法院判王菲胜诉,那你还是逼死人了啊。居然还敢出来丢人,就怕大家忘记他啊。服了

作者:香橙排骨 回复日期:2008-4-2 22:27:38 
 
  张雁峰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者:拭剑天 回复日期:2008-4-2 22:27:53 
 
  作者:JumpingBean 回复日期:2008-4-2 22:19:20 
    4月17日有时间,去参观一下极品去。hehe 到目前为止,还没见过真的王贱人,这次要好好看看。
  =========================
  这天我生日耶,好特别的礼物啊!!!

作者:吃饱了还饿吗 回复日期:2008-4-2 22:27:57 
 
  帮顶

作者:超级潜潜潜 回复日期:2008-4-2 22:28:06 
 
   JP的思维方式和正常人真的不同

作者:murphydu 回复日期:2008-4-2 22:28:09 
 
  写的证据都很可笑

作者:双调小令2 回复日期:2008-4-2 22:29:29 
 
  哈哈哈哈哈哈~~~~
  
  笑翻掉了~~~
  
  人啊人,无耻到一定程度后,只能让人仰视啊~~
  
  我也觉得,就怕他不闹大,闹大就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sb男人,太sb了~

作者:durand 回复日期:2008-4-2 22:29:44 
 
  J男,怎么不和小三一起起诉啊

作者:murphydu 回复日期:2008-4-2 22:30:05 
 
  继续顶
  纪念那位可怜的从24楼跳下的女孩姜岩
  姜岩-北飞的候鸟: http://orionchris.spaces.live.com
  纪念网站: Http://oriconchris.cn ,
  天涯网站: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094240.shtml
  大旗网站:http://shehui.daqi.com/feature_index_262428_1_index.html

作者:猪凤琴不是头母猪 回复日期:2008-4-2 22:31:33 
 
  顶啊,都去木偶剧院抽死那个SB王八!!!!

作者:kwkwk 回复日期:2008-4-2 22:32:03 
 
  真是个sb

作者:我就是第三个 回复日期:2008-4-2 22:32:05 
 
  作者:妹妹拖着洋娃娃 回复日期:2008-4-2 22:02:52 
      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
      
      ==========================================
      
      哦也,好哈皮
      虽然这还不能为他的贱人贱行赎罪于万一
    -----------------------------------------------------
    握手,看到这段话,我挺满意的。
  ---------------------------------
  活该

作者:冷落的天空 回复日期:2008-4-2 22:32:23 
 
      1. 判令三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 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工资损失7.5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6万元;
      3. 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公证费用。
  
  ---------------------
  想钱想疯了
  
  
  

作者:老娘是中国第一美 回复日期:2008-4-2 22:32:58 
 
  这贱人还没死啊?

作者:junjun225 回复日期:2008-4-2 22:33:29 
 
  忒不要脸了!

作者:跟党混饭吃 回复日期:2008-4-2 22:33:41 
 
  陕西昌平假老虎.
  山西砖窑真死人.
  欠揍王匪假正经,
  姜岩姐姐真可怜.

作者:代表月亮枪毙你 回复日期:2008-4-2 22:34:00 
 
  媒体们还在等什么?
  看到贱男菲这狗急跳墙的德行,很高兴,哈哈~~
  如果17号没什么安排,一定去瞻仰一下这窝贱人的嘴脸

作者:国家利益_ 回复日期:2008-4-2 22:34:33 
 
  大家下注吧
  
  是这JP淫~~还是天涯、大旗赢~~~
  

作者:猪凤琴不是头母猪 回复日期:2008-4-2 22:35:30 
 
  王八不怕出丑,天涯网友继续顶,直到王八和鳖三全家生不如死

作者:车太贤少放盐 回复日期:2008-4-2 22:37:10 
 
  不顶不行呀
  真搞笑

作者:btzora 回复日期:2008-4-2 22:37:43 
 
  金乌鸦有力候选人...握拳!

作者:murphydu 回复日期:2008-4-2 22:39:20 
 
  2008年度创意奖候选人-王菲

作者:瑟妞 回复日期:2008-4-2 22:40:29 
 
  他是不是觉的自己的名气还不够响,所以想着法来炒啊

作者:火车到处跑 回复日期:2008-4-2 22:40:51 
 
  靠@@!!
  看完只能这样描述我现在的心情!!!
  网友们,让我们坚决顶天涯,顶大棋,顶纪念网站!!!
  北京的网友们记得去拍点实地照片回来,让大家看看这丫的是个什么怪物!!

作者:绯村逍遥 回复日期:2008-4-2 22:42:04 
 
  媒体的筒子们,上吧
  
  王菲东方全家,姜 岩看着你们

作者:szlily20002000 回复日期:2008-4-2 22:42:18 
 
  哈哈哈哈,笑翻了!
  
