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城管檄
国朝城管,乃恶衙之首,国之大蠹也。其秽声远播世界,其罪恶罄竹难书。
其始也,国朝中兴之初;其壮也,城市肥肿之际;其恶也,贫弱求生之时。论其制,律法之内无所授,法外之域起衙司;论其伍,青皮无赖结其帮,酷吏残刻领其队。论其酬,公帑税金养其众,劫夺民财肥其私。论其兵,褐衣大帽壮其势,狼牙镣铐助其威。论其行,哀哀之民夺其口,嗷嗷之辈断其炊。以是观之,城管之罪有三:
一国之内,无论大都小邑,此辈结队横行。动则呼啸指斥,立则狼蹲豺伏。无论老弱男女,群殴见血则快意;任尔贩夫走卒,追打跪地迫罚金。大庭广众,效鬼子三光之策,天朝盛世,纵匪类过犹不及。其罪一。
中兴迩来,匠作之工失其岗,耕作之农失其地,城市肥膏浓酒,乡村凋弊羸弱。游民聚市以逃生,贫贱里巷求苟活。煌煌大都,非无此辈立锥之地;惺惺相惜,百姓原有互助之德。城管出,立锥之地绝,互助之愿灭。其罪二。
城管之矛,专戮贫弱之身;城管之功,屡积民怨之愤。春秋秦汉以降,于市井残民以至于斯者,鲜也;国朝近六十载福寿,于城市纵匪类以至于斯者,仅矣。内积民愤,外彰国耻,污盛世之光鲜,毁和谐之愿景,皆此辈也。其罪三。
城管得此三罪,上不问则上之过,中放纵则中之耻,下不讨则下之祸。于是传檄以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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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佯狂 回复日期:2008-1-10 12:42:04 | |
| 作者:李灵灵 回复日期:2008-1-10 12:46:59 | |
| 作者:曾无聊 回复日期:2008-1-10 15:08:40 | |
lZ好文采.....

我想说一下我身边的事情,今年暑假,我同学的父亲在北京丰台区被城管打死了.她家是河南驻马店的,她现在上大学的钱都是她爸爸妈妈在丰台捡垃圾赚来的。我是城市的,没来上大学之前确实不知道我周围竟然有这么多贫困的同学。今年暑假我留北京实习,后来见到那个女同学,听她说才知道,她父亲本来听别人说有个地方有钢筋可以捡,他父亲就跟那些人一起去了,后来城管来了开始抓那些人。之后,她父亲失踪了三天,之后在丰台区的护城河里发现了她父亲的尸体。她去看她父亲尸体的时候发现她父亲遍体鳞伤。但是尸检结果出来,竟然说她父亲是溺水死的。之后,她哥哥也从河南赶过来要求立案,但是公安局说这算是治安事件不能立案。那个女同学后来在她的博客上写《父亲惨死凶手官官相互》,我们同学看了之后也都特别气愤。后来还好有个律师帮她们,现在应该是立案了,不过不太清楚这个案子进行得怎么样了,据同学说是不了了之了。最近看了天门市这个帖子,我反而觉得如果我同学这件事情也能引起大家的关注,那么现在就不会是这样的结局了。
| 作者:华家仁 回复日期:2008-1-10 16:08:39 | |
| 作者:jy0403 回复日期:2008-1-10 16:21:53 | |
有一个启示,值得你一口气把它读完。
连接地址 http://www.ming-yang.net.cn/

| 作者:阳台花农 回复日期:2008-1-10 16:30:35 | |
城管只不过是某某养的一条狗而已
之所以这么嚣张,还不是有人指使\有人撑腰
| 作者:诗人马帮 回复日期:2008-1-10 16:46:07 | |
| 作者:文灵妖妖 回复日期:2008-1-10 17:11:58 | |
| 作者:华家仁 回复日期:2008-1-10 18:26:16 | |
| 作者:情满东楼 回复日期:2008-1-10 18:35:51 | |
我晕!生产要素必须流动啊……
我热!没流动就没机会啊,给点机会
我靠!我动他不动,问题就有点严重
再晕!流动要合法,好不好?不准乱动,说了多少次了……一点都不乖
我在广州大街上见过八九个狗城管追着一个头发花白的阿婆,追上了把她的货抢了再把扁担折断,然后把阿婆推到地上踢了几脚后缴下那两筐水果扬长而去,黑社会比起城管来算还算好了!真的令人发指!还有这狗ZF!通常做小贩的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要求的只是最基本的两餐一宿,可这狗ZF不给他们做小贩又不解决他的就业问题!那还让人活吗?生存是人的最基本权利!所谓市容比起人的生存来简直不值一提!懂吗?狗ZF!
| 作者:福建李菁13 回复日期:2008-1-10 19:42:17 | |
| 作者:太极螳螂 回复日期:2008-1-10 19:51:40 | |
| 作者:牛比啊 回复日期:2008-1-10 20:01:00 | |
看结果吧,我估计又是某些个小角色顶罪而不了了之,过后城管照样横行,照样打人,照样无法无天~~~~
| 作者:天北辰 回复日期:2008-1-10 20:31:02 | |
| 作者:让我过线吧 回复日期:2008-1-10 21:26:17 | |
| 作者:晴海方舟 回复日期:2008-1-10 22:16:42 | |
2008年的头条事件!!!
强烈建议追究城管部门及其上级主管责任!!
强烈建议弘扬宪法精神,设立宪法法院!!
强烈建议加强人大作为中国国会的监督的职能,建立人大质询政府官员的质询监督机制!!
强烈建议加强舆论监督,订制新闻法!!
强烈建议人大制定“公共产品法”,使政府真正树立“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角色,并以最优良的“价格”让纳税人“买”的称心!!
强烈建议顺畅民意表达渠道,允许并鼓励成立NGO组织,促进社会良性发展!!
强烈建议完善民主制度,鼓励竞争性选举!!
强烈建议转变舆论宣传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和谐发展的正轨上来!!
如上“强烈建议”在SINA发表评论时被删了,在这透口气~
| 作者:只剩一腔热血 回复日期:2008-1-10 22:41:14 | |
强烈呼吁:本次“城管打死人”事件应该加重惩处!!!
强烈呼吁:本次“城管打死人”事件应该加重惩处!!!这些年城管屡次作恶,恶名堪比过去臭名昭著的收容所!!
本次事件本人坚决建议: 必须杀1、2个带头的,判2、3个无期徒刑,几个8年以上有期徒刑,剩的最短也应该判处3年以上; 同时城管部门负责领导应该负刑事责任!!天门市分管市领导应该撤职,查办渎职之罪,天门市主管领导应该处记过处分并降级使用,并3年内不得提升!!!湖北省负责分管相关部门的领导应该向中央纪委请求处分,并应全国通报处理结果。绝不姑息!!
乱世用重典,目前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屡屡滥用职权,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政府的执政声誉,应该加重惩戒,以儆效尤!!!同时本人对天门市相关的执政班子严重不信任!!!强烈建议由中央派出专员监督,成立省级以上级别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 作者:陈尧则 回复日期:2008-1-10 22:42:23 | |
| 作者:石讷 回复日期:2008-1-10 23:03:07 | |
| 作者:公民之路 回复日期:2008-1-10 23:29:53 | |
今天,腾讯QQ网关于城管命案新闻发表评论之网友已达12万多人次,举国上下,民愤极大。
作者:晴海方舟 回复日期:2008-1-10 22:16:42
2008年的头条事件!!!
强烈建议追究城管部门及其上级主管责任!!
强烈建议弘扬宪法精神,设立宪法法院!!
强烈建议加强人大作为中国国会的监督的职能,建立人大质询政府官员的质询监督机制!!
强烈建议加强舆论监督,订制新闻法!!
强烈建议人大制定“公共产品法”,使政府真正树立“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角色,并以最优良的“价格”让纳税人“买”的称心!!
强烈建议顺畅民意表达渠道,允许并鼓励成立NGO组织,促进社会良性发展!!
强烈建议完善民主制度,鼓励竞争性选举!!
强烈建议转变舆论宣传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和谐发展的正轨上来!!