  王菲这jp贱男充分证明了啥叫“没有最贱,只有更贱!”

作者:好老的米 回复日期:2008-4-2 22:42:23 
 
  今天还想着说去老楼里看看,呵呵,这世界真是幽默。姜岩,来根儿七星。

作者:zhuangaa1 回复日期:2008-4-2 22:43:07 
 
  这贱男是不是生怕大家把他给忘了啊?时不时的出来跳梁.

作者:熊猫和竹子 回复日期:2008-4-2 22:44:23 
 
  在北京的童鞋们,
  去给LZ撑起哈
  
  我在成都。。。去不了
  
  但是。太可恶了。~!
  这种人!!
  
  

作者:超级大大大帅哥 回复日期:2008-4-2 22:45:04 
 
  17号是吧?
  我要有空一定去观赏观赏这个极品
  大家说要不要带上花圈什么的?
  咱们组个天涯观光团吧
  
  买些道具,标语什么的
  

作者:大声呸 回复日期:2008-4-2 22:45:09 
 
  TNND!~贱男还嫌不够出名啊!!!!!!!!

作者:larc4 回复日期:2008-4-2 22:45:27 
 
  小样 工作没了太无聊 又想找天涯网友玩了

作者:myzx1111 回复日期:2008-4-2 22:46:45 
 
  靠
  TMD想钱想疯了
  TY的捐点钱全换成钢蹦儿砸死那个不要脸的SB

作者:一直很静357 回复日期:2008-4-2 22:47:04 
 
  晕!!~

作者:扑你个街改名甘难 回复日期:2008-4-2 22:47:44 
 
  艳照门再传出爆炸性新图,主角MAGGIC Q吹箫超清淅大图
  http://blog.sina.com.cn/baidubetping

作者:秋天里的草履虫 回复日期:2008-4-2 22:48:26 
 
  接着顶~
  
  顶顶更健康。

作者:投影的鱼 回复日期:2008-4-2 22:48:29 
 
  人至贱则无敌~~~
  
  他也不怕姜岩回来带他一起切那边~~~~~~

作者:鬼桐桐 回复日期:2008-4-2 22:48:34 
 
  真是贱人中的VIP啊!!!!贱的令人发指!!!

作者:好老的米 回复日期:2008-4-2 22:49:00 
 
  人家搞不好压根儿就不出庭呢?

作者:jenneycloud 回复日期:2008-4-2 22:49:06 
 
  我也去,,,,我记住日子了,,,,

作者:北镇抚司 回复日期:2008-4-2 22:49:30 
 
  
  作者:超级大大大帅哥 回复日期:2008-4-2 22:45:04 
  
    17号是吧?
    我要有空一定去观赏观赏这个极品
    大家说要不要带上花圈什么的?
    咱们组个天涯观光团吧
    
    买些道具,标语什么的
  -----------------------------------------------------
  同学,法庭是不让打标语,喊口号的,所以真准备的话就在法庭外面。

作者:murphydu 回复日期:2008-4-2 22:49:33 
 
  2008年感动中国白痴奖被内定颁发给王菲了

作者:菩萨赐我个男人吧 回复日期:2008-4-2 22:49:37 
 
  今天去朝阳区亚运村法院领了传票 - 王菲提请民事起诉状,告我个人、大旗网、天涯社区对其名誉侵害。呵呵,人生第一次做被告,更确切地说是人生第一次走进法院大门。
  
  本来是昨天接到法院的电话,我几乎以为那应该是愚人节的玩笑,因为只有愚人才会这么做。。。结果今天下午我没去法院之前,京华时报的记者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接到传票,我才很艰难地相信了原来这是真事儿。。。京华时报问我什么感觉,我说,两个字 - 可笑。记者也笑了。其实,现在想想,可笑还可能有些气愤的成分在内,我应该把感觉改成“可乐”,真的有脑子被门挤了的人存在,我笑到不行。
  
  现在的感觉:
  1. 可乐
  2. 没2了,因为2都被人占了
  3. 奉陪到底,我不怕麻烦,不怕事儿闹大,我还真怕事儿不闹大呢
  
  
  转~转~转~转~转~转滴.

作者:我要评论 回复日期:2008-4-2 22:50:11 
 
  支持!早该有勇者出来直面暴民了!

作者:dandan684 回复日期:2008-4-2 22:51:03 
 
  若若的问一句:法庭是对外开放的么?
  