如上“强烈建议”在SINA发表评论时被删了,在这透口气~
人大有个鸟用,代表都是当官的
还不如让人民搞舆论监督呢
| 作者:新买的挂挂 回复日期:2008-1-11 0:47:24 | |
黑社会做到最坏也比不了他们,
这就是为什么白的比黑的利害。
| 作者:我心无边 回复日期:2008-1-11 7:22:16 | |
| 作者:哩哩罗罗 回复日期:2008-1-11 8:57:20 | |
城管?這個部門是妾身未明,絕大部分國家沒有這樣政府部門,疊床架屋的政府本身就幹不了啥好事,現在可好了養了一大堆惡狗到處咬人!
谁赋予他们权利没收群众的东西,就是在封建社会,政府还要保护人民的财产,,,中国人民的生命,永如草芥,,财产永被他人蔑视,,,国人尊严永唤不起他人的尊敬,,,随意任人践踏,,,可悲。。。。。。。。。。可悲,,,特权,,特权,,,哪来的特权,,
| 作者:何时可自由 回复日期:2008-1-11 10:29:20 | |
| 作者:尘影如风 回复日期:2008-1-11 10:45:51 | |
| 作者:江湖丐人 回复日期:2008-1-11 11:20:25 | |
| 作者:提虚劲儿 回复日期:2008-1-11 11:23:08 | |
楼主好文
城管只是狗而已
要讨伐的是养狗放狗的幕后黑手
| 作者:冲绝话堤 回复日期:2008-1-11 12:00:35 | |
是谁动议并成立了城管?老夫常说“毛源今流”,唯城管算不到毛的头上。那么多的警察、工商、税所、街委……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要立城管?毛主觋的“群专队”也只是临时性的非法组织,而现在的城管居然是正式的执法机构,它执的什么“法”?难道世界上可以有“法匪”或“罚匪”?它的建立本身就非法!
| 作者:曲静通幽99 回复日期:2008-1-11 13:06:14 | |
是谁动议并成立了城管?老夫常说“毛源今流”,唯城管算不到毛的头上。那么多的警察、工商、税所、街委……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要立城管?毛主觋的“群专队”也只是临时性的非法组织,而现在的城管居然是正式的执法机构,它执的什么“法”?难道世界上可以有“法匪”或“罚匪”?它的建立本身就非法!
网页搜索 站内搜索
| 作者:sk8boi 回复日期:2008-1-11 13:18:43 | |
如果暴政只能以暴力终结,如果人民无法战胜暴政,我有限度的支持美军踏上中国大地,拯救人民。
| 作者:jlljh 回复日期:2008-1-11 13:22:21 | |
| 作者:wsg127 回复日期:2008-1-11 13:26:25 | |
打狗看主人——该讨的确实应该是“城管他爹”:那个呼喊着“打死给2万”的指挥员一流的。
就跟古代讨伐太监一样可笑,罪恶全被算在了替罪羊身上(尽管他们本身的确不善)。
统治者不过转移了主要矛盾,让人们将仇恨发泄在他们的走狗身上,自己稳坐位置。
专制的统治者需要城管这样的鹰犬来效力,因此取缔城管,无异于痴人说梦,即使“取缔”了,肯定还是换了一个名字而已。
| 作者:北漂走族 回复日期:2008-1-11 13:53:13 | |
这年头! 世道真的是 变了!
黑社会都已经不再 欺负 普通老百姓了,
可惜,却有了比黑社会 更加无耻、野蛮、暴力
且披着合法狼皮外衣的 新品种 的牲畜---- 城管 !
考虑哈深层次的问题吧,虽然我是党员,但是,每次自己碰到所谓的人民的“公仆”带给我们的痛苦的时候,我就觉得当时大学的时候为什么要入这个什么所谓的党,不过我现在能想得通,还不是为了在这个乱世能混个稍微好点的工作混口饭吃啊,不是为了党的魅力和他本身
| 作者:C主义 回复日期:2008-1-11 16:01:26 | |
| 作者:苏祖祥 回复日期:2008-1-11 17:04:35 | |
| 作者:sznfss 回复日期:2008-1-11 20:48:42 | |
http://www.sznfss.com
建议一般人不要进去看,,,,,
| 作者:简简单的过 回复日期:2008-1-11 21:14:32 | |
| 作者:斯路路 回复日期:2008-1-11 21:44:34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黑社会啊!
不,应该是叫官方黑恶势力.
| 作者:自己长不大啊 回复日期:2008-1-11 22:34:44 | |
| 作者:石头木100 回复日期:2008-1-12 11:09:47 | |
城管就是二狗队。
专制者就是要以“贱民”为敌,所以才组织这个二狗队。
没有此二狗队,何以让草民体会天朝威严?
强烈建议追究城管部门及其上级主管责任!!
强烈建议弘扬宪法精神,设立宪法法院!!
强烈建议加强人大作为中国国会的监督的职能,建立人大质询政府官员的质询监督机制!!
强烈建议加强舆论监督,订制新闻法!!
强烈建议人大制定“公共产品法”,使政府真正树立“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角色,并以最优良的“价格”让纳税人“买”的称心!!
强烈建议顺畅民意表达渠道,允许并鼓励成立NGO组织,促进社会良性发展!!
强烈建议完善民主制度,鼓励竞争性选举!!
强烈建议转变舆论宣传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和谐发展的正轨上来!!
如上“强烈建议”在SINA发表评论时被删了,在这透口气~
人大有个鸟用,代表都是当官的
还不如让人民搞舆论监督呢
| 作者:令狐冲浪 回复日期:2008-1-12 12:05:19 | |
支持。
强烈呼吁取消城管!!!!!!!!!!!!!!!!!!!!!!!!!!!!!!!!!!!!!!!!!!!!!!!!!!!!!!!!!!!!!!!!!!!!!!!!!!!!!!!!!!!!!!!!!!!!!!!!!!!!!!!!!!!!!!!!!!!!!!!!!!!!!!!!!!!!!!!!!!!!!!!!!!!!!!!
| 作者:ren100 回复日期:2008-1-12 12:39:05 | |
24人全部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应当全部死刑并立即执行!!
结果若不是这样,这个社会的道德观念,公平价值观念荡然无存!
天天高喊"和谐社会"!难道就是这样的"和谐"
长此以往,我们都去打砸抢算了!是个爷们,都不是吃素的!不要仗着有层"公权力"的皮,搞的自己比山大王还牛B!说白了这跟抢劫杀人有何异,一群有牌照的小流氓!
| 作者:tmjr 回复日期:2008-1-12 13:14:04 | |
论坛里的朋友,不管是天门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我想初衷都是好的!都希望天门好,但是,大部分的发言很多很偏激的言论,看了让生活在天门的人感到寒心,难道天门和天门的领导在你们眼里就一无是处吗?诚然,天门有很多问题,但全世界又有哪一个地方没有问题呢?我不是为城管辩解,我也狠他们的行为,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城管的这帮害群之马而否认天门所有的人或事.
近年来,天门的发展有目共睹,财政收入每年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速度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当然我不否认天门有很多一直生活在贫困线下的人还没有脱贫),天门的城市环境日新月异,城区道路也面目一新,农村做到了村村通公路,几个经济开发区的硬件环境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同等城市中来说都可以说是出类拔粹的,许多外地的投资者开始关注和了解天门,并在天门投资,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保持现在的发展势头,四五年后的天门,一定会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城市。
每一个地方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出现很多问题。就象走路一样,不求上进、四平八稳地走,是不容易出什么大问题,但要你想跑起来,想跑得比别人快,就难免会有摔跟头的时候。当年的深圳、上海等特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同样不知出现过多少形形色色的奇闻怪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意识的增强,许多问题都消失了。
发生了问题,天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日夜在工作着,为的是解决问题,公检纪的人员在积极工作,为的是尽早破案,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所有参与的领导和干警,他们都比我们更焦急地期望尽快解决好这个问题,给死者一个公道,当前的情况下,对他们胡乱地漫骂和指责有什么用?如果大家认为政府处事不公,可以等结果出来以后再议不迟啊!