作者:超级大大大帅哥 回复日期:2008-4-2 22:51:49 
 
  作者:北镇抚司 回复日期:2008-4-2 22:49:30 
    
    作者:超级大大大帅哥 回复日期:2008-4-2 22:45:04 
    
      17号是吧?
      我要有空一定去观赏观赏这个极品
      大家说要不要带上花圈什么的?
      咱们组个天涯观光团吧
      
      买些道具,标语什么的
    -----------------------------------------------------
    同学,法庭是不让打标语,喊口号的,所以真准备的话就在法庭外面。
   ------------------------------------------------------------
  
  就是在法庭外啊
  呵呵送他几个鲜花圈
  
  

作者:Tracy1024 回复日期:2008-4-2 22:52:01 
 
  他居然还有脸出来,王菲这头男猪,大家一起来BS他
  
  我希望他和他那可爱的小天屎一起失业到永远!!!!!!!!!!!!!!!!!
  
  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男人存在在世上,贱到抽他一百个耳光都不解恨的男人
  
  

作者:二丁目1982 回复日期:2008-4-2 22:53:36 
 
  作者:儿弯弯 回复日期:2008-4-2 22:10:46 
    作者:妹妹拖着洋娃娃 回复日期:2008-4-2 22:02:52 
      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
      
      ==========================================
      
      哦也,好哈皮
      虽然这还不能为他的贱人贱行赎罪于万一
    -----------------------------------------------------
    握手,看到这段话,我挺满意的。
  ~~~~~
  嗯,我心里也很舒坦

作者:高级洋葱屁 回复日期:2008-4-2 22:47:28 
 
  无耻贱男~~~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jianjianlm 回复日期:2008-4-2 22:54:42 
 
  贱,左“贝”右“戋”
  “贝”乃钱财
  “戋”即“小”之意
  说文解字
  即,一弟弟极小之贪财男淫

作者:菊刺 回复日期:2008-4-2 22:55:09 
 
  小张发福前很帅啊。
  当初怎么就和岩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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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ne1982lee 回复日期:2008-4-2 22:56:52 
 
  果然人至贱则无敌啊

作者:murphydu 回复日期:2008-4-2 22:56:53 
 
  你说这个和主题有什么关系?

作者:这个世界真变态 回复日期:2008-4-2 22:58:49 
 
  这年月象他这样不要脸的也不多啊
  
  
  
  
  

作者:SH小女人 回复日期:2008-4-2 23:00:39 
 
  被这名字骗进来的,不过这男的真不要脸

作者:北镇抚司 回复日期:2008-4-2 23:01:32 
 
  
  作者:dandan684 回复日期:2008-4-2 22:51:03 
  
    若若的问一句:法庭是对外开放的么?
  -------------------------------------------------------
  是的是的,对外开放,所以有同学想去旁听,那天带上身份证开庭前换张旁听证进去就可以了,出来再换回自己身份证。

作者:33年轻貌美 回复日期:2008-4-2 23:02:39 
 
  真无耻啊,还嫌自己不够出名哪,3377要不要出来也告一下?
  真无耻啊,还嫌自己不够出名哪,3377要不要出来也告一下?
  真无耻啊,还嫌自己不够出名哪,3377要不要出来也告一下?
  真无耻啊,还嫌自己不够出名哪,3377要不要出来也告一下?
  真无耻啊,还嫌自己不够出名哪,3377要不要出来也告一下?
  真无耻啊,还嫌自己不够出名哪,3377要不要出来也告一下?

作者:限量抽风 回复日期:2008-4-2 23:05:58 
 
  作者:北镇抚司 回复日期:2008-4-2 22:49:30 
    
    作者:超级大大大帅哥 回复日期:2008-4-2 22:45:04 
    
      17号是吧?
      我要有空一定去观赏观赏这个极品
      大家说要不要带上花圈什么的?
      咱们组个天涯观光团吧
      
      买些道具,标语什么的
    -----------------------------------------------------
    同学,法庭是不让打标语,喊口号的,所以真准备的话就在法庭外面。
  ----------------
  准备点儿番茄?

作者:over_it 回复日期:2008-4-2 23:05:59 
 
  
   他是不是想红?丫比SZD还不要脸~

作者:murphydu 回复日期:2008-4-2 23:09:38 
 
  纪念那位可怜的从24楼跳下的女孩姜岩
  姜岩-北飞的候鸟: http://orionchris.spaces.live.com
  纪念网站: Http://oriconchris.cn ,
  天涯网站: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094240.shtml
  大旗网站:http://shehui.daqi.com/feature_index_262428_1_index.html