众所周知,天门市在上世纪末之前的农业经济时期并不落后于周边地区,是连续三四届无能的领导耽误了天门十几年,耽误了天门发展的大好时机,使天门落后于仙桃、潜江等地。生活在天门,了解天门的人都知道,现任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是非常敬业的,他们不搞天门籍领导爱搞的政治斗争,不搞拉帮结伙,不虚报产值,一心一意抓经济、搞招商、向上争取资金,发展天门经济,正是他们的努力,才使这三四年来,天门经济出现了良好的开端,天门成了为全国最具投资价值的五十强之一,省县域经济工作现场会也在天门召开,这不是光凭吹可以吹出来的吧?在他们为天门的发展而坚苦努力的时候,我们天门人为什么对他们的鼓励和支持的声音这么少,对他们的猜疑和指责那么多呢?看一个地方的情况,要看主流,看一个政府的优劣要看实绩,不能因为一件事而全盘否认天门近几年来的发展和成绩,以讹传讹,唯恐天下不乱的说法是极度不负责任的,也是对天门形象不负责任的破坏,会断送天门发展来之不易的好时机!如果我们作为一个天门人,也要故意歪曲、丑化和攻击天门,除了让外地人加深地天门的误解外,只会让人耻笑!
这个事件,这样炒作,这样不负责任地漫骂,对天门已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几天过去了,我很遗憾地看到,在论坛里,几乎没有什么敢于站出来为天门和天门的领导说几句公道话的人,白天我问了一下同事和朋友,大家都说,如果为他们说话,一定会招来别人的攻击,如果大家都这么想,天门的领导们一定会感到非常寒心,我希望有良知的人站出来,客观地评说一下天门的人、天门的事,给全国、全世界一个真实的天门印象!
我一直生活在天门、工作在天门,没有一个市领导同我是什么亲戚朋友,我也绝不是受哪个指使在这里说这番话,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天门人,希望大家不要再雪上加霜地攻击天门了, 不管你是恨天门,还是爱天门,请你们发言前,先了解一下真实的天门,或是冷静地分析一下你们听说的天门,再告诉别人,你们所了解的真实的天门。
| 作者:mxxom 回复日期:2008-1-12 16:05:47 | |
楼上的,大家没有在攻击天门,攻击天门的人民,只是在声讨天门城管以及地方政府长期以来对城管的纵容及城管制度....
最后我想说声,操你大爷,5毛党
| 作者:cfizhy 回复日期:2008-1-12 17:20:29 | |
我在河北省石家庄地区新乐市木村的伯父在承包的村沙荒地内扩建猪舍。2007年11月28日上午约9时,新乐市土地管理局20来人,手持木棒直奔猪场把在建猪舍推倒。这时我伯父赶到现场与他们理论,当时村民张拴虎在一旁打手机,土地管理局王强指示手下抢走手机,拴虎向王强索要手机时,来人将拴虎围住,这时目击村民上前解劝,并让他们放下木棒,我伯父怕事态扩大提出与土地管理局负责人张拥军到乡政府协调。事后,现场目击者董增军,张三群到乡政府办事,土地管理局杨宝柱指示手下强行将二人推上车。在车上张三群问为何抓他?前排一人把张三群左眼打破致重伤。他们不给治疗还把董,张二人分室扣押,并通知我伯父带钱去,否则将二人送拘留所。我伯父和我五叔二人带钱去要求办理占地手续,他们不予办理让我们先去医院治疗以后再说。事后张拥军约我伯父12月4日上午找杨宝柱协商解决。12月4日我伯父和张三群儿子张永刚到土管所,在楼门前见到杨宝柱,杨否认打人事实。永刚提出质问,杨便指示手下说:“小子找事,打他”我伯父上前阻拦时杨将我伯父推倒,我伯父起来后抓住杨的衣领,扬手下便将二人拳打脚踢,致使我伯父右胸部呼吸时疼痛,咳嗽时疼痛难忍。杨还高喊狠狠打,打坏了人局里有的是钱。在杨的策划下,他们相互为证,诬陷我伯父妨碍公务,殴打执法人员等,将我伯父拘留三天。(反问,公安是怎么执法的?)在我伯父被拘期间,12月6日他们又来一帮人(共13辆车近百人)将我伯父新建猪舍42间全部砸烂。现场不堪入目,让村民与养殖户叹息,痛心。
我认为这是以工作为由欺压百姓,使百姓有苦难言的事件。国土资源局实属欺压百姓,横行一方。破坏社会和谐,有损政府形象。在当前建设和谐社会呼声下,在政府大力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下,针对县国土资源局的一系列做法,实在是感到深深的无助与无奈。一,不做任何解释、说理工作就推倒损坏老百姓修葺的猪舍,是否合情合理合法?二,作为一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聚众携带棍棒来到村里,其做法、作风是否合符政府人员公务、公职形象?三,无故抓人并殴打致伤,是否属政府公务人员的合法职务行为?可是,作为平头老百姓,我们应该怎样做?我们能怎么办呢?特求助大家,希望大家帮帮忙!!!!!!!!!!!