作者:枫林婉_ 回复日期:2008-4-2 23:11:15 
 
  人要脸树要皮
  
  这种没脸没皮
  
  逼死老婆还倒打一耙的
  
  是个什么物种啊~~~

作者:西瓜米 回复日期:2008-4-2 23:12:16 
 
  他还敢起诉 我还嫌他死得不够惨的

作者:他们都说你花痴了 回复日期:2008-4-2 23:19:05 
 
  jp天天有
  
  功力日日长

作者:yurico 回复日期:2008-4-2 23:16:47 
 
  这丫脑袋被东方B夹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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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ndan684 回复日期:2008-4-2 23:24:04 
 
  作者:dandan684 回复日期:2008-4-2 22:51:03 
    
      若若的问一句:法庭是对外开放的么?
    -------------------------------------------------------
    是的是的,对外开放,所以有同学想去旁听,那天带上身份证开庭前换张旁听证进去就可以了,出来再换回自己身份证。
  ---------------------------
  那倒要去看看那只银剑男
  ……

作者:笨笨的明明 回复日期:2008-4-2 23:24:24 
 
  被王菲气得抖得不行了!
  
  结发妻子跳楼以后你可曾去见过她一眼?她在太平间等待你的签名安葬的日子里,你可曾感受到你对她的残忍?她的墓碑上写的什么内容你可曾知道?
  
  你可曾去慰问过她的年迈父母一次?你可曾担心过他们孤寂的晚年?
  
  结发妻子的生命可曾对你的背叛有一丝的震撼!有一丝的反省?
  
  丢了工作你不认为这是你应受到的一点惩罚吗?在姜岩的生命面前你认为这更重要吗?
  
  你认为你被激起公愤全是由于网站的报道吗?不是你的道德问题吗?
  
  你认为你赢了后可以洗脱背叛的罪名吗?可以讨回工作了吗?你真的认为岩的死与你没有一点关系吗?
  
  醒醒吧!那个与你同床共枕几年的人已经不在了啊!
  
  可怜的姜岩也许死真的对你是种解脱,此情此景你还能活下去吗?
  
  

作者:蚂蚁扭秧歌 回复日期:2008-4-2 23:20:44 
 
  号召北京的xdjm都去听审,一人一口唾沫淹死这狗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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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_sophie 回复日期:2008-4-2 23:27:54 
 
  王菲这狗果然改不了吃屎的本性!
  姜家应该提起反诉!大活人都被逼死了!
  不能饶了王菲东方这对奸夫淫妇!

作者:戴面纱的猫 回复日期:2008-4-2 23:35:52 
 
  顶!真是贱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北京的童靴们,一定要多支持。
  贱人赢了,岂不是挑战中国人民的道德地线!

作者:0828 回复日期:2008-4-2 23:38:28 
 
  874 Y

作者:汤芍药 回复日期:2008-4-2 23:41:50 
 
  顶他个鸡屁股的.

作者:南小蛮 回复日期:2008-4-2 23:36:50 
 
  我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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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ishiyangmeigui 回复日期:2008-4-2 23:43:28 
 
  最多就删个帖子。
  被删之前记得保存留个纪念哦。

作者:四月尾 回复日期:2008-4-2 23:45:39 
 
  我要在北京真想去旁听,在法院门前给他一个臭鸡蛋

作者:黑木木鱼 回复日期:2008-4-2 23:48:16 
 
  作者:拭剑天 回复日期:2008-4-2 22:27:53 
    作者:JumpingBean 回复日期:2008-4-2 22:19:20 
      4月17日有时间,去参观一下极品去。hehe 到目前为止,还没见过真的王贱人,这次要好好看看。
    =========================
    这天我生日耶,好特别的礼物啊!!!
  
  -------------------------------------------
  这天也是我LG生日捏。大家组团去参观JP吧……这男人可以去死了……

作者:夏夏舞 回复日期:2008-4-2 23:48:27 
 
  人贱则无敌!!!!

作者:吃蛋糕的猫 回复日期:2008-4-2 23:48:43 
 
  还好今天是4月2日...
  
  这厮还觉得自己不够红...挑战自己脸皮的厚度...

作者:LORC 回复日期:2008-4-2 23:48:45 
 
  人至贱则无敌
  支持此贱男去和泡菜PK谁是世界第一贱

作者:无辜的小马甲1 回复日期:2008-4-2 23:49:02 
 
  因为饭碗丢了所以要开始索赔养活自己了么

作者:weiweiwuwei 回复日期:2008-4-2 23:51:19 
 
  为什么要叫王菲啊 不要玷污我家菲菲啊!!!
  NND!害我以为是天后王菲……

作者:失败是成功的亲娘 回复日期:2008-4-2 23:52:09 
 
  人渣

作者:波姬小猪 回复日期:2008-4-2 23:52:50 
 
  比3377要搞得大哦,看看后续怎样!