baidu
城管终于打死人了----附:16楼续
相关视频:
http://www.btbbt.com/btbbt.swf?f ... hipin/chengguan.flv
我知道,城管打死人是迟早的事,就看发生在何时何地了;就像当年收容遣送领域孙志刚被毒打致死一样,是迟早要发生的。
城管又在没收了,城管又在追人了,城管又在打人了……这样的消息几乎就没有断过。1月7日,在湖北天门市,企业家魏文华路遇城管推搡村民,感叹了一句“城管又在打人了”,路见不平拿出手机“一阵拍”,结果引来四五十名城管围殴,四五分钟就被活活打死了。(1月9日《中国青年报》)
城管领域就这样发生了“孙志刚事件”。有的地方,竟是这样拿公权力打死百姓来迎接2008年的。天门市上万群众上街,声援魏文华家属,就像当初厦门人为了制止PX项目而“上街散步”一样,可见民心所向、民意所在。
不与强大权力直接接触的人,是不知道权力是何等强大的。现在谁都弄不清城管的“权力图谱”。各地的城管,各有各的“武装”,各有各的做法。有学者累计过城管的权力,竟然多达300多项。但是,谁赋予城管打人的权力?没有。谁赋予城管追人的权力?没有。这都是吃惯了权力霸王餐的城管自我授权的。这些“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城管猛士,他们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如果把他们派到当年的抗战第一线,一定是一把好手,5分钟保证能将一日本鬼子生生打死。
还有,谁赋予城管没收的权力?不知道。在《物权法》出台后,如果没有法律上非常明确的依据,任何机关和个人不能随意没收流动摊贩的生产工具,或其他私人财产。还有,谁赋予城管“贩卖”的权力?不知道。而在河南虞城,管市容的就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价格130元的“保护伞”,说你买了之后就不会再找你麻烦了,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就突然变卦,买过“保护伞”的小贩照样要被迫接受清理。再有,谁赋予城管“收费”的权力?不知道。在江西宜丰县,老百姓在门前挂灯笼,都要被城管收取“灯笼费”,每只灯笼每挂一年收你365元,老大你愿意的话拜托你在自家门前挂一万只小灯笼吧,那也只要你每年掏365万元啊。
战争时期,武装到牙齿,那是对付敌人的;如今,一些城管“武装到牙齿”,他对付的是谁呢?在青岛,就有8个城管中队配齐了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钢盔、反光背心等等“武装设备”;有的地方,则配备了驻扎在城管的公安警察,一起上街“执法”。你那地儿,是发生了世界大战呢,还是将要发生世界大战?没有。原来武装到牙齿,是用来对付百姓、对付人民的。
但不要忘了,人民必定是一个国家当家作主的真正主人;当城管成为人民公敌之日,就是城管末日到来之时。当年收容遣送的末日就是这样到来的。任何事情,任何公共事件,任何“政策”“规定”,只要是被民意打败的,就是天意,谁都没有资格怨尤。哲人巴什拉说:“火从一开始起就是一种被普遍禁止的事物。”今天我们可以这么说:“权从一开始起就是一种应该被严格管束的事物。”否则,权力就会蔓延如大火。所以,百姓之水必须成为汪洋大海,否则是难以灭火的。
我愿意将“政通人和”解读成“政正人和”。只有政正,才能政通;只有政通,方能人和;政通与人和不是并列关系,而是递进关系、融合关系;只有政通才能促进人和,只有人和才能促进政通;而政通的前提政正,没有正确的、正义的履政行为,人和必然就是一句空话。
孙志刚事件之后,因为没有了原来意义的收容遣送,不会再有第二个孙志刚了,但是第二个魏文华恐怕就在不远处,就是不知道何时何地的城管拿谁做了“魏文华第二”。
相关报道:续http://bbs.btbbt.com/viewthread.php?tid=3001644&page=2#pid2870275109
| 作者:野航 回复日期:2008-1-12 18:54:24 | |
取消城管很容易,国务院下令就可以啦,到时全国各地人民都可以涌到各大城市做走鬼,北京的走鬼可以摆到长安街、天安门广场上,上海的走鬼可以摆到外滩、南京路上,全国人民一起发财,好!好!好!
| 作者:lldey 回复日期:2008-1-12 19:16:13 | |
| 作者:野航 回复日期:2008-1-12 22:12:40 | |
城管殴人致死
弗畏何能死惧诸?雀鱼慎勿为人驱。铁拳伸处肝肠弱,公信轻时国脉枯。
(注释:《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孟子》:“为渊驱鱼,为林驱雀”。)
| 作者:八刀木 回复日期:2008-1-12 22:51:07 | |
| 作者:白熬乐之 回复日期:2008-1-13 7:54:10 | |
各地城管怎么来的,都是社会上的痞子,流氓(大部分人都是小领导的亲戚之类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穿上了城管的皮,祸害百姓,鱼肉乡里,弄死几个“刁民”在他们看来反而提升了自己的地位呢。
国庆节时某市开出装甲车巡街,盛世啊!浩大啊!唬谁呢?画难虎?
| 作者:54by 回复日期:2008-1-13 14:27:16 | |
作者:fzj88260362 回复日期:2008-1-12 19:10:28
取消城管很容易,国务院下令就可以啦,到时全国各地人民都可以涌到各大城市做走鬼,北京的走鬼可以摆到长安街、天安门广场上,上海的走鬼可以摆到外滩、南京路上,全国人民一起发财,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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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要抢先一步在天安门广场搭一棚子,买点小吃什么的,不需要大,120平米就行了。
| 作者:frn 回复日期:2008-1-13 15:35:39 | |
| 作者:哩哩罗罗 回复日期:2008-1-13 17:51:01 | |
| 作者:猪饲料制造商 回复日期:2008-1-14 14:43:44 | |
中国最有名气的两个摄影爱好者的下场
一个名叫周正龙,喜欢照老虎;
一个名叫魏文华,喜欢照城管。
周正龙照虎,活着;
魏文华照城管,死了。
城管猛于虎 !
| 作者:五九式步枪 回复日期:2008-1-14 15:59:53 | |
这是中国大陆特有的现象,城市管理在香港一些地方是归警察部门管的。前些年早就有人提出城管应该归到公安编制统一规范管理,但地方政府不买帐,他们要留着自己用。一些地方的城管实际上成了地方政府的打手。
| 作者:上方散人 回复日期:2008-1-14 19:33:47 | |
| 作者:野航 回复日期:2008-1-14 20:03:51 | |
肇事者不杀,何足以平民愤?省一级主管领导不撤职,何足以平民愤?支持魏文华被追认烈士。
| 作者:怡红院院士 回复日期:2008-1-17 0:08:18 | |
| 作者:34623 回复日期:2008-1-17 16:08:42 | |
红朝城管,乃恶衙之首,国之大蠹也。其秽声远播世界,其罪恶罄竹难书。
| 作者:仲达 回复日期:2008-1-17 16:13:55 | |
国朝城管,乃恶衙之首,国之大蠹也。其秽声远播世界,其罪恶罄竹难书。
| 作者:pcwszy 回复日期:2008-1-21 10:51:26 | |
| 作者:vx969 回复日期:2008-1-21 11:02:24 | |
| 作者:钟少雄 回复日期:2008-1-21 11:11:40 | |
我是天门人,已经好几年没回天门了, "故乡的沦陷"是可以想象的,纽约时报都报道了这一事件.