作者:pallas6v 回复日期:2008-4-2 23:53:04 
 
  王菲到这个份上还想炒作啊
  不要脸真是到达了一个境界啊~~~

作者:那天的权利 回复日期:2008-4-2 23:53:30 
 
  人渣中的人渣
  

作者:蛋黄酱星人 回复日期:2008-4-2 23:53:55 
 
  人不要脸 天下无敌
  让白云她妈把他带走

作者:叶柄下列 回复日期:2008-4-2 23:54:58 
 
  留名纪念,在北京的同志们一定要记得传点照片视频让我瞻仰下08年第一贱男的尊容啊!俺活那么大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果然JP的脑袋构造和正常人是不一样的么?

作者:傻不楞冬的小兔子 回复日期:2008-4-2 23:50:25 
 
  敢情他家还嫌不够出名 非得叫全世界认识他们这家贱人 支持所有正义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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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L_LOVE 回复日期:2008-4-2 23:50:55 
 
  这JP男抬个头臭氧都得破洞。 北京的JMS有时间一定得去膜拜膜拜,千年难遇啊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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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混故我在111 回复日期:2008-4-2 23:58:30 
 
  在北京的XDJM,建个群组个团去啊~~~还有新闻界的朋友,这个大好时光啊~~

作者:日向浅香 回复日期:2008-4-2 23:59:48 
 
  不行了
  不能忍了
  
  一定要顶一下了~~~
  

作者:雷暴暴 回复日期:2008-4-3 0:03:16 
 
  网友太坏了,菲哥顶住啊!强烈建议你上哪特有名的地儿自焚!
  

作者:溢佳颐佳 回复日期:2008-4-3 0:03:38 
 
  可惜离得太远,无缘直面贱人
  
  期待筒子们届时能进行现场直播
  
  及时送上相关信息及图片
  
  

作者:被你雷到鸟 回复日期:2008-4-3 0:07:07 
 
  人至贱则无敌!!!
  
  北京的筒子们 期待你们带来的惊喜

作者:呐街 回复日期:2008-4-3 0:08:36 
 
  记得转播那嘴脸

作者:小张公子 回复日期:2008-4-3 0:08:45 
 
  还嫌弃臭名不够远扬啊??
  什么样的SB父母才下能出这种崽来呢??
  
  

作者:ray19820522 回复日期:2008-4-3 0:12:23 
 
  晕,不了解这事,还以为是菲姐呢

作者:寻梦草chen 回复日期:2008-4-3 0:15:46 
 
  怎么会有这么JP的贱男...老子无语了
  
  TMD不会还胜诉吧~~~

作者:sukipp 回复日期:2008-4-3 0:17:41 
 
  
  
  作者:北镇抚司 回复日期:2008-4-2 22:49:30 
    
    作者:超级大大大帅哥 回复日期:2008-4-2 22:45:04 
    
      17号是吧?
      我要有空一定去观赏观赏这个极品
      大家说要不要带上花圈什么的?
      咱们组个天涯观光团吧
      
      买些道具,标语什么的
    -----------------------------------------------------
    同学,法庭是不让打标语,喊口号的,所以真准备的话就在法庭外面。
  
  
  强烈支持组织天涯观光团!!!
  

作者:小白兔要骨感 回复日期:2008-4-3 0:20:06 
 
  木偶剧院我知道。。我要去。。
  
  想问下,法院方面让进去吗,会不会只让在庭外呆着啊?

作者:紫樱田 回复日期:2008-4-3 0:21:13 
 
  这个贱人真是受虐成癖啊!本来因为艳照门,大家都要把他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里了,可贱人非要跳出来吵吵自己活得好好的,非要做出一副不被网民虐死不罢休的地步,还非要调准在这个平静期挑事儿,丫这次不想活了

作者:田清贵 回复日期:2008-4-3 0:21:49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贱

作者:晴天小猪_秀树 回复日期:2008-4-3 0:22:19 
 
  期待大家那天的胜利成果
  
  XDJMS那天可要上图啊,看贱人怎么死的
  
  
  
  

作者:一袭青衣 回复日期:2008-4-3 0:25:05 
 
   真受不了,这WF怎么还没死?
  
   他也真够笨的,还是想钱想疯了,不知道等风波慢慢过去,还要告,告他个死人头啊
  
  

作者:头顶蝴蝶结 回复日期:2008-4-3 0:26:10 
 
  顶

作者:暴牙小小兔 回复日期:2008-4-3 0:21:40 
 
  不亏是学广告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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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袭青衣 回复日期:2008-4-3 0:30:13 
 
   在北京就好了,去听听怎么个审法。顺便带筐臭鸡蛋去扔

作者:惭无倾城色 回复日期:2008-4-3 0:30:43 
 
   WF怕我们天涯8民太寂寞了。我真的佩服死他了
   他太油菜花了。

作者:左手菜花右手麻花 回复日期:2008-4-3 0:30:55 
 
  有相机的带相机有dv的带dv
  有转播车的开转播车哈
  
  我们也来个特别节目。天涯法制报道
  揭露恶人嘴脸,最好来个深度分析什么的
  我们不在北京的也好依靠现代科技感受一下伟大首都的法庭是怎么开庭的

作者:诛三小队长 回复日期:2008-4-3 0:31:37 
 
  
  这贱男看事情淡下去了,他寂寞了
  现在自己跳出来炒作自己了
  
  NB阿~~~~为了出名也只好这么干了!

作者:惭无倾城色 回复日期:2008-4-3 0:31:46 
 
   北京人民有福拉,这个王菲是活的哎。记得到时候,留影纪念啊。

作者:维他命都不止一个 回复日期:2008-4-3 0:33:34 
 
  哎,王菲真的有点幼稚,当初如果处理的得当事情不会闹到这个地步,人都死了,还来争什么?最好奇的是他和那个女的还在一起吗?

作者:一袭青衣 回复日期:2008-4-3 0:34:46 
 
   我实在是好奇,WF是不是搜集了天涯所有骂他的ID,打算在法庭上宣读?

作者:wooddoo 回复日期:2008-4-3 0:40:22 
 
  這個男人是極品菲黑

作者:最烦公主病 回复日期:2008-4-3 0:41:22 
 
  
  丫居然自己又蹦出来找抽了
  
  不抽死丫的怎么对得起他呢||
  
  可惜我在上海...不然一定带上臭鸡蛋去给丫助兴
  
  
  

作者:朝三暮七 回复日期:2008-4-3 0:41:54 
 
  姜岩的姐姐回头再看自己是不是当了一次东郭先生?

作者:朝三暮七 回复日期:2008-4-3 0:44:55 
 
  锤地,大旗兴奋,又出名了;天涯无所谓,更红了。这下律师又有票子进账了

作者:惭无倾城色 回复日期:2008-4-3 0:48:31 
 
  作者:wooddoo 回复日期:2008-4-3 0:40:22 
    這個男人是極品菲黑
  =======================
  这位童鞋,是不是把此王菲,看成彼王菲拉

作者:一袭青衣 回复日期:2008-4-3 0:50:39 
 
   这个WF贱人!!!!
  
   北京的铜子记得每人戴筐臭鸡蛋去砸他。
  
  

作者:容胡 回复日期:2008-4-3 0:51:39 
 
  不在北京。。。
  等待。。。

作者:shahalu 回复日期:2008-4-3 0:58:17 
 
  17号,等

作者:秋千月 回复日期:2008-4-3 0:58:54 
 
  这家伙还活着?

作者:coco831120 回复日期:2008-4-3 1:05:41 
 
  我的心在等待永远在等待啊
  这JP怎么还不去死..
  可惜我不在北京啊..
  可惜啊~~(摇头..)
  等17号北京铜子的消息

作者:妹妹背着洋娃娃 回复日期:2008-4-3 1:09:42 
 
  piao

作者:芥麽咪子 回复日期:2008-4-3 1:10:04 
 
  开庭日是2008年4月17日上午9点,地点是亚运村法庭,北三环木偶剧院南边,那天是我弟的生日,我说这就当送他的生日礼物了。欢迎大家捧场。
  =============================
  我家原来就住那个法院对面的楼。。。。

作者:flywithkitty 回复日期:2008-4-3 1:13:16 
 
  姜岩家是不是可以告王菲婚内通奸啊?
  
  证据很确凿嘛!
  
  姜岩家是不是可以告王菲婚内通奸啊?
  
  姜岩家是不是可以告王菲婚内通奸啊?
  
  姜岩家是不是可以告王菲婚内通奸啊?
  
  姜岩家是不是可以告王菲婚内通奸啊?

作者:天使宝宝有翅膀 回复日期:2008-4-3 1:11:40 
 
  在北京的各位记得实况转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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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800914 回复日期:2008-4-3 1:22:54 
 
  那男人已经都重婚了

作者:Bouvier 回复日期:2008-4-3 1:23:57 
 
  作者:妹妹背着洋娃娃 回复日期:2008-4-3 1:09:42 
    piao
  
  ------------------------------------------------
  田七
  
  真tm想抽丝贱男

作者:又重复又重复 回复日期:2008-4-3 1:25:09 
 
  JP怕天涯人民没戏看了
  故意的

作者:一袭青衣 回复日期:2008-4-3 1:28:00 
 
   还要等半个月啊~~~~~~~~~~~~~~~~~~~~

作者:渐渐蜕变成为八党 回复日期:2008-4-3 1:37:34 
 
  姜岩死拉.......米人养活他和小三拉
  
  这个鸟人缺钱花为什么不能自己赚?他还好意思起诉...........如果法律判他赢.......我彻底对国家司法制度失望

作者:邋遢妞 回复日期:2008-4-3 1:40:27 
 
  额滴神,世界上还有这么贱的人存在!!!!!

作者:娃娃头雪糕 回复日期:2008-4-3 4:18:20 
 
   等待北京的网友现场报道!
  
  
   一个王菲,一个孙释颜,都是畜生!

作者:mmmm111111 回复日期:2008-4-3 4:48:29 
 
  piao

作者:mmmm111111 回复日期:2008-4-3 4:49:30 
 
  真tm想抽死贱男
  

作者:小乌的樱桃圣代 回复日期:2008-4-3 4:54:10 
 
  事实和理由:
      2006年2月22日被告与姜岩结婚,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太大等原因,婚后感情不和,尤其是2007年6月原告患病后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2007年10月闹起离婚,2007年12月29日姜岩跳楼自尽。