| 作者:钟少雄 回复日期:2008-1-21 11:22:31 | |
楼上有一个叫tmjr的网友显然对天门的感情很深,对天门市政府的评价很高,在我看来,天门最近几年以及接下来不知几年所谓的发展说不定是一场灾难,至少对于普通的百姓来说是,我对天门市政府没有任何信心,他们的心里有天门人民吗?发展是他们的发展,对人民来说则是伤害,是掠夺,是灾难.
| 作者:钟少雄 回复日期:2008-1-21 11:32:08 | |
楼上有一个叫TMJR的人对天门市政府的评价很高,我表示反对,天门近几年的发展也很可疑,发展只是一个借口,或者只是"他们的"对天门人民来说,是伤害,是掠夺,是灾难.
| 作者:钟少雄 回复日期:2008-1-21 11:42:53 | |
作者:tmjr 回复日期:2008-1-12 13:14:04
如果我们作为一个天门人,也要故意歪曲、丑化和攻击天门,除了让外地人加深地天门的误解外,只会让人耻笑!
不需要歪曲,不需要丑化,不需要歪曲,需要的仅仅是真相,仅仅是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独立的媒体,但是天门没有,武汉也没有,武汉只有一份楚天都市报,一份垃圾小报,在天门城管事件上没有任何有意义,有深度的报道.
| 作者:pcwszy 回复日期:2008-1-21 14:32:18 | |
| 作者:无心_快语 回复日期:2008-1-23 22:04:40 | |
一个名叫周正龙,喜欢照老虎;
一个名叫魏文华,喜欢照城市管理者。
周正龙照虎,活着;
魏文华照城市管理者,死了。
城市管理者猛于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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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猫扑大杂烩的 <2007中国最有名气的两个摄影爱好者的下场>
| 作者:重在掺合 回复日期:2008-1-23 22:11:13 | |
不错。
作者:华家仁 回复日期:2008-1-10 16:08:39
撰写此檄文者可谓大义灭亲之善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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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家有亲戚当城管?:)
| 作者:法古甸 回复日期:2008-1-24 1:11:58 | |
我是昆明滴,老乡好文!赞个先``````````````````
饕兄古文根基深厚,实在是佩服,可否联系我QQ516007540,私下研讨。
| 作者:共和01 回复日期:2008-1-29 13:47:57 | |
城管不需要取消,只需要变对上负责为对下负责.如果城管口袋的钞票是由市民和小商贩来决定的,他们自然不敢如此嚣张.
| 作者:哩哩罗罗 回复日期:2008-1-30 10:59:54 | |
| 作者:衙门逮 回复日期:2008-1-30 13:29:58 | |
| 作者:lyonn 回复日期:2008-1-30 13:37:50 | |
| 作者:李国豪 回复日期:2008-2-27 11:19:24 | |
| 作者:关天上将 回复日期:2008-2-27 18:19:28 | |
楼主文章的题目听起来很是耳熟啊,建议作一篇《讨陈冠希》!
| 作者:金灵浪士 回复日期:2008-3-4 23:03:58 | |
| 作者:弘律 回复日期:2008-3-5 1:16:29 | |
檄告天下,咸使知闻。男儿热血,必灭此獠而朝食;丈夫英雄,当锄暴吏以安民。
| 作者:弘律 回复日期:2008-3-5 1:24:50 | |
檄告肉食者,载舟之水,覆舟甚易,宁惜三尺之剑,触我万民之怒?
| 作者:弘律 回复日期:2008-3-5 1:33:35 | |
狗尾续貂,有辱饕餮先生尊目,先生雄文美则美矣,力度仍嫌不足。悲情陈其罪,慨然斥其非,痛挞而怒喝之,不亦快哉!
| 作者:深观广行 回复日期:2008-3-13 16:46:19 | |
记得看过用文言文写的张艺谋等名人的传记呢,也是像这样精彩!
| 作者:黄陈锋 回复日期:2008-6-23 14:58:05 | |
春秋秦汉以降,于市井残民以至于斯者,鲜也;国朝近六十载福寿,于城市纵匪类以至于斯者,仅矣。
就这句,相当之深刻。其他的,就是文言的游戏了。