  =========================================================
  为什么是“被告”与姜岩结婚?不是原告吗?患病的是?搞糊涂了,不是十分清楚这事,看了半天不知道怎么理解

作者:花样 回复日期:2008-4-3 4:57:13 
 
  我相信贱男一定会有报应的。临死还要去讹钱,真是不要脸的贱人,怎么不去死?还要叫王菲,污辱了一个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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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narina 回复日期:2008-4-3 5:09:25 
 
  鸡冻的来顶一下,
  能转贴区时尚么?

作者:西西里的无聊传说 回复日期:2008-4-3 5:28:57 
 
  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
  ------------------------------
  
  忽然之间,觉得心满意足,总算一切没有白费~
  
  举头三尺有神明,王菲贱人,你晚上睡觉还敢关灯么?
  
  
  

作者:everpet 回复日期:2008-4-3 6:22:17 
 
  可惜不在北京了。怀念去远洋和武圣里的日子。很想一睹王菲的风采,不知道那天他是否还敢出面。

作者:tinarina 回复日期:2008-4-3 6:47:48 
 
  再来顶下

作者:林间月影 回复日期:2008-4-3 7:18:04 
 
  人不要脸真的天下无敌啊
  贱中JP!
  可惜不在北京
  真TND想飞他一筐臭鸡蛋!!!!!!
  

作者:你好靓 回复日期:2008-4-3 7:25:55 
 
  天涯观光团出动!

作者:秋天里的草履虫 回复日期:2008-4-3 7:36:51 
 
  顶,一定要顶住。
  
  顶顶更健康。

作者:乌云也温暖 回复日期:2008-4-3 7:45:00 
 
  墙裂要求直播。。。

作者:比窦娥还怨 回复日期:2008-4-3 7:45:55 
 
  王菲起诉天涯、大旗网
    http://www.dbform.com/html/2008/470.html
    上面的是源地址~
    
    下面我把内容转发过来~
    奉陪到底
    Published by kamus under Feeling
    
    今天去朝阳区亚运村法院领了传票 - 王菲提请民事起诉状,告我个人、大旗网、天涯社区对其名誉侵害。呵呵,人生第一次做被告,更确切地说是人生第一次走进法院大门。
    
    本来是昨天接到法院的电话,我几乎以为那应该是愚人节的玩笑,因为只有愚人才会这么做。。。结果今天下午我没去法院之前,京华时报的记者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接到传票,我才很艰难地相信了原来这是真事儿。。。京华时报问我什么感觉,我说,两个字 - 可笑。记者也笑了。其实,现在想想,可笑还可能有些气愤的成分在内,我应该把感觉改成“可乐”,真的有脑子被门挤了的人存在,我笑到不行。
    
    现在的感觉:
    1. 可乐
    2. 没2了,因为2都被人占了
    3. 奉陪到底,我不怕麻烦,不怕事儿闹大,我还真怕事儿不闹大呢
    
    附“民事起诉状”原文,地址信息我隐去了。
    
    原告:王菲,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无业。(地址隐去)
    委托代理人:张雁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隐去)
    委托代理人:董宇琼,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隐去)
    
    被告一:张乐奕,男,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地址隐去)
    被告二: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隐去)
    被告三: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隐去)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1. 判令三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 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工资损失7.5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6万元;
    3. 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公证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6年2月22日原告与姜岩结婚,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太大等原因,婚后感情不和,尤其是2007年6月原告患病后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2007年10月闹起离婚,2007年12月29日姜岩跳楼自尽。
    自2008年1月10日开始三名被告分别在自己的网站北非的候鸟(域名oriochris.cn)、大旗网(域名daqi.com)、天涯社区(域名tianya.cn)发表、登载了对原告及家人进行侮辱、诽谤的文章,如:称姜岩是被原告“逼死”的;“抵制所有跟逼死结发妻子的贱男人王菲有关的产品”;“无论怎样,我都一定会先狠狠地抽他几记响亮的耳光……在父母的羽翼下苟且的可怜虫”;“因为王家的态度,你迟迟不能下葬”。同时,将原告及家人的姓名、照片、住址以及其他身份证信息、户口本信息和工作单位等全部在被告网上非法披露。
    这些行为给原告及家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极为恶劣而严重的影响;恐吓邮件不断;网上被通缉、追杀;经常遭到围攻、谩骂、威胁;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由于被告的文章严重失实,致使报刊、电视等多家媒体在报道姜岩死亡事件时做出了对原告极不公正的报道……
    所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各自网站以及相关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的损失。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菲(签名)
    2008年3月
    
    开庭日是2008年4月17日上午9点,地点是亚运村法庭,北三环木偶剧院南边,那天是我弟的生日,我说这就当送他的生日礼物了。欢迎大家捧场。
  

作者:jech911 回复日期:2008-4-3 7:46:22 
 
  怎么不去死, 贱人啊!
  
  
  
  

作者:不做风四娘 回复日期:2008-4-3 7:50:50 
 
  简直笑翻了……
  看看我们教育改革成功的结果吧,就教育出了这样的……
  简直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反映了……因为这已经超出正常人的理解范围了……
  
  自己做了无耻的事被人议论下就要起诉那些议论的人……你当你GCD啊?
  
  氧化钙,要在我们这街头,我宁可丢形象地狠狠“呸”一口,掏出十块给带红袖箍的老头老太太,还得说一句“不用找了”。

作者:秋天里的草履虫 回复日期:2008-4-3 7:53:07 
 
  一定要一直顶~
  
  顶到这个官司打完~
  
  顶顶更健康哈。
  
  嘿嘿。

作者:裴子飞 回复日期:2008-4-3 8:03:07 
 
  大家放心
  到时候我一定带相机去
  
  17号不是星期六
  我请假倒休也要去!!!
  
  八卦女王深深感谢WF贱人...
  
  

作者:比窦娥还怨 回复日期:2008-4-3 8:10:52 
 
  作者:秋天里的草履虫 回复日期:2008-4-3 7:53:07 
    一定要一直顶~
    
    顶到这个官司打完~
    
    顶顶更健康哈。
    
    嘿嘿。
  
  ——————————————————————————————
  顶顶更健康~~

作者:cavs123 回复日期:2008-4-3 8:11:18 
 
  我擦!

作者:简易小马甲 回复日期:2008-4-3 8:13:58 
 
  坐看此王菲的现世报

作者:jiangself 回复日期:2008-4-3 8:14:14 
 
  王菲你祖宗,MB的,你这对得起死去的岩岩不,你是不是以为时间过去了3个月了就不怕了,事情就消停了。
  王菲,请问你:你在和小3睡觉的时候,可能想过岩岩的阴魂就在你身边缠着你啊,有没有做噩梦啊,希望别做,但仅是希望而已,你还想起诉我们讲争议的天涯,你怎么不起诉我们广大的网友啊?看你到法庭上怎么去辩解。王菲啊,王菲啊。哎!!!!!!!!男人中的败类,姐弟恋中的败类。你要是死了对得起谁,你要是不受折磨对不起谁?谁都对不起。

作者:警察杀人 回复日期:2008-4-3 8:14:51 
 
  律师丧尽天良!
  什么案子不好接,接屎人的案子!

作者:IceEidolon 回复日期:2008-4-3 8:19:35 
 
  貌似还有某律师也想跟着出一回名?

作者:浮尘小晚 回复日期:2008-4-3 8:21:12 
 
  组织一下,大家一起去啊!!!我拉我朋友们一起带相机去!哈哈哈哈~~~~~~

作者:就爱酷哥和型男 回复日期:2008-4-3 8:23:26 
 
  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好想去北京

作者:jiangself 回复日期:2008-4-3 8:23:58 
 
  王菲你祖宗,MB的,你这对得起死去的岩岩不,你是不是以为时间过去了3个月了就不怕了,事情就消停了。
  王菲,请问你:你在和小3睡觉的时候,可能想过岩岩的阴魂就在你身边缠着你啊,有没有做噩梦啊,希望别做,但仅是希望而已,你还想起诉我们讲争议的天涯,你怎么不起诉我们广大的网友啊?看你到法庭上怎么去辩解。王菲啊,王菲啊。哎!!!!!!!!男人中的败类,姐弟恋中的败类。你要是死了对得起谁,你要是不受折磨对不起谁?谁都对不起

作者:yafengaili 回复日期:2008-4-3 8:27:28 
 
  吐口水淹死贱人

作者:yafengaili 回复日期:2008-4-3 8:29:11 
 
  吐口水淹死他,贱到极致了

作者:遛哒遛哒 回复日期:2008-4-3 8:30:28 
 
  远程支持!!

作者:知花 回复日期:2008-4-3 8:35:30 
 
  这些行为给原告及家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极为恶劣而严重的影响;恐吓邮件不断;网上被通缉、追杀;经常遭到围攻、谩骂、威胁;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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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些我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